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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学研究] 《潜夫论》卷21劝将诗解2智以料敌仁以附众敬以招贤信以必赏勇以益气严以一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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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性畅情 发表于 2022-4-7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潜夫论》卷21劝将诗解2智以敌仁以附众敬以招贤信以必赏勇以益气严以一令
题文诗:
者,从军败,没死公事,以十万数,
上不闻,吊唁嗟叹,之荣名也,下无禄赏,
厚实也,节士无所,劝慕庸夫,无所贪利.
此其所以,人怀沮解,不肯复死.军起以来,
暴师五年,典兵之吏,将以千数,大小之战,
岁十百合,而希有功.历察其败,无他故焉,
将不,明于变势,而士不劝,于死敌也.
其士不能,死也乃其,将不能效,言赏不与,
言罚不行,进有,独死之祸,退而能,
众生之福.此其所以,临阵亡战,竞思奔北.
孙子:将者智也,仁也敬也,信也勇也,
严也是故,智以,仁以附众,敬以招贤,
信以必赏,勇以益气,严以一令.智以料,
则能合变,众爱附,则思力战,贤智,
则英谋得,赏罚必信,则士尽力,勇气益则,
兵势自倍,威令一则,惟将所使.有此六者,
将者乃可,折冲擒敌,辅主安民.前羌始反,
时将帅以,定令之郡,借富厚蓄,列城,
而气利势,十万众,将勇杰士,以诛草创,
新叛散乱,之弱虏击,小寇,不能擒灭,
辄为所败,遂云烝起,连横,扫涤幷凉,
内犯司隶,东寇赵魏,西蜀汉,五州残破,
六郡削迹.此非天灾,长吏过尔.将帅无能.                 
《原文》

今吏从军败没死公事者,以十万数,上不闻吊唁嗟叹之荣名,下又无禄赏之厚实〔1〕,节士无所劝慕,庸夫无所贪利〔2〕。此其所以人怀沮解〔3〕,不肯复死者(4)也。
【注释】
〔1〕商子壹言篇云:“民之从事死制也,以上之设荣名,置赏罚之明也。”管子权修篇云:“将用民力者,则禄赏不可不重也。”
〔2〕韩非子六反篇云:“厚赏者,非独赏功也,又劝一国。受赏者甘利,未赏者慕业,是报一人之功,而劝境内之众也。欲治者何疑于厚赏?”
〔3〕“解”旧作“懈”,据治要改。盐铁论击之篇云:“西域迫近胡寇,沮心内解,必为巨患。”汉书赵充国传云:“欲沮解之”,颜师古注:“沮,坏也。欲坏其计,令解散之。”○铎按:“沮解”即“沮懈”,倒之则为“懈沮”,后汉书庞参传永初元年上书曰:“蓄精锐,乘懈沮。”是其例。治要作“阻解”,二字皆借。
〔4〕“者”字据治要补。○铎按:“复”疑“赴”,上文“赴死严敌”,又“肯赴死亡”,皆其比也。
《原文》

军起以来,暴师五年〔1〕,典兵之吏,将以〔2〕千数,大小之战,岁十百合〔3〕,而希有功。历察其败,无他故焉,皆将不明于〔4〕变势,而士不劝于死敌也〔5〕。其士之不能死也〔6〕,乃其将不能效也,言赏则不与,言罚则不行〔7〕,士进有独死之祸,退蒙众生之福。此其〔8〕所以临阵亡战〔9〕,而竞思奔北者也〔10〕。【注释】
〔1〕史记蒙恬传云:“暴师于外十余年。”
〔2〕“以”旧作“下”,据治要改。
〔3〕汉书高帝纪云:“旦日合战。”萧何传云:“多者百余战,少者数十合。”
〔4〕“于”字据治要补。
〔5〕孙子地形篇云:“将不能料敌,以少合众,以弱击强,兵无选锋,曰北。”六韬奇兵篇云:“将不明,则三军大倾。”管子法法篇云:“民不劝勉,不行制,不死节,则战不胜而守不固。”兵法篇云:“赏罚明,则勇士劝也。”
〔6〕○铎按:“也”犹“者”,训见经传释词卷四。或曰:“其”犹“岂”,“也”同“邪”。
〔7〕“效”当作“故”。韩非子初见秦篇云:“白刃在前,斧锧在后,而却走不能死也,非其士民不能死也,上不能故也,言赏则不与,言罚则不行,赏罚不信,故士民不死也。”又难二云:‘赵简子围卫之郛郭,鼓之而士不起。简子投枹曰:“乌乎!吾之士数弊也。”行人烛过免胄而对曰:“臣闻之,亦有君之不能耳,士无弊者。”’(效:说到做到,言而有信,正义)
〔8〕“其”字据治要补。
〔9〕○铎按:“亡”与“忘”同,治要正作“忘”。
〔10〕邓析子无厚篇云:“御军阵而奔北。”
《原文》

