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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教育] 陈新仁:语用规范化与城市语言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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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治理研究 发表于 2022-8-29 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要:

语言是文明的重要载体,本身也是文明的组成部分。城市文明建设离不开语言文明建设。语言文明建设不仅涉及语言规范的学习与推广,更涉及语用规范的确立与实践。本文聚焦后者,探讨语用规范的内涵与意义,并结合观察到的一些实例,呈现城市语言生态中存在的威胁城市语言文明建设的各种语用失范现象,剖析语用失范的根源,提出语用规范化是城市语言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所有参与城市文明建设的人都有责任加强自身的语用规范意识。

关键词:语言文明;城市文明建设;语用规范;语用规范化;

基金:国家语委2019年度重点项目“新时代城市语言文明建设研究”(ZDI 135—100);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空间社会治理语言问题研究”(20&ZD299);

文献来源:陈新仁.语用规范化与城市语言文明建设[J].中国语言战略,2022,9(1):2-11.

一方面,语言是人们各种交往赖以发生的主要工具,文明交往往往离不开语言的合适表达,因而语言是文明的重要载体。另一方面,语言不仅可以表达文明思想与行为,而且也可以用来建构现实,构筑语言环境或语言景观,因而本身也是文明的组成部分。胡壮麟(2019)认为,语言文字不仅是构成社会文明的要素,而且会起到核心作用。徐大明(2020)更为具体地指出,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语言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可以介入“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和“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等8个环境的建设中及1个活动的开展中。然而,如何推进语言文明建设,解决全国文明城市(及乡村)创建中的语言问题,发挥语言在社会文明建设中的“核心作用”,仍需要进一步研究。

语言文明是人类文明的一部分,是社会文明的重要表现(张焕香,李卫红 2013)。总体来看,当代中国社会在物质文明不断推进的同时,精神文明也在稳步向前迈进,这其中就包括了社会用语文明(Chen 2020)。然而,各种语言不文明现象还广泛存在,很多以多模态呈现的不良社会用语往往会对人们造成视觉污染,不利于人们确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对精神文明建设极具危害性。这说明,作为提升社会文明的路径与举措之一,语言文明建设的重要性非常突显,必要性非常迫切。

城市语言文明建设

城市语言文明建设

语言文明建设需要落实到语言使用的规范化上。语言使用涉及语言规范和语用规范两个层面。相应地,开展语言文明建设,不仅需要加强语言规范化,而且需要提升语用规范化。Chen(2020)指出,语言文明建设所包括的内容不仅仅是语言上的规范化,更重要的是语用上的规范化,语用规范化的实现又以语言规范化为基础,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相对于语言规范而言,现有文献对语用规范尚无较为系统的研究。有鉴于此,本文拟就语用规范的内涵与意义进行讨论,并结合城市用语实例,探究语用失范的各种表现、发生根源及治理对策,旨在为语言文明建设尤其是城市语言文明建设提供参考。

01研究背景

语言文明建设的前提是确定语言文明的内涵。对于语言文明,不同学者提出了不同的解读。例如,陈汝东(1996)将语言文明界定为“人类在改造自然和社会的进化过程中, 在语言文字生活领域所创造的先进成果和取得的成就以及所达到的进步状态”(陈汝东,1996:36)。张焕香、李卫红(2013:9)将语言文明看作“人们在语言使用中所体现出来的良好文化修养和令人愉悦的语言环境”,包括四个含义:“一是指不说粗话、脏话,在语言使用过程中体现出自身的文化修养和文明习惯。二是指使用普通话的普及率。在公共场所说普通话,而不是不分场合一律使用方言或民族语言。三是指学习母语和外语能够分清主次和轻重,而不是舍本逐末。四是指语言的干净利落,没有任何多余的、附加的成分,简言之,就是说话不带口头语。”陈良璜(1997)认为,语言文明的具体含义包括:“其一,是指语言洁净,合乎规范,在公共场合说普通话,不说粗话脏话;其二,是指思想洁净,实事求是,不说假话、空话、套话,不搞崇洋媚外,不要低级趣味。”徐大明(2020)基于语言规划涉及语言管理和语言生活两个方面,提出语言文明包括语言管理文明和语言生活文明两大方面。Chen(2020)没有使用“语言文明”的字眼,而是就文明社会用语提出了如下定义:文明社会用语就是指内容健康向上,对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对人们道德素质的提高和正确价值观与人生观的确立具有积极促进作用的那些社会用语。同时,这种社会用语往往传递一种正面的情感,给人以温情、给人以关爱,体现其人性化、情趣化和美感。由此可见,语言文明的内涵非常丰富,并不局限于语言礼貌或文雅。方小兵(2021)提出语言文明可以区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个体层次、隶属语用范畴的语言文明,即个体在言语行为上注重礼貌形式,避免语言暴力;二是言语社区层次、隶属语体范畴的语言文明,即群体倾向于使用普遍认同的典雅文体;三是文化共同体层次的语言文明,即特定文化共同体有意识地通过母语来提出本土概念术语、建构知识体系和保存文明成果。

