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卷8尚賢(下)詩解3擇賢能至堯湯之道有財分人有道教人 題文詩: 古者聖王,既審尚賢,欲以為政,書之竹帛, 琢之槃盂,故傳以遺,後世子孫.於先王書, 呂刑書然:王曰於來!有國有士,告汝訟刑; 在今爾安,定百姓汝,何擇非人?何敬不刑? 何度不及?能擇人而,敬重為刑,堯舜禹湯, 文武之道,可及之也.此乃由以,尚賢及之. 於先王書,豎年言然,曰希夫聖,武智人以, 屏輔而耳.此言先王,之治天下,必擇賢者, 以為之其,群屬輔佐.曰今天下,之士君子, 皆欲富貴,而惡貧賤,曰然何為,而得富貴, 而辟貧賤?莫若為賢,為賢之道,將之奈何? 曰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財者則,勉以分人, 有道者則,勸以教人.若此然則,飢者得食, 寒者得衣,亂者得治.若飢得食,寒則得衣, 亂則得治,此安生生.王公夫人,今其所富, 其所貴皆,王公大人,骨肉之親,無故富貴, 面目美好,者也今之,王公大人,骨肉之親, 無故富貴,面目美好,焉故必智?若不智使, 治其國家,則其國亂,可得而知.賢者真情, 財散情聚,海晏河清.不肖情假,財聚情散. 【原文】3古者聖王既審尚賢,欲以為政,故書之竹帛,琢之槃盂,傳以遺後世子孫。於先王之書【呂刑】之書然:王曰:『於!來!有國有士,告女訟刑。在今而安百姓,女何擇言(非)人?何敬不刑?何度不及?』能擇人而敬為刑,堯舜禹湯文武之道可及也。是何也?則以尚賢及之。於先王之書、豎年之言然,曰:『晞夫聖武知人(5),以屏輔而耳。』此言先王之治天下也,必選擇賢者,以為其群屬輔佐。曰:今也天下之士君子,皆欲富貴而惡貧賤,曰然女何為而得富貴而辟貧賤?莫若為賢,為賢之道將奈何?曰: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財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勸以教人。若此,則飢者得食,寒者得衣,亂者得治。若飢則得食,寒則得衣,亂則得治,此安生生。今王公夫人,其所富,其所貴,皆王公大人骨肉之親、無故富貴、面目美好者也。今王公大人骨肉之親、無故富貴、面目美好者,焉故必知哉?若不知,使治其國家,則其國家之亂,可得而知也。 【注釋】1(5)晞:通『希』。 2『王曰:『於!來!有國有士,告女訟刑。在今而安百姓,女何擇言人?何敬不刑?何度不及?』 出自【呂刑】
原文:王曰:「吁!來,有邦有土,告爾祥刑。在今爾安百姓,何擇,非人?何敬,非刑?何度,非及?兩造具備,師聽五辭。五辭簡孚,正於五刑。五刑不簡,天於五罰;五罰不服,正於五過。五過之疵:惟官,惟反,惟內,惟貨,惟來。其罪惟均,其審克之! 譯文:王說:『啊!來吧!諸侯國君和各位大臣,我告訴你們要善用刑法。如今你們安定百姓,要選擇什麼呢,不是吉人嗎?要慎重什麼呢,不正是刑罰嗎?要考慮什麼呢,不就是判斷適宜嗎? 『原告和被告都來齊了,法官就審查五刑的訟辭;如果訟辭核實可信,就用五刑來處理。如果用五刑處理不能核實,就用五罰來處理;如果用五罰處理也不可從,就用五過來處理。五過的弊端是:法官畏權勢,報恩怨,諂媚內親,索取賄賂,受人請求。發現上述弊端,法官的罪就與罪犯相同,你們必須詳細察實啊! 【譯文】 古時的聖王既已明白了尚賢的道理,想以此為政,所以把它寫在竹帛、雕在槃盂上,相傳而遺留給後世子孫。在先王留下的書【呂刑】中這樣記載:王說:『呵!來!有國家有領土的人,告訴你們用刑之道。在現今你們要安撫百姓,你們除了賢人,還有什麼可選擇的呢?除了刑罰,還有什麼可慎重的呢?還有什麼考慮,不能達到呢?』能選擇人而敬重叫作刑,堯、舜、禹、湯、文、武之道就可以達到了。這是什麼原因呢?因為可以通過尚賢而達到。在先王之書、老人的話中這樣說到:『尋求聖人、武人、智人,來輔佐你自身。』這是說先王治理天下,一定要選擇賢能的人,做他的僚屬輔佐。
現在天下的士君子,都希望富貴而厭惡貧賤。試問,你怎麼做才能得到富貴而避免貧賤呢?最好是做賢人。那做賢人的道理又是怎樣的呢?回答說:有力氣的趕快助人,有錢財的努力分人,有道的人勉力教人。如此,餓的人就可以得到食,冷的人就可以得到衣,混亂的就可以得到治理。如果餓的人可以得到食,冷的人可以得到衣,混亂的可以得到治理,這就可以使人各安其生。
現在的王公大人,他所富的所貴的,都是王公大人們的骨肉之親、無緣無故富貴以及面貌美麗的人,這樣的人怎能一定聰明呢?如果不聰明,讓他治理國家,那麼國家的混亂也就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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