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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鹽鐵論】卷19褒賢詩解3大夫:儒者辭小取大雞廉狼吞文學:義然後取道居非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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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3-2-10 16:33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鹽鐵論】卷19褒賢詩解3大夫:儒者辭小取大雞廉狼吞文學:義然後取道居非私
題文詩:
大夫又曰:文學言行,雖有伯夷,之廉不及,

柳下惠貞,高瞻下視,絜言污行,觴酒豆肉,

遷延相讓,辭小取大,雞廉狼吞.趙綰王臧,

等以儒術,擢為上卿,而有奸利,殘忍之心.

主父偃以,口舌取官,竊國權重,欺紿宗室,

受諸侯賄,卒皆誅死.東方朔也,自稱辯略,

消堅釋石,當世無雙;省其私行,狂夫不忍!

況爾等無,東方朔之,口其餘無,可觀者也?

文學曰志,善者忘惡,謹小致大.俎豆之間,

足以觀禮,閨門之內,足以論行.服古之服,

誦古之道,舍此而為,非者鮮矣.是故君子,

時然後言,義然後取,不以道也,得之不居.

滿而不溢,泰而不驕.袁盎親於,景帝秣馬,

不過一駟;公孫弘即,三公位家,不過十乘;

東方先生,說聽言行,於武帝而,不驕溢也;

主父偃見,困厄日久,疾在位者,不好道而,

富且貴也,莫知恤士,於是取饒,衍之餘以,

周窮士急,非為私業.當世囂囂,非患儒之,

雞廉而患,在位者之,虎飽鴟咽,於求覽無,

所孑遺耳.真儒至正,非義不取,非正不得.

   【原文】

大夫曰:文學言行雖有伯夷之廉,不及柳下惠之貞,不過高瞻下視,絜言污行,觴酒豆肉,遷延相讓,辭小取大,雞廉狼吞。趙綰、王臧之等,以儒術擢為上卿,而有奸利殘忍之心。主父偃以口舌取大官,竊權重,欺紿宗室,受諸侯之賄。卒皆誅死。東方朔自稱辯略,消堅釋石,當世無雙;然省其私行,狂夫不忍為!況無東方朔之口,其餘無可觀者也?

  【注釋】柳下惠:春秋時魯人,即展禽,名獲,字季,居柳下,諡號惠,曾為士師官,三次被罷免而不離去。人問之,他說:『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高瞻:指眼睛向上看,巴結上邊的人。下視:指眼向下看,欺壓下邊的人。豆: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
  遷延:拖延,這裡指互相推讓。
  雞廉狼吞:比喻小廉大貪。雞廉,雞尋找食物,有所選擇,不是見東西就吃,故稱小廉如雞(見【埤雅】六)。狼吞,狼吃東西時,都是大口大口地吞咽,比喻貪婪。趙綰(wan):漢代代縣(今河北省蔚縣東)人,漢武帝初即位時曾任御史大夫。王臧:漢代蘭陵(今山東省峰縣)人。漢武帝初即位時為郎中令。趙綰和王臧籌劃在長安城南建立明堂(即進行儒家禮儀政教的地方),竇太后(景帝的母親)不好儒術,令武帝罷逐趙綰、王臧,後來二人自殺了。事見【史記·儒林傳】及【漢書·田蚡傳】。
  主父偃:漢代臨淄(今山東省臨淄縣,在廣饒縣南)人,漢武帝時任中大夫,曾向漢武帝建議削弱諸侯王的割據勢力,遷移豪民,建立朔方即。他還揭發過一些諸侯王的罪行,因此諸侯王對他恨之入骨,公孫弘藉故誣害了他。
  欺紿(dai):欺負,哄騙。
  東方朔:字曼倩,漢代厭次(今山東省惠民縣東)人。漢武帝時,為太中大夫,善辭賦,性格詼諧滑稽。
  『消堅釋石』,疑當作『消堅釋白』。堅白,謂名家所持堅石白馬之說。【莊子·駢拇篇】:『駢於辨者,纍瓦結繩,竄句游心于堅白同異之間。』【史記·孟子荀卿列傳】:『趙亦有公孫龍,為堅白同異之辨。』【漢書·藝文志】:『名家:【公孫龍子】十四篇。』師古曰:『為堅白之辨耳。』案今本【公孫龍子】有【白馬】、【堅白】二篇。又【藝文志】:『【毛公】九篇。』師古曰:『劉向【別錄】云:『論堅白同異,以為可以治天下。』蓋持辨者,無不侈言消堅釋白耳。

 【譯文】大夫說:文學的言論行為即使有伯夷那樣的廉潔,還未達到柳下惠那樣的貞節,不過是對上逢迎,對下鄙視,話雖說得漂亮,而行為卻很骯髒,一杯酒一碗肉,也要遞來送去地互相推讓,其實是小的不要,要拿大的,像雞啄米那樣似乎很廉潔,實際像狼吞肉那樣的貪婪。趙綰、王臧等人因宣揚儒術而被提拔為上卿,但他們懷有奸惡殘忍的心腸。主父偃靠耍嘴皮騙得高官,竊取重權,欺騙朝廷,接受諸侯的賄賂,他們最後都被殺死。東方朔自稱能言善辯,侈言消堅釋白,號稱當世無雙;然而察看他私下幹的事,連瘋子也不忍心去做!何況你們沒有東方朔那樣的口才,其它還有什麼可瞧的呢?