人们倡导语言文明历来已久,例如,张娣(2007)呼吁话语商标名称的使用要注意语言文明;刘长青(2007)、马春红(2007)等呼吁警察清除暴力语言,实行文明执法;夏才源(2011)呼吁服务厅办税员要注重语言文明。然而,当代中国语境下,语言不文明问题仍以各种形式存在,直接影响国家、地区、行业、个人形象,威胁社会和谐、人际和谐。例如,张焕香、李卫红(2013)通过调查手段,发现大学生语言文明意识淡薄,大多数人有说脏话的经历。王玲、陈新仁(2019)的调查显示,现实公共空间存在语言粗鄙化现象,表现为用词污秽低俗、逻辑错乱、语病百出,不仅包括用词粗鄙,也包括粗鄙的格调、内容和形式等,整个话语风格体现出低俗不雅、价值观和精神品格低下等特征。Chen(2020)指出,社会生活中还存在不少不良社会用语,主要包括含有淫秽、暴力、恐怖、粗俗等内容的低俗广告、店铺名、物品名、标语和公示语等。一些低级媚俗或引发相关联想的字眼,违犯法律法规或者有悖社会公德和道德,甚至存在蔑视正义、戏说社会的语言表达,其立场与态度是非常不严肃的。社会交际中言语行为的低俗化、粗鄙化问题和官宣文本中的文法、文体错误问题已经开始拖累我们社会的进步(王玲,陈新仁 2019,2020)。

语言文明可以看作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重要指标。国家语委主任田学军在2020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上指出,需要继续推动语言文字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中,面向语言文明建设的语言治理离不开语用规范的确立与落实。语用规范化是城市语言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需要对各种语用失范现象大力整治。可喜的是,《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将社会用语规范作为主要目标之一。

总体来看,尽管很多学者探讨了语言文明的内涵,但对语言文明赖以界定的语用规范尚未见系统的探讨,一些纳入语言不文明的语言表现(如公共场所不使用普通话、使用外语,见张焕香,李卫红,2013)可能还存在争议。此外,尽管学界提及了语言不文明的多种表现,但由于缺乏语用规范作为评判的依据,因而对语言不文明的各种形态、本质及根源缺乏系统的探究,对如何治理语言不文明、加强语言文明建设缺乏综合的考量。为此,本文尝试在这些方面有所贡献。

02语用规范的内涵和意义

鉴于语言文明涉及语言使用的方方面面,因此,讨论语言文明建设问题,首先有必要区分语言使用涉及的语言规范与语用规范。

笔者这里所讲的语言规范,主要指的是涉及词汇、语法、标点、拼写、字体、字号、空格等方面的各种要求或规则。每门语言都有其语法书、词典或字典,规定了该语言中的词法或语法规则。至于标点、字体、字号、空格等,不同体裁(尤其是各类公文)往往会有相应的规定。因此,判断语言使用是否符合语言规范,可以观察语法是否正确、用词是否准确、语义是否清晰或符合逻辑、书写是否正确、标点是否正确、字体是否恰当、字号是否恰当、空格是否正确等。

与语言规范不同,语用规范涉及语言使用的合法性、礼貌性、平实性、优雅性、得体性等方面的要求或规定。具体来讲:

合法性是指语言使用要符合国家语言文字使用方面的法律、规范、标准等,不得涉及语言欺诈、语言腐败、语言暴力、语言恐吓、语言淫秽等,当然包括在必须使用国家规定语言、文字的场合使用相关语言和文字。

礼貌性涉及人际互动中语言使用者的道德修养,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 语言礼貌,如个体之间、服务者与被服务者之间使用礼貌标记(“请”“打扰一下”等)、语气缓和标记(“谢谢”“谢谢合作”“敬请谅解”等)、敬语(“您”等);2) 讲话体谅他人,如注意环境,不大声喧哗。

