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向《说苑》卷14至公诗解7虞丘子荐举孙叔敖奉法不党施刑不骫 题文诗: 楚之令尹,虞丘子复,庄王曰闻,奉公行法, 可以得荣,能浅行薄,无望上位,不名仁智, 无求显荣,才所不著,无当其处.臣为令尹, 业已十年,国不加治,狱讼不息,处士不升, 淫祸不讨,久践高位,妨群贤路,尸禄素餐, 贪欲无厌,罪当稽理,窃选国俊,下里之士, 孙叔敖也,秀羸多能,其性无欲,举授政则, 国可使治,士民可附.庄王问曰:子辅寡人, 寡人得以,长于中国,令行绝域,遂霸诸侯, 非子如何?虞丘子曰:久固禄位,其贪者也; 不进贤达,能者诬也;不让以位,必不廉也; 不能三者,不忠也为,人臣不忠,君王者又, 何以为忠?臣愿固辞.庄王从之,赐虞丘子, 采地三百,号曰国老,以孙叔敖,为其令尹. 少焉虞子,家人干法,孙叔敖乃,执而戮之. 虞丘子喜,见王曰臣,言孙叔敖,果可使持, 国政而奉,国法不党,施刑戮而,不骫不偏, 可谓公平.庄王曰子,之赐也已!不偏不党, 王道荡荡,公正无私,气正风清,至公而平. 《原文》
楚令尹虞丘子复于庄王曰:“臣闻奉公行法,可以得荣,能浅行薄,无望上位,不名仁智,无求显荣,才之所不着,无当其处。臣为令尹十年矣,国不加治,狱讼不息,处士不升,淫祸不讨,久践高位,妨群贤路,尸禄素餐,贪欲无厌,臣之罪当稽于理,臣窃选国俊下里之士孙叔敖,秀羸多能,其性无欲,君举而授之政,则国可使治而士民可使附。”庄王曰:“子辅寡人,寡人得以长于中国,令行于绝域,遂霸诸侯,非子如何?”虞丘子曰:“久固禄位者,贪也;不进贤达能者,诬也;不让以位者,不廉也;不能三者,不忠也。为 人臣不忠,君王又何以为忠?臣愿固辞。”庄王从之,赐虞子采地三百,号曰“国老”,以孙叔敖为令尹。少焉,虞丘子家干法,孙叔敖执而戮之。虞丘子喜,入见于王曰:“臣言孙叔敖果可使持国政,奉国法而不党,施刑戮而不骫,可谓公平。”庄王曰:“夫子之赐也 已!”【译文】 楚国的令尹虞丘子对楚庄王说:“奉行公事执行法令,可以得到荣耀;能力品行浅薄,不要期望高的官位;不具备仁德智慧,不求取贵显荣华;才能不突出,不居于不相称的位置。我担任令尹十年啦,国家没有进一步治理好,争讼之事没有止息,有才德的士人没有升迁,邪恶得不到声讨制裁。我久居高位,妨碍众贤仕晋升之路,空食俸禄而不治理具体事务,贪欲永远无法得到满足,我的罪责应当交由廷理来审查决断。我私下里选择国内才智出众之士,有一个乡下士绅名叫孙叔敖,秀美清瘦而富有才能,他的性情是没有贪欲,您如果选拔他而传授他与政事,就可以使国家得到治理,使士民归附。” 楚庄王说:“您辅佐我,使我能够在中国称方伯,政令推行到僻远的地域,于是称霸诸侯。没有您将会怎样?”虞丘子说:“长久固守官位的是贪;不推荐贤能的人是欺君;不让官位给他人的是不廉洁。以上三件事都不能避免的是不忠。作臣下的不忠,君王以什么为忠?我要坚决辞去令尹的官职。”楚庄王听从了虞丘子的请求,赐给他三百户的采地,给与“国老”的称号,任命孙叔敖为令尹。
不多久,虞丘子家里有人犯法,孙叔敖将他捕杀。虞丘子心里高兴,入宫进见楚庄王,说:“我说孙叔敖可使他掌管国政,果然是这样。奉行国法而不袒护亲友,施行刑罚而不枉曲,可谓公平。”楚庄王说:“这是夫子的给予啊!” 【注释】骫:释义:曲;枉:~曲(委曲迁就)。~法(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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