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政要】卷16公平詩解9法參人情疑則從輕古聽獄求所以生之今求殺之 題文詩:
凡為聽訟,理獄必原,父子之親,立君臣義, 權輕重序,測淺深量.悉其聰明,致其忠愛, 疑則與眾,共商討之.疑則從輕,所以重之, 舜命咎繇,曰汝作士,惟刑之恤.又復加之, 以三訊也,眾皆所善,然後斷之.是以為法, 參之人情.故左傳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 必以情而,世俗拘愚,苛刻之吏,以為情者, 取貨者也,立愛憎也,右親戚者,陷怨仇也. 焉何世俗,小吏之情,與夫古人,之懸遠乎? 有司以此,情疑群吏,人主以此,情疑有司, 君臣上下,通相疑也,欲其盡忠,立節難矣. 真法法情,合於人情,合情合理.凡理獄情, 必本所犯,之事為主,不嚴訊逼,亦不旁求, 不貴多端,以見聰明,故律正其,舉劾之法, 參伍其辭,所以求實,非以飾實,但當參伍, 明聽之耳,不使獄吏,鍛煉飾理,成辭於手. 孔子曰古,之聽獄求,所以生之;今之聽獄, 求以殺之.析言破律,任案成法,故執左道, 以必加也.淮南子曰:灃水十仞,金鐵在焉, 形見於外;非不深且,清而魚鱉,莫之歸也. 故為上者,以苛為察,以功為明,刻下為忠, 訐多為功,譬猶廣革,大則大矣,裂之道也. 賞宜從重,罰宜從輕,君居其厚,百王通制. 刑之輕重,恩之厚薄,見思見疾,豈可同日, 而言乎哉!且法也國,之權衡也,時之準繩. 權衡所以,定輕重也,準繩所以,正曲直也, 今之作法,貴其寬平,而判罪人,欲其嚴酷, 喜怒肆志,高下在心,是舍準繩,以正曲直; 棄權衡而,定輕重也,不亦惑哉?諸葛孔明, 小國之相,曰吾心如,秤不能為,人作輕重; 況萬乘主,當可封日,任心棄法,取怨人乎! 【原文】
凡聽訟理獄,必原父子之親,立君臣之義,權輕重之序,測淺深之量。悉其聰明,致其忠愛,疑則與眾共之。疑則從輕者,所以重之也,故舜命咎繇曰:『汝作士,惟刑之恤。』又復加之以三訊,眾所善,然後斷之。是以為法,參之人情。故【傳】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而世俗拘愚苛刻之吏,以為情也者取貨者也,立愛憎者也,右親戚者也,陷怨仇者也。何世俗小吏之情,與夫古人之懸遠乎?有司以此情疑之群吏,人主以此情疑之有司,是君臣上下通相疑也,欲其盡忠立節,難矣。
【譯文】 凡是審理案子,都要按照父子的親情,依照君臣的情分,權衡輕重先後,測量深淺程度。展現自己全部的聰明才智,將忠君愛民之心發揮到極致,如果有疑問就和大家一起商討。存在疑問就從輕量刑,這就是對刑法的慎重。所以舜告誡咎繇:『你作為一名官吏,在量刑的時候要心存憐憫。』又規定一個案子要經過群臣、群吏、萬民三次審訊,大家都認可了,才能定罪。可見,律令必然也參有人情。所以【左傳】說:『大小案子,雖然不能明察,但肯定有人情的因素在裡面。』但是,那些世俗苛刻、不知變通的官吏,用人情來獲取財物,對有人情案子就放寬處理,對於仇人,就加以陷害。為什麼世俗小人的人情和古人寬大為懷的情感有着天壤之別呢?主管部門因為這樣的人情而對司法官員們產生了懷疑,天子又因為這樣的人情而對主管部門產生了懷疑。這是君臣之間上下之間在互相懷疑,這樣卻想要群臣樹立節操,盡忠為國,那就太難了。
【原文】
凡理獄之情,必本所犯之事以為主,不嚴訊,不旁求,不貴多端,以見聰明,故律正其舉劾之法,參伍①其辭,所以求實也,非所以飾實也,但當參伍明聽之耳,不使獄吏鍛煉飾理成辭於手。孔子曰:『古之聽獄,求所以生之也;今之聽獄,求所以殺之也。』故析言以破律,任案以成法,執左道以必加也。又【淮南子】曰:『灃水之深十仞,金鐵在焉,則形見於外。非不深且清,而魚鱉莫之歸也。』故為上者以苛為察,以功為明,以刻下為忠,以訐多為功,譬猶廣革,大則大矣,裂之道也。夫賞宜從重,罰宜從輕,君居其厚,百王通制。刑之輕重,恩之厚薄,見思與見疾,其可同日言哉!且法,國之權衡也,時之準繩也。權衡所以定輕重,準繩所以正曲直,今作法貴其寬平,罪人慾其嚴酷,喜怒肆志②,高下在心,是則舍準繩以正曲直,棄權衡而定輕重者也,不亦惑哉?諸葛孔明,小國之相,猶曰:『吾心如秤,不能為人作輕重。』況萬乘之主,當可封之日,而任心棄法,取怨於人乎!
【注釋】
①參伍:交 互錯雜,綜合比較。
②肆志:隨心所欲。
【譯文】 凡是審理案件的情形,必須以犯罪事實為主,不嚴刑逼供,不節外生枝,不以牽連的頭緒多來顯示審判者的聰明。所以要對檢舉彈劾的法律加以修正,多方取證,廣泛調查,是為了弄清事實,而不是要掩蓋事實;多方調查,聽取意見,是為了不使獄吏徇私枉法的奸計得逞。孔子說:『古人審理案子,是為被告的人尋找生存的理由,今天呢,是千方百計地要將其置於死地。』所以,隨心所欲地解釋法律,任何案件都要定罪,施展手段強加罪名的情形就出現了。【淮南子】上寫道:『灃水有十仞深,可是把金鐵放在裡面也看得見。如果水不清或者很淺,魚也不會在裡面生存。』所以,作為上司,把苛刻當做明察,把功多當做明智,把刻薄下屬當忠心,把誹謗他人當功勞,這就像一張大皮,雖然很大,但用來製造用品,就得裁開使用。賞賜應該從重,處罰應該從輕,君王應寬厚為懷,這是歷代帝王普遍的治國之術。刑罰輕還是重,恩遇厚還是寡,被人感念還是嫉恨,這兩種做法的效果,怎可同日而語呢?法律,猶如國家的準繩和天平,天平是用來稱重量的,準繩是用來測定曲直的。法律貴在寬大公平,而判人之罪卻極其嚴酷如今法律輕重全由人的喜怒而定。這就等於舍掉準繩來端正曲直,拋開權衡來確定輕重,怎能不令人迷惑不解呢?諸葛亮只是小國蜀國的丞相,他還說:『我的心是一桿秤,不能因人而使標準有別。』更何況大國的君主呢?在天下昇平的時候,怎能隨意放棄法律的公平,讓老百姓心生怨恨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