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夫论》卷36叙录诗解1赞学务本遏利论荣贤难明暗考绩 题文诗: 生于当世,贵成大功,太上立德,其下立言. 阘茸不才,先器当官,未尝服斯,无效其勋. 心时有感,援笔纪文,字缀愚情,令不忽忘. 刍荛微陋,先圣咨询.草创叙贤,三十六篇, 以继前训,丘明五经.先圣遗业,莫大教训. 博学多识,疑则思问.智明所成,德义所建. 夫子好学,诲人不倦.故叙赞学.凡士之学, 贵本贱末.大人不华,君子务实.礼虽媒绍, 必载于质.时俗趋末,惧毁道术.故叙务本. 人皆智德,苦为利昏.行污求荣,戴盆望天. 为仁不富,为富不仁.将修德行,必慎其原. 故叙遏利.世不识论,以士卒化,弗问志行, 官爵是纪.不义富贵,仲尼所耻.伤俗陵迟, 遂远圣述.故叙论荣.惟贤所苦,察妒所患, 皆嫉过己,以为深怨.或因颣衅,或空造端. 痛君不察,而信谗言.故叙贤难.原明所起, 述暗所生,距谏所败,祸乱所成.当涂咸欲, 专君蔽贤,以擅主权.故叙明暗.上览先王, 以致太平,考绩黜陟,著在五经.罚赏之实, 不以虚名.明豫德音,焉问扬庭.故叙考绩.《原文》 夫生于当世,贵能成大功,太上有立德,其下有立言〔2〕。阘茸而不才〔3〕,先〔4〕器能当官〔5〕,未尝服斯■〔6〕,无所效其勋。中心时有感,援笔纪数文〔7〕,字以缀愚情,财令不忽忘〔8〕。刍荛虽微陋,先圣亦咨询〔9〕。草创〔10〕叙先贤,三十六篇〔11〕,以继前训〔12〕,左丘明五经〔13〕。【注释】 〔1〕○铎按:凡古人著书,叙皆在后,又多为韵语,此亦然。
〔2〕襄廿四年左传。
〔3〕史记贾谊传云:“阘茸尊显”,索隐引胡广云:“阘茸,不才之人。”
〔4〕“先”疑“■”。
〔5〕文十年左传云:“当官而行。”
〔6〕新书官人篇云:“王者官人有六等,六曰厮役。”斯、厮古今字。哀二年左传:“人臣隶圉免”,杜注:“去厮役。”释文:‘“厮”字又作“斯”。’引韦昭注汉书云:“析薪曰斯。”按诗:“墓门有棘,斧以斯之。”毛传:“斯,析也。”说文无“厮”字,依音义当作“斯”。宣十二年公羊传:“厮役扈养”,新序杂事四亦作“斯役”。汉书食货志云:“服役者不下二人”,颜师古注:“服,事也。”○铎按:“■”程本作“役”。■,古文役。
〔7〕初学记廿一引尚书中候云:“元龟负图出,周公援笔以时文写之。”
〔8〕“财”与“才”同。说文云:“忽,忘也。忘,不识也。”二字连文。汉书翟方进传:‘陈庆云:“前我为尚书时,尝有所奏事,忽忘之,留月余。”’
〔9〕诗板云:“先民有言,询于刍荛。”按汉书艺文志论小说家云:“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此文本于彼。
〔10〕论语云:“裨谌草创之。”
〔11〕“先贤”二字疑误。○铎按:“先贤”与“前训”当互易。此节通为五言,“六”上疑脱“有”字。
〔12〕周语云:“咨之前训。”○铎按:“以”上疑脱一字。
〔13〕白虎通五经篇云:“五经何谓?易、尚书、诗、礼、春秋也。”左传序疏:沈氏云:‘严氏春秋引观周篇云:“孔子将修春秋,与左邱明乘如周,观书于周史,归而修春秋之经,邱明为之传,共为表里。”’汉书艺文志注:“左邱明,鲁太史。”按“草创”下数语,疑有脱误。
《原文》
先圣遗业,莫大教训。博学多识,疑则思问〔1〕。智明所成,德义所建。夫子好学,诲人不倦〔2〕。故叙赞学第一。【注释】
〔1〕论语。凡经书已注本篇者,此不重出。
〔2〕论语。
《原文》
凡士之学,贵本贱末。大人不华,君子务实〔1〕。礼虽媒绍,〔2〕必载于贽〔3〕。时俗趋末,惧毁(道)术〔4〕。故叙务本第二。【注释】
〔1〕文五年左传云:“华而不实,怨之所聚也。”
〔2〕仪礼聘礼云:“士为绍摈。”