平实性这里特指的是面向社会公众传递公共信息的语言使用要真实、简洁、明了达意,符合广大公众的认知水平,易于理解;晦涩难懂、故作玄乎、偏僻深奥的语言使用不利于公共信息的传播与接受;语言质朴,不低俗。Chen(2020)认为,就公共信息传递的效率而言,要让公众在最短时间内捕捉到关键信息。可见,语用规范的标准之一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性。杨保军(2020)也提出,国家需要在既有各种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法律、政策保证事关公众利益的信息能够及时公开、透明地发布。

优雅性涉及语言使用在可能的情况下要满足人们的审美情趣。就社会管理而言,特定场合下的语言文雅,如各类公示语等社会管理用语中的各种拟人、对仗、隐喻、转喻等,是语言管理的文明表现。

得体性涉及语言使用的正式程度、情感色彩等,指语言使用要看交际情境、交际对象、交际任务、交际渠道等因素,庄重的场合要使用庄重的语体或文体,非正式场合要使用非正式的语体或文体,面对情感距离、权势距离不同的受众时要在语言选择上有相应的差别,在实施特定职业行为时同样要使用符合职业特点的语言。此外,语言使用需要与相关事件或活动的时间节点相匹配。Verschueren(2008)指出,语言形式或结构的意义会因为语境的变化而受到重大的影响,包括时间在内的语境变化会导致话语的意义变化:或者不再传达它原有的意义,或者不再发挥原有的交际功能(陈新仁 2014)。

上述语用规范可以区分为政策层面的规范(即合法性)、礼节层面的规范(即礼貌性)和语体层面的规范(如平实性、优雅性、得体性)。需要指出的是,并非每一次语言使用都显著涉及上述所有语用规范属性或某一属性的所有方面。比如,不是每一次交际都涉及礼貌的表达。相对而言,合法性和得体性似乎更具广泛适用性,是语言文明的基础;平实性主要适用于公共信息传递的领域,是公共交际领域语言文明的重要反映;礼貌性更多地涉及个体之间以及各类机构工作者与社会个体之间的交际,是个体与机构语言文明的重要标志。高芳(2020)认为,良好的公民礼貌素养体现为在各种场合与持有任何身份背景的人的交往中都尊重他人。尤其是,对于社会管理而言,特定场合下的语言文雅是以人为本、亲民爱民的文明表现,如社会管理用语(如各类公示语)中的各种拟人、对仗、隐喻、转喻等,民警执法、机构公共服务过程中的温和用语。

语用规范的确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依据上述语用规范,我们可以更好地推进语用规范化,指导语言使用。所谓语用规范化,具体说来,就是指要求社会个体、机构的语言使用要符合语用规范,而这是语言文明建设的必由路径。其次,借鉴上述语用规范,我们可以更好地评价语言使用,具体来说,符合语用规范的语言使用可以定性为语言文明,违犯语用规范的语言使用则是语言不文明。例如,一个人或机构如果违犯礼貌性,就很容易被对方或他人评价为不文明。此外,语用规范对于提高教学质量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中就曾经提及,推进语言文字规范的任务之一是提升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王丽(2020)也提出,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是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需要,也是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

03城市语言生态中的语用失范举隅

语言使用如果不遵循语用规范,就会出现语用失范,导致语言不文明。鉴于本文研究的主旨是聚焦城市语言文明建设,这里主要探讨城市语言生态(包括城市宣传语、广告语、告示语、服务用语等)中出现的各种失范现象,这些现象的存在直接影响城市语言景观打造,威胁城市语言文明建设,破坏城市文明形象建构与传播。

城市用语不仅可能存在形形色色的语言失范(如语法讹误、用词搭配不当、错别字使用、标点不规范等),而且经常会出现各种情形的语用失范,二者都是语言不文明的表现。语用失范的具体表现可以粗略地概括为以下几类:

(一) 语言暴力

具体表现为语言威胁、语言恐吓、语言冷漠等,违犯了语言使用的合法性规范。例如:

(1) “飞车抢劫,就地枪决!”(某地标语)

(2) “不准停车 违者放气”(某社区宣传栏旁告示语)

(3) “毁树一行,先死他娘”(某地标语)

(4) “高压危险,电死不管”(某住宅区的输变电设备上刷的标语)

例(1)—(2)都明白无误地使用了威胁、恐吓性口吻;(3)使用了诅咒;(4)则传达了一种冷漠或冷暴力。

(二) 语言歧视

主要表现为地域、性别、财富等方面的歧视,同样违犯了语言使用的合法性规范。例如:

