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夫論】卷9本政詩解1民為天心以選為本法正選實谷豐民義 題文詩: 人君之治,凡莫大於,和調陰陽.陰陽也者, 以天為本.天心順則,陰陽以和,天心逆則, 陰陽以乖.民為天心,民安樂則,天心乃順, 民愁苦則,天心乃逆.君為民統,君政善則, 民和治也,君政惡則,民冤亂也.明君必以, 恤民為本,其臣忠良,則君政善,其臣奸枉, 則君政惡.以選為本,其選舉實,則忠賢進, 而選虛偽,則邪黨貢.選賢良以,法令為本, 其法令正,則選舉實,而法令詐,則選虛偽. 君為法主,君主信法,則法順行,君主欺法, 則法委棄.君臣法令,必效於民.故君臣之, 法令善則,民安樂也,民安樂則,天心慰也, 天心慰則,陰陽和也,陰陽和則,五穀豐也, 五穀豐而,民眉壽也,民眉壽則,興於義也, 興於義而,無奸行也,無奸世平,而國家寧, 社稷安而,君尊榮矣.是故天心,陰陽君臣, 民氓善惡,相輔至而,代相征也.民心天心. 治國有常,法正民安,本立道生,選賢與能.
【原文】 凡人君之治,莫大於和陰陽〔2〕。陰陽者,以天為本。天心順則陰陽和,天心逆則陰陽乖。天以民為心,民安樂則天心順〔3〕,民愁苦則天心逆。民以君為統,君政善則民和治,君政惡則民冤亂。君以恤民為本〔4〕,臣忠良則君政善,臣奸枉則君政惡。以選為本〔5〕,選舉實則忠賢進,選虛偽則邪黨貢。選以法令為本,法令正則選舉實,法令詐則選虛偽。法以君為主,君信法則法順行,君欺法則法委棄。君臣法令之功,必效於民。故君臣法令善則民安樂,民安樂則天心慰〔6〕,天心慰則陰陽和,陰陽和則五穀豐,五穀豐而民眉壽〔7〕,民眉壽則興於義,興於義而無奸行,無奸行則世平,而國家寧、社稷安,而君尊榮矣〔8〕。是故天心陰陽、君臣、民氓、善惡相輔至而代相征也〔9〕。
【注釋】 〔1〕○鐸按:淮南子原道訓高註:『原,本也。』漢書薛宣傳:『原心定罪』,師古註:『原謂尋其本也。』尋原為『原』,故探本亦謂之『本』。此篇論政之本,題曰本政,猶呂氏春秋究生之本,而命其篇為本生也。
〔2〕漢書董仲舒傳云:『天道之大者在陰陽。』魏相傳云:『陰陽者,王事之本,群生之命,自古賢聖,未有不繇者也。』又云:『願陛下選明經通知陰陽者四人,各主一時。時至明言所職,以和陰陽。』元帝紀初元三年詔曰:『蓋聞安民之道,本繇陰陽。』成帝紀陽朔二年詔曰:「昔在帝堯,立羲、和之官,命以四時之事,令不失其序。故書云:『黎民於蕃時雍』,明以陰陽為本也。」
〔3〕漢書鮑宣傳云:『天人同心,人心悅,則天意解矣。』
〔4〕『恤民』二字疑誤,按文義當云『得臣』,方與下合。
〔5〕『以選』上脫二字。
〔6〕『慰』舊作『●』,據程本改,下同。按●,俗總字,見廣韻一董。
〔7〕詩七月毛傳云:『眉壽,豪眉也。』○鐸按:『而』猶『則』也,互文耳。下『而無奸行』同。
〔8〕漢書魏相傳云:『君動靜以道,奉順陰陽,則日月光明,風雨時節,寒暑調和。三者得敘,則災害不生,五穀熟,絲麻遂,草木茂,鳥獸蕃,民不夭疾,衣食有餘。若是則君尊民說,上下亡怨,政教不違,禮讓可興。』按相所云,大恉本於董仲舒。張湯後安世傳:「相上封事云:『朝廷尊榮,天下鄉風。』」
〔9〕○鐸按:說文:『代,更也。征,召也。』陽、氓、征,唐、登合韻。司馬相如封禪文煌與升、烝、乘協,是其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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