【原文】
  文學曰:志善者忘惡,謹小者致大。俎豆之間足以觀禮,閨門之內足以論行。夫服古之服,誦古之道,舍此而為非者,鮮矣。故君子時然後言,義然後取,不以道得之不居也。滿而不溢,泰而不驕。故袁盎親於景帝,秣馬不過一駟;公孫弘即三公之位,家不過十乘;東方先生說聽言行於武帝,而不驕溢;主父見困厄之日久矣,疾在位者不好道而富且貴,莫知恤士也,於是取饒衍之餘以周窮士之急,非為私家之業也。當世囂囂,非患儒之雞廉,患在位者之虎飽鴟咽,於求覽無所孑遺耳。

  【注釋】

俎豆:古代祭祀時放祭品的器皿,這裡指祭祀。
  『此』字原無。案【荀子·哀公篇】:『哀公問於孔子曰:'吾欲論吾國之士,與之治國,敢問如何取之耶?」孔子對曰:'生今之世,志古之道,居今之俗,服古之服,舍此而為非者,不亦鮮乎?」』下文又云:『舍此而為非者,雖有,不亦鮮乎?』文又見【大戴禮記·哀公問五義篇】、【家語·五儀篇】,『舍』下俱有『此』字,今據訂補。【荀子】楊倞注云:『此,謂古也。』【論語·憲問篇】:『夫子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樂然後笑,人不厭其笑,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
  【論語·里仁篇】:『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這裡就是用的【論語】文,而『處』字作『居』字。
  【論語·堯曰篇】:『泰而不驕。』
  袁盎:一作『爰盎』,漢代楚人,字絲。漢文帝時為郎中,曾參與吳楚七國的叛亂,是殺害晁錯的主謀之一。
  公孫弘:見【刺復篇】註解。
  『矣』原作『此』。王先謙曰:『詳文義,不當有'此」字,蓋衍文。』黃季剛曰:『'此」當作'也」。』今案:『此』當作『矣』。【史記·主父偃傳】:『主父曰:'臣結髮遊學,四十餘年,身不得遂,親不以為子,昆弟不收,賓客棄我,我厄日久矣。』此文的『我厄日久矣』,就是【鹽鐵論】所本,今據改正。『見』與『被』意同。
  『鴟』原作『鷁』,張之象本、沈延銓本、金蟠本作『嗌』。盧文弨曰:『當作'嗌」,塗作'鷁」,未詳。』孫詒讓曰:『'鷁」疑'■」之誤,【干祿字書】'鴟」俗作'■」,與'鷁」形近而誤。此以虎狼之噬咽,喻在位者之貪。盧校從俗本作'嗌咽」,則與'虎飽」之文不相對矣。』今案:孫校是,【龍龕手鑒】二『鳥部』:『■通鴟。』亦足為證,今據改正。鴟,一種兇猛的鳥,也叫鷂鷹。
  求覽:向自己腰包里塞。求,需索。覽,同『攬』,把持。孑(ji6)遺:遺留,余剩。

【譯文】文學說:立志行善的人可以忘掉邪惡,小心謹慎的人可以幹大事業。在舉行祭祀時,可以看出人們是否合乎禮義,在內室里過私生活時,可以看出人們品德的高低。穿着古時候的衣服,背誦古代的道義,卻背棄禮義去胡作非為,是少見的。所以,君子是該說話的時候才說,合乎義的時候才取,不用道義得到的東西是不要的。學問很高而不流露出來,功勞很大而不驕傲。所以袁盎最受景帝信任,家裡所飼養的馬不超過四匹;公孫弘居於三公的地位,家裡也不超過十輛馬車;東方朔先生給漢武帝講學,但不驕傲自滿;主父偃遭受災難已經很久了,他當時憎恨當官的人不好仁義而追求榮華富貴,不知撫恤儒生,於是他便用自己剩餘的錢財來周濟窮苦的儒生,並不是為了私人的家業。現在議論紛紛,並不是擔憂儒生對小財像雞那樣廉潔不貪,而是擔憂當官的像老虎、鷂鷹那樣,把能抓到的東西毫無遺留地吞吃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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