孙子曰:“将者,智也,仁也,敬也,信也,勇也,严也〔1〕。”是故智以折敌〔2〕,仁以附众〔3〕,敬以招贤,信以必赏,勇以益气,严以一令。故折敌则能合变,众附爱则思力战,贤智集则英谋得〔4〕,赏罚必则士尽力,勇气益则兵势自倍,威令一则惟将所使。必有此六者,乃可折冲擒敌〔5〕,辅主安民。【注释】
〔1〕孙子始计篇云:“将者,智,信,仁,勇,严也。”魏武帝注:“将宜五德备。”此益以“敬”,盖所见本异。
〔2〕“折”疑“料”之误。史记白起传论云:“料敌合变”。○铎按:作“料”是也。孙子何延锡注:“非智不可以料敌应机。”盖本此。
〔3〕史记司马穰苴传云:“文能附众,武能威敌。”
〔4〕“英”程本作“阴”。按“英”疑“策”之误。诗兔罝郑笺云:“此兔罝之人,于行攻伐,可用为策谋之臣,使之虑无,亦言贤也。”○铎按:“阴谋”见史记陈丞相世家,“英”字盖俗音讹。
〔5〕大戴礼王言篇云:“明王之守也,必折冲乎千里之外。”
《原文》

前羌始反时〔1〕,将帅以定令之群〔2〕,借富厚之蓄〔3〕,据列城而气〔4〕利势,权十万之众〔5〕,将勇杰之士,以诛草创新叛散乱之弱虏〔6〕,击自至之小寇,不能擒灭,辄为所败,令遂云烝〔7〕起,合从连横〔8〕,扫涤幷、凉〔9〕,内犯司隶,东寇赵、魏〔10〕,西钞蜀、汉〔11〕,五州残破,六郡削迹。〔12〕此非天之灾,长吏过尔〔13〕。【注释】
〔1〕先零羌滇零以永初元年为寇,明年自称天子。六年,滇零死,子零昌复袭伪号,至元初四年,为任尚客刺死,陇右始平。详后汉书安帝纪及西羌传。
〔2〕管子霸形篇云:“朝定令于百吏。”王先生云:‘“群”字是“郡”字之误。’○俞樾云:‘“定令”当作“守令”。下文引“孙子曰:将者,民之司命,而国家安危之主也。是故诸有寇之郡,太守令长不可以不晓兵。”又曰:“是故选诸有兵之长吏,宜踔跞豪厚,越取幽奇,材明权变,任将帅者。”然则此篇所谓劝将,即指郡县之守令而言,非命将出师之谓也。汪以管子说之,未得其旨。’○铎按:俞说“定令”当作“守令”是也。而不驳王说,则亦以“群”当为“郡”,而训“之”为“往”。然羌反以前,诸郡已有守令,及永初元年,先零羌叛,遣车骑将军邓骘、征西校尉任尚等讨之,明非此时始以将帅兼为守令而往郡也。“守令之群”,犹班固封燕然山铭“侯王君长之群”,谓其人之众也。“以守令之群”者,“以”犹“率领”。僖四年左传:“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史记齐世家作“齐桓公率诸侯伐蔡”,是介词“以”字表率领之证。“以守令之群”,与“借富厚之蓄”,两文相对。如王说,则句法不一律矣。
〔3〕史记游侠传序云:“借于有土卿相之富厚。”
〔4〕当作“处”。
〔5〕下篇云:“诸郡皆据列城而拥大众”,或疑“权”为“拥”之误。按史记吕后纪:‘灌婴曰:“诸吕权兵关中。”’易林益之临:“带季、儿良,明知权兵。”权兵,言执兵柄。史记袁盎传:“绛侯为太尉,主兵柄”,是其义矣。本书潜叹篇:“权噬贤之狗”,义与此同。
〔6〕汉书终军传云:“万事草创。”后汉书隗嚣传章怀注:“草创,谓始造也。”○铎按:此“草创”与“散乱”连言,则非论语“裨谌草创”之义。此语本书凡三见:实边篇云:“草创新起”,边议篇云:“草创散乱”(旧误作“草食”,说详彼)。以声求之,盖犹“草蔡”也。说文:“丰,艹蔡也。象艹生之散乱也。”字亦作“草窃”。书微子:“好草窃奸宄”,俞氏群经平议读“窃”为“蔡”是也。草创、草蔡、草窃并双声相转,皆无组织、无纪律之谓。汪以“始造”说之,非其义矣。
〔7〕“烝”下脱一字。
〔8〕汉书刑法志云:“合从连衡,转相攻伐。”颜师古注:“衡,横也。战国时,齐、楚、韩、魏、燕、赵为从,秦国为横。”
〔9〕“凉”旧作“源”,据下篇改。后汉书隗嚣传讨王莽檄云:“缘边之郡,江海之濒,涤地无类。”章怀注:“涤,荡也。荡地无遗类也。”
〔10〕续汉书郡国志,赵国魏郡属冀州。
〔11〕郡国志,蜀郡汉中属益州。后汉书循吏王涣传章怀注:“钞,掠也。”一切经音义二引通俗文云:“遮取谓之抄掠。”“抄”与“钞”同。
〔12〕汉书赵充国传云:“六郡良家子”,服虔曰:“金城、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是也。”按天水,后汉明帝永平十七年更名汉阳。郡国志,金城、陇西、汉阳、安定、北地属凉州,上郡属幷州。
〔13〕“非”旧作“亦”,据下文改。孙子地形篇云:“兵有走者,有弛者,有陷者,有崩者,有乱者,有北者。凡此六者,非天地之灾,将之过也。”越绝书计倪内经:‘计倪曰:“与人同时而战,独受天之殃,未必天之罪也,亦在其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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