《鹖冠子》卷上4天则诗解4法公取政非听为民 题文诗: 真法章物,至公至信,而不自许,天之道也. 以为奉教,陈忠之臣,未足依恃.法者曲制, 真法法情,真情公正,官备主用,官必公信. 举善也者,不以窅窅;拾过也者,不以冥冥. 决此非私,法之所贵.若磨不用,赐物虽诎, 有不效者.上下有间,于是设防,制蔽并起. 赏加无功,而弗能夺;法废不奉,而弗能立; 罚非其人,而弗能绝;不与其民,同心之故. 使民释己,以上为心,教之所期.八极之举, 不能时赞,故可壅塞.昔有道君,之于取政, 非于耳目,耳之主听,目之主明,一叶蔽目, 不见太山,两豆塞耳,不闻雷霆.至听心听, 心听听情,真情至听,无所不听.道开而否, 未之闻也.见遗不掇,非人情也.循性天诛, 任情人戮,不胜任也.为成求得,事之所期. 为之以民,以民为天,真情为民,道之要也. 唯民至极,弗之代也.圣王授业,所以守制.
《原文》
法章物而不自许者,天之道也。以为奉教陈忠之臣,未足恃也。故法者,曲制,官备,主用也。举善不以窅窅,拾过不以冥冥。决此,法之所贵也。若砻磨不用,赐物虽诎,有不效者矣。 上下有间,于是设防知蔽并起。故政在私家而弗能取,重人掉权而弗能止,赏加无功而弗能夺,法废不奉而弗能立。罚行于非其人而弗能绝者,不与其民之故也。 夫使百姓释己而以上为心者,教之所期也。八极之举,不能时赞,故可壅塞也。昔者有道之取政,非于耳目也。夫耳之主听,目之主明。一叶蔽目,不见太山,两豆塞耳,不闻雷霆。 道开而否,未之闻也。见遗不掇,非人情也。信情脩生,非其天诛,逆夫人僇,不胜任也。为成求得者,事之所期也。为之以民,道之要也。唯民知极,弗之代也。此圣王授业,所以守制也。 【注释】 42、法章物而不自许者,天之道也。以为奉教陈忠之臣,未足恃也。故法者,曲制,官备,主用也:“章”,章程,程式,明。“章物”,以物为程式。“不自许”,不自以为主。“侍”,依靠,信赖。“曲制”,曲为之制,即随物(事)而制。“官”,官府。“备”,预备,准备。“主”,君主。“用”,使用。
43、举善不以窅窅,拾过不以冥冥。决此,法之所贵也:“窈窈”、“冥冥”,皆晦暗不明状。“举”,推荐。“拾”,捡。“过”,过错。陆佃曰“不以潜晦举人之善,必著见而后置之;不以隐匿拾人之过,必发露而后废之”。此言依法之大公,不任人之私知也(吴世拱说)。“决”,挖,刻,引申为制订。“此”同“齿”,具体明确的法律条文。
44、若砻磨不用,赐物虽诎,有不效者矣:“砻磨”,切谷之器。“赐物”,即齿物。“诎”,不坚挺,不坚硬。“有”,又。“效”,功效。
45、上下有间,于是设防知蔽并起:“上下”,指君臣。“有间”,有间隙,不相合。“设”,设置。“防”,堤坝。“知”,疑作“制”,制作。“蔽”,蒙蔽。
46、故政在私家而弗能取,重人掉权而弗能止,赏加无功而弗能夺,法废不奉而弗能立,罚行于非其人而弗能绝者,不与其民之故也:“政”,政柄,政权。“取”,夺取。“重人”,贵重之臣。《韩非子·孤愤》“重人也者,无令而擅为,亏法以利私,耗国以便家,力能得其君,此所谓重人也。”“掉”,摇摆,任意使用。“止”,制止。“夺”,剥夺。“废”,废弛。“奉”,奉行,遵守。“立”,树立。“绝”,杜绝。“与”,亲附,同心。张金城曰:“不与其民,谓好恶不与民共之也。”
47、夫使百姓释己而以上为心者,教之所期也:“释”,放下。“以上为心”,心里想着主上。“期”,期望。
48、八极之举,不能时赞,故可壅塞也:“时”,及时。“赞”,训告,告明。“壅塞”,堵塞。
49、昔者有道之取政,非于耳目也。夫耳之主听,目之主明。一叶蔽目,不见太山,两豆塞耳,不闻雷霆:“取”,听取。“政”,政见。“于”犹“以”。“太山”同“泰山”,喻大物。 50、道开而否,未之闻也。见遗不掇,非人情也。信情脩生,非其天诛,逆夫人僇,不胜任也:“道”,大道。“开”,开通。“否”音“痞”,闭塞。“遗”,路遗之物。“掇”,拾取。“人情”,人之常情。“信情”,任情(张之纯)。“修”通“循”。“生”通“性”。“循性”即顺性。“非”,违也。“逆”犹“拒”。“ 僇”同“戮”,杀。《黄帝书·法经·论约》“不循天常,不循民力”,“不有人戮,必有天刑。”