(5) 坚决打击XX籍敲诈勒索犯罪团伙

(6) 50万以下身价者 恕不接待(某楼盘)

诸如例(5)这样的标语存在地籍歧视的嫌疑(Chen 2020);诸如(6)这样的房产广告具有财富歧视的嫌疑。

(三) 语言欺诈

主要指商家使用各种话语方式实施欺诈、诱骗等,违犯了语言使用的合法性规范。例如(Chen 2020):

(7) 偏远地段——远离闹市喧嚣,尽享静谧人生

紧邻闹市——坐拥城市繁华

挨着臭水沟——水岸名邸,上风上水

楼间距小——邻里亲近,和谐温馨

能看见一丝海——无敌海景

边上有家银行——紧邻中央商务区

边上有个居委会——中心政务区核心地标

边上有家学校——浓厚人文学术氛围

边上有家诊所——拥抱健康,安享惬意

上面这些楼盘宣传语通过语言美化的手段,实施了商业欺诈行为,以致很多业主购房后直呼上当。

(四) 语言恶搞

主要表现为偷换概念、滥用谐音、张冠李戴,用词用语不够严肃、庄重,违犯了语言使用的合法性或平实性规范。例如:

(8) 执发者(理发店名)

(9) 法新社(理发店名)

在例(8)中,店主故意借用了“执法者”的谐音;在(9)中,店主故意借用了著名国际新闻机构的名称。二者的做法都显得很不严肃。

(五) 语言粗俗

具体表现为使用引发不雅、庸俗等联想的表达,违犯了语言使用的平实性或礼貌性规范。例如:

(10) 猪圈火锅(某饭店名)

在例(10)中,该店名会让人联想到龌龊不堪的猪圈。

除了话语内容不雅外,违犯礼貌性要求的语言粗俗还表现在说话方式上,如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不合时宜地插话或打断别人说话,等等。

(六) 语言污秽

具体表现为使用各种引发性解读、性联想的表达,违犯了语言使用的合法性规范。例如:

(11) 今朝有酒今朝醉 明日没酒卖立柜 横批:喝死拉鸡巴倒(某酒店门口的宣传)

(12) 80后供小三(某售楼中心)

(13) XX是我家 文明靠大家

在例(11)中,“鸡巴”是生殖器的代名词(当然,“今朝有酒今朝醉 明日没酒卖立柜”也传达了消极、颓废的心态,同样不妥);在例(12)中,楼盘销售商为了推销小三房,“别出心裁”地与包养“小三”发生关联;在例(13)中,相关部门为了呼吁大家举止文明,竟然将“我”“靠”二字的字号搞得比其他字大很多,这样的凸显会让过路人一眼就被传递性联想的“我”“靠”给吸引住。

(七) 语言媚外

主要表现为在命名自己的店铺时大肆借用外国名字,以洋为美,违犯了语言使用的平实性规范。例如:

(14) XX士多(便利店名)

(15) 巴厘原墅SPA (酒店名)

在例(14)中,“士多”(来自英语store)原本就是出售日用品、食品的便利店;在例(15)中,该酒店其实就是洗浴中心。从本质上讲,考虑到外语具有一定程度的包装功能,语言媚外也多少带有一点语言欺诈的色彩。

(八) 语言“僵尸”

一些宣传公告、海报等在相关活动结束后依然长期留存,违犯了语言使用的得体性规范。例如,北京奥运会2008年举办完就结束了,但在一些城市的街头仍然可以看到“北京奥运欢迎你”“迎奥运”之类的标语。

除了上述八种情形外,语用失范可能还有其他一些类别,如语言贿赂或语言腐败(方小兵 2021)。由于不涉及城市用语,这里就不展开叙述了。

04城市语用失范的根源与治理对策

城市语用失范的出现不是偶然的,而是存在各种深刻的根源,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语用规范意识相对薄弱。相对而言,人们从小就接受用词、语法、标点等语言规范方面的教育,因而对语言规范更为敏感,而在语用规范方面没有专门的、系统的教育,因而缺乏足够的认识。语言使用具有开放性、灵活性,对哪些语言使用属于合格、合适、合法,哪些语言使用不属于,人们的看法和接受度往往存在分歧,以致难以形成良好的语用规范意识,对失范用语缺乏敏感性。以语言“僵尸”的出现为例,该问题往往与城管部门的庸政、懒政有很大关系,但应该也与他们的语用规范意识不强有很大关系。