〔3〕孟子云:“出疆必载质。”“贽”与“质”同。白虎通文质篇云:“贽者质也;质己之诚,致己之悃愊也。”
〔4〕句脱一字。程本作“行术”。○铎按:“术”上疑脱“圣”字,下云“遂远圣述”,是其例。
《原文》
人皆智德,苦为利昏〔1〕。行污求荣〔2〕,戴盆望天〔3〕。为仁不富,为富不仁〔4〕。将修德行,必慎其原。故叙遏利第三。【注释】
〔1〕史记平原君传论云:‘鄙语曰:“利令智昏。”’说苑贵德篇云:“凡人之性,莫不欲善其德,然而不能为善德者,利败之也。”
〔2〕汉书楚元王传刘向封事云:“行污而寄治,身私而托公。”
〔3〕汉书司马迁传答任安书云:“仆以为戴盆何以望天。”后汉书第五伦传云:“戴盆望天,事不两施。”
〔4〕孟子。
《原文》
世不识论,以士卒化〔1〕,弗问志行,官爵是纪。不义富贵,仲尼所耻〔2〕。伤俗陵迟〔3〕,遂远圣述〔4〕。故叙论荣第四。
〔1〕字误。王侍郎云:‘“卒化”当作“族位”。论荣篇云:“今观俗士之论也,以族举德,以位命贤。”下文又以族、位对文,是其证。’
〔2〕论语。
〔3〕荀子宥坐篇云:“世之陵迟亦久矣。”汉书于定国传云:“俗化陵夷”,颜师古注:“言颓替也。”“陵夷”与“陵迟”同,说文作“夌●”。
〔4〕“述”字误。俞樾云:‘述,读为“术”。诗日月篇:“报我不述”,释文曰:“述,本亦作术。”述、术古通用,非误也。’○铎按:俞说是也。下叙本政云:“述在于君”,亦以“述”为“术”。
《原文》
惟贤所苦〔1〕,察妒所患,皆嫉过己,以为深怨〔2〕。或因颣衅〔3〕,或空造端〔4〕。痛君不察,而信谗言〔5〕。故叙贤难第五。【注释】
〔1〕方言云:“惟,凡思也。”
〔2〕燕策云:“我有深怨积怒于齐,而欲报之。”
〔3〕“颣衅”旧作“类舋”。淮南子泛论训云:“夏后氏之璜,不能无考;明月之珠,不能无颣。”高诱注:“考,瑕衅也。颣,盘若丝之结颣也。”(颣衅:缺点毛病)
〔4〕汉书楚元王后刘向传元帝诏云:“俗人乃造端作基,非议诋欺。”
〔5〕诗沔水云:“谗言其兴”,毛传:“疾王不能察谗也。”青蝇云:“无信谗言。”
《原文》
原明所起,述暗所生〔1〕,距谏所败〔2〕,祸乱所成。当涂之人,咸〔3〕欲专君〔4〕,壅蔽贤士,以擅主权〔5〕。故叙明暗第六〔6〕。【注释】
〔1〕○铎按:“述”疑当作“迹”。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迹汉功臣,亦皆剖符世爵”。贾谊传:“窃迹前事”,师古注:“寻前事之踪迹。”迹、迹同。汉三老赵宽碑:“追迹前勋”,本书本政篇:“远迹汉元以来”,皆其义。“迹”或作●,故讹。
〔2〕史记殷本纪云:“知足以拒谏。”“距”与“拒”通。
〔3〕“咸”旧作“成”。
〔4〕治要载申子大体篇云:“一臣专君,群臣皆蔽。”晏子春秋谏下云:“臣专其君,谓之不忠。”
〔5〕管子明法解云:“臣有擅主者,则主令不得行,而下情不上通。”
〔6〕○铎按:本篇“暗”作“暗”,同。 《原文》
上览先王,所以致太平〔1〕,考绩黜陟,着在五经。罚赏之实,不以虚名。明豫德音〔2〕,焉问扬庭〔3〕。故叙考绩第七。【注释】 〔1〕“太”字衍,本篇“致平”凡四见。法言寡见篇云:“因秦之法,清而行之,亦可以致平乎?”汉书王莽传:“辅翼于帝,期于致平。”颜师古注:“致太平。”后汉纪明帝纪:‘宋均曰:“治皆致平。”’后汉书崔骃后实传政论云:“以严致平,非以宽致平也。”马融传广成颂云:“致平于仁义之渊。”中论审大臣篇云:“其术诚合乎致平之道。”又云:“治国致平之术。”皆其证。○铎按:笺“本篇”当云“此篇”。
〔2〕“豫”疑当作“务”。昭四年左传云:“先王务修德音。”
〔3〕易夬:“扬于王庭。”○铎按:“焉”犹“乃”也,“于是”也。说见经传释词二。扬庭,谓大公无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