51、为成求得者,事之所期也。为之以民,道之要也。唯民知极,弗之代也。此圣王授业,所以守制也:“为”,作为。“成”,成功。“事”,做事。张金城曰:“此言尽人事所以知天命,程效计功以致成功者,事之所期也,不可舍人事而徒恃天命也。”“以民”,谓以民心,即根据百姓之意愿。“道”,为成之道。“要”,关键。“唯”同“为”,因为。“极”,事物的标准。“代”,代替。“弗之代”,言君不能代民。“受业”犹承业。“守制”,恪守先王之制。
《译文》 法令以物为程式,而不自以为主,这是天行之道。虽合天道,然以之为奉教陈忠之臣,则不值得依赖。法令随物事而制定,是官府预备为君主使用的。
依法之大公,不任人之私知。制订具体明确的法律条文,这是法制所重视的。这就如同砻磨切谷,如果无齿或齿刻不坚,则治事亦无功效。
君臣不合,于是就会设置堤坝、制作蒙蔽之事并起。于是就会出现政权在大夫之手而不能夺取,重臣擅权而不能制止,赏赐加于无功之人而不能剥夺,法度废弛而不能树立,处罚行于无罪之人而不能杜绝,这都是不与民亲附的原因啊。
让百姓放下自己,心里想着君上,这是教化所期望的。如果八极之举不能及时告明,那就可能是耳目堵塞了。古代有道之君听取政见不是凭耳目的。耳是主管听觉的,目是主管视觉的,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两豆塞耳,不闻雷霆。
大道既然开通而犹有闭塞,还没有听说过呢。见道上遗物而不拾取,非人之常情。任情顺性,违天拒人,不由天诛,即有人戮。因其不能胜任也。努力作为取得成功,这是做事所期望的。根据百姓的意愿而作为,这是为成之道的关键。因为百姓知道事物的标准,所以君主不能代替他们。所以圣王承受祖业,恪守先王之制。
陆佃-鹖冠子注:天则第四 法章物而不自许者,天之道也。 夫法种种差别,稽之天道,岂得已 哉。姑以应世而已,甚不自是也。 以为奉教陈忠之臣,未足恃也。 此其势叉至于有法也。 故法者曲制, 曲为之制。 官备主用也。 官各守之,以备主用。 举善不以官官, 不以港晦举人之善,铃着见而后置之。 拾过不以冥冥, 不以隐匿拾人之过,叉发露而后废之。拾或#24作拾。 决此, 句。 法之所贵也。若聋磨不用,赐物虽讪,有不效者矣。 言庆赏者,励世磨钝之器也。然而赏不能、劝不胜、罚不能、叉不可,若砥砺不用之村而责有于无,玉帛虽卒##25,有不效者矣。 上下有见,于是设防,知蔽并起。 为之斗斛以量之,则并与斗斛而窃之;为之权衡以称之,则并与权衡而窃之。 故政在私家而弗能取, 政在大夫。 重人掉权而弗能止,赏加无功而弗能夺,法废不奉而弗能立,罚行于非其人而弗能绝者,不与其民之故也。 与民共之而上下以道相维,岂容至此哉。屋漏知之在下,船漏知之在上。 夫使百姓释己而以上为心者,教之所期也。八极之举,不能时赞,故可壅塞也。 所一谓无障者,四通六辟。岂疑八极之举而不能赞明哉。汤之问棘是已。 昔者有道之取政,非于耳目也。 神心恍惚俯仰之问,再抚八极之外,而里之前耳不能闻,墙之外目不能见,故圣人之政恃道,而不恃耳目。 夫耳之主听,目之主明,一叶蔽目,不见太山,两豆塞耳,不闻雷霆。 肤寸之问,.小物足以障之,何足恃哉。 道开而否,未之闻也。 此明道之足恃也。夫道开者,云雾不能碍其视,雷霆不能乱其听,虽柄在蚊睫而视之若嵩峰之阿,战于蜗角而听之若齐魏之哄,夫孰能否之。见遗不攘,非人情也。 言无是也。此申未之闻也之况。 信情修一作循生,非其天诛,逆夫人僇, 一本作逆天之人僇。不胜任也。 不畏天祸、人殃、死地,随之而将以修生,此如戴粒之蚁欲以冠山,何足以堪其任也。 为成求得者,事之所期一作明也。 以为成功则天而得之,不得日有命者,无所期焉。是道也,非事也。 为之以民,道之要也。 民之所未安,圣人不强行;民之所未厌,圣人不强去。 唯民知极,弗之代一作伐也。 夫因人而不自任者,天也。民实知极,圣人岂侵越而代之。大司徒曰:使民兴贤,出使长之;使民兴能,人使治之。 此圣王授一作受业,所以守制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