其次,一些社会个体存在追求低级趣味的不良心态。为了迎合这样的心态,一些商家便刻意使用低俗、淫秽的语言,寻求语言恶搞,满足猎奇心理,从而达到刺激公众关注、吸引眼球、招徕顾客的目的。上一节中提及的语言恶搞、语言粗俗、语言污秽、语言媚外等背后都存在利益驱动的因素。

再次,一些社会个体存在崇洋媚外的心态。商家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便滥用洋文,使用各种洋店名、洋招牌甚至土洋混杂的广告,迎合那些以洋为美、以洋为尊的消费群体。

此外,一些商家唯利是图,缺乏语言诚信。为了逐利,一些商家诉诸语言欺诈,或者美化他们的产品,或者隐匿其产品的瑕疵,甚至无中生有,杜撰卖点、亮点,引诱消费者上当受骗。

最后,缺乏语用规范方面的管理与监管也是各种语用失范发生甚至蔓延的根源。除了出现特别严重的情况,如因语言欺诈带来的纠纷,各种语用失范极少会招致社会批评或谴责,更不用说行政责罚了。尽管每个城市都设置了文明建设方面的办公室,却鲜见相关工作人员出面干涉或处理语用失范问题。管理与监督的缺位无疑是对语用失范的一种纵容。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治理当下中国城市语言文明建设中存在的各种语用失范问题,需要采取以下针对性措施。

加强语用规范研究与制定。语用规范的相关要求以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体现在政府公文、教育与书籍、会议与新闻报道等各个方面(魏海平 2013)。有学者明确提出公共场所用语应遵循文明原则、文雅原则和礼貌原则(孙小春,何自然 2019)。鉴于公众言语对社会言语行为的指标性作用,因此必须对公众言语的准确性、生动性、典雅性、及时性、伦理性做出明确规约与调整,符合“公众言语规范”(陈红燕 2013)。侯瑞芬(2020)提出品牌命名应该服从社会习惯和规范。2020年最为明显的特征是国家加强了对虚拟空间领域的语用规范。张建强、谢倩文(2020)也提出,近几年来,自媒体不断发展、自媒体语言也不断更新,为了保证语言文字规范化,可以针对自媒体语言使用失范的现状进行相关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自媒体语言良性发展。笔者认为,要加快更具系统性的语言文明立法,明确各种不合法的语言使用及相应的惩罚,做到语言使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加强语用规范宣传与引导。要通过各种渠道,对广大社会个体、商家及部门开展语用规范的宣传工作,组织专家,采取各种可能的形式,分群体、分批次,开展语用规范方面的专题教育与培训。王春辉(2020)也曾经提及,对语言事务、语言组织、语言生活进行引导和规范可以帮助实现公共事务有效处理、公共利益最大化。Chen(2020)提出,各级教育机构、文明委和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需要积极引导,必要时采取行政和法律的手段规范媒体的话语活动,同时也要采取有效的手段教育广大受众自觉甄别媒体话语活动中的真善美和假恶丑。徐大明(2020)认为,在公共场合中,除了去除低俗语言的存在,还要推荐礼貌语言的使用。目前礼貌语言的研究一般缺乏语用指导。在公共空间,何种情形需要使用请托语,何种情况需要致谢、需要道歉,应该使用什么致谢语、什么道歉语,这些都需要说明、指导或培训。徐大明(2020)指出,“以科学的语言研究作基础来策划和实施,可以开展一项项扎实有效的语言文明创建活动,有创意的语言文字工作者可以协助城市管理者设计以语言文明为主题的创建活动。例如,从当地方言中清除一些不文明内容的活动,推广当地特色的社会称谓语、问候语活动,制定小区语言文明公约活动等等”。张建强、谢倩文(2020)在对自媒体语言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建议,相关部门可以针对自媒体举办一些活动,如关于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讲座、规范用语大赛等,让自媒体使用者积极投身于营造良好语言氛围的行动中,共同创造 一个和谐且有利于文化传承的语言传播环境。各大媒体可以通过发布文案、制作展板等方式宣传语用规范的重要性,还可以策划纠错节目,公开收集语料,让公众分析和改正,使人们在参与的过程中提高语用规范意识,避免再犯。

加强语用失范监督与惩戒。从政府管理部门的角度来说,语言文明建设有助于增加亲和力和公信力,便于相关决策有效落实;从个体来说,语言文明建设有助于提升个人自我文明修养;从国家层面来看,语言文明建设有助于提升文化自信程度与文明强国建设。由此可见,语言文明程度可以看作个体、社区与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评价观测点。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安排专人,对城市用语加强监督与管理。要加强语用规范方面的立法,对语用失范的个体及部门,要给予必要的惩罚。我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在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家发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2020)中提到: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1) 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2) 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3) 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4) 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5) 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6) 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7) 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8) 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9) 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这些法律法规对于语用规范的施行也具有借鉴意义。将涉嫌语言粗俗、语言暴力、语言恶搞、语言媚外等行为的个人或机构列为限期整改对象,严重违犯者、屡教不改者予以必要的行政或经济处罚,将涉嫌语言欺诈行为列入其诚信记录。Chen(2020)提出,为了能够实现语用规范化,企业应当建立一套基于诚信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语用规范化的推进需要加强语言诚信建设。杨连生和许洪源(2020)也认为,诚信文化建设对于增强个人的诚信意识与社会组织的诚信观念具有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上,社会活动的各类主体会自发、自觉地按照诚信原则进行社会交往,规范自身行为。

05结语

语言文明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是一个国家的重要软实力指标。语言文明建设不仅包括语言上的规范化,也包括语用上的规范化,后者甚至更重要。语言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就个体层面而言,语言文明建设有助于提升个人自我文明修养;就机构层面来看,语言文明建设有助于增加亲和力和公信力,便于相关决策有效落实;就国家管理层面来说,语言文明建设有助于提升文化自信、建设文明强国。

本文基于语言文明建设是城市文明建设一部分的立场,重点探讨了作为语言文明主要根基的语用规范问题,例示了城市语言生态中的各种语用失范,剖析了语用失范的根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笔者提出,作为语言文明的重要内涵,语用规范涉及政策、礼节、语体等层面,包括合法性、礼貌性、平实性、优雅性、得体性等。相应地,城市用语中的语用失范可以概括为语言暴力、语言歧视、语言恶搞、语言粗俗、语言污秽、语言媚外、语言“僵尸”等形态。笔者认为,这些形形色色的语用失范根源于社会个体、相关部门等缺乏较强的语用规范意识,与一些社会个体追求低级趣味、崇洋媚外等不良心态,一些商家唯利是图、缺乏语言诚信等有着密切的联系,当然语用规范方面的管理与监管缺失也难辞其咎。笔者提出,治理各种语用失范,需要加强语用规范研究与制定、加强语用规范宣传与引导、加强语用失范监督与惩戒。

城市语言文明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贡献。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相关立法、管理与监督,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来规范不良社会用语,弘扬文明社会用语;语言工作者需要加强语用规范研究,设计文明用语;各种媒体可以积极参与文明用语的推广工作,曝光各种语用失范案例,充分发挥自身监督的优势。当然,城市语言文明建设更要从社会上每一个个体做起。“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语言文明, 乃至整个人类的语言文明都是离不开个体的。正是社会中个体间文明言语行为的互动, 促进了语言文明的形成和发展。”(陈汝东 1996:37)尤其是商家,要诚信至上,文明经商,拒绝滥用语言牟利。例如,张娣(2007)就呼吁,“挑选文明的词语作为商标,是一条正路,也是注册商标的最基本要求之一”。

鉴于本文缺乏广泛社会调研的支撑,对语用规范内涵的梳理、对城市语用失范的归类未必做到了穷尽,所提治理对策的可行性也有待验证。作为抛砖引玉之作,本文期待引发更多的后续研究。

编者按

参考文献略,欢迎查阅《中国语言战略》2022年第1期纸质原文。

本文编辑:同济大学 孙雨

本文审核:同济大学 沈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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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发表于 2022-8-29 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明交往往往离不开语言的合适表达,因而语言是文明的重要载体
文字才是文明的载体,不是语言。这种认知错误,导致历史上的文字狱,在现代,可能要加多一个“语言狱”。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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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发表于 2022-8-29 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合法性是指语言使用要符合国家语言文字使用方面的法律、规范、标准等
首要地突出“合法性”,无非是治统禁锢道统这种思维的延伸。毫无疑问,以法制禁止防范语言犯罪,是必要的,但是借“建设社会文明”这样的借口,来为“语言”立“法”,则是淫法,是过度而不合理的法制。我们总不能为了防范禁止行为犯罪,而为人民行为设立一套规范化的行为标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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