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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典籍] 【中基】第一章 第三節 五行學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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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元之治 發表於 2009-8-27 19:3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必讀聲明 / 必讀聲明 本站所有醫藥學內容僅供學習參考,不能視作專業意見,不能替代執業醫師的當面診治,不得依據任何文字內容自行用藥,否則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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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愛中醫網  作者:  
二、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
    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包括五行相生與相剋、五行制化與勝復、五行相乘與相侮和五行的母子相及四個方面。其中五行的相生相剋是指五行間存在着動態有序的相互資生和相互制約的關係;五行的制化和勝復,是指五行系統中具有的自我調節機制。由於五行之間存在着相生、相剋與制化勝復的關係,從而維持五行結構系統的平衡與穩定,促進事物的生生不息。五行的相乘相侮與母子相及是五行之間異常的生克變化,主要用於闡釋某些異常的氣候變化和人體的病理變化。
    (一)五行相生與相剋
    1.五行相生
    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着有序的遞相資生、助長和促進的關係。    五行相生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在五行相生關係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 兩方面的關係。【難經】將此關係比喻為母子關係:『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因此,五行相生,實際上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對其子行的資生、促進和助長。如以火為例,由於木生火,故『生我』 者為木,木為火之『母』;由於火生土,故『我生』 者為土, 土為火之『子』。木與火是母子關係,火與土也是母子關係。
 
 2 五行相剋
    五行相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着有序的遞相克制、制約的關係。
    五行相剋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在五行相剋關係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和『我克』兩方面的關係。【內經】把相剋關係稱為『所勝』、『所不勝』 關係:『克我』者為『所不勝』,『我克』者為『所勝』。因此,五行相剋,實為五行中的某一行對其所勝行的克制和制約。如以木為例,由於木克土,故『我克』 者為土,土為木之『所勝』;由於金克木,故『克我』者為金,金為木之『所不勝』
 樓主| 開元之治 發表於 2009-8-27 19:34 | 顯示全部樓層
</P>     (二)五行制化與勝復
    1.五行制化
    五行制化,是指五行之間既相互資生,又相互制約,維持平衡協調,推動事物間穩定有序的變化與發展。
    五行制化,源於【素問・六微旨大論】『亢則害,承乃制,制則生化』之論,屬五行相生與相剋相結合的自我調節。五行的相生和相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克,就不能維持事物間的正常協調關係。因此,必須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相反相成,才能維持事物間的平衡協調,促進穩定有序的變化與發展。故明・張介賓【類經圖翼・運氣上】說:『蓋造化之機,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無生則發育無由,無制則亢而為害。』
    五行制化的規律是:五行中一行亢盛時,必然隨之有制約,以防止亢而為害。即在相生中有克制,在克制中求發展。具體地說,即木生火,火生土,而木又克土;火生土,土生金,而火又克金;土生金,金生水,而土又克水;金生水,水生木,而金又克木;水生木,木生火,而水又克火。如此循環往復。
    2.五行勝復
    五行勝復,是指五行中一行亢盛(即勝氣),則引起其所不勝(即復氣)的報復性制約,從而使五行之間復歸於協調和穩定。
    五行勝復,屬五行之間按相剋規律的自我調節。勝氣的出現,有兩種情況:一是由於五行中一行的太過,即絕對亢盛;二是由於五行中一行的不足而致其所不勝的相對偏盛。復氣則是因為勝氣的出現而產生,即先出現勝氣,而後有復氣產生,以對勝氣進行『報復』,使勝氣復平。復氣即勝氣的所不勝:若勝氣為木,剛復氣為金;勝氣為火,則復氣為水;勝氣為土,則復氣為木;勝氣為金,則復氣為火;勝氣為水,則復氣為土。
    五行勝復的規律是:『有勝則復』。五行中一行亢盛(包括絕對亢盛或相對亢盛),則按相剋次序克制,引起其所不勝(即復氣)旺盛,以制約該行的亢盛,使之復歸於常。如以木行亢盛為例:木旺克土引起土衰,土衰則制水不及而致水盛,水盛克火而使火衰,火衰則制金不及而致金旺,金旺則克木,使木行亢盛得以平復。此處木行偏亢為勝氣,而金行旺盛為復氣,金行旺盛是對木行亢盛的報復。餘四行的勝復依此類推。
 
  五行勝復,又稱『子復母仇』。因五行中的一行亢盛,即為勝氣;其所不勝,是為復氣,又恰為其所勝之子。復氣之母受勝氣所害,復氣制約勝氣,為母復仇,故稱『子復母仇』。如上述的木 行亢盛為勝氣,金行旺盛為復氣;土為木之所勝,而土之子金能克木,使木行亢盛得以平復,則為子復母仇。通過勝復調節機制,五行系統在局部出現不平衡的情況下,自行調節以維持其整體的協調平衡。
 樓主| 開元之治 發表於 2009-8-27 19:34 | 顯示全部樓層
二、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
    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包括五行相生與相剋、五行制化與勝復、五行相乘與相侮和五行的母子相及四個方面。其中五行的相生相剋是指五行間存在着動態有序的相互資生和相互制約的關係;五行的制化和勝復,是指五行系統中具有的自我調節機制。由於五行之間存在着相生、相剋與制化勝復的關係,從而維持五行結構系統的平衡與穩定,促進事物的生生不息。五行的相乘相侮與母子相及是五行之間異常的生克變化,主要用於闡釋某些異常的氣候變化和人體的病理變化。
    (一)五行相生與相剋
    1.五行相生
    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着有序的遞相資生、助長和促進的關係。    五行相生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在五行相生關係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 兩方面的關係。【難經】將此關係比喻為母子關係:『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因此,五行相生,實際上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對其子行的資生、促進和助長。如以火為例,由於木生火,故『生我』 者為木,木為火之『母』;由於火生土,故『我生』 者為土, 土為火之『子』。木與火是母子關係,火與土也是母子關係。
 
 2 五行相剋
    五行相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着有序的遞相克制、制約的關係。
    五行相剋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在五行相剋關係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和『我克』兩方面的關係。【內經】把相剋關係稱為『所勝』、『所不勝』 關係:『克我』者為『所不勝』,『我克』者為『所勝』。因此,五行相剋,實為五行中的某一行對其所勝行的克制和制約。如以木為例,由於木克土,故『我克』 者為土,土為木之『所勝』;由於金克木,故『克我』者為金,金為木之『所不勝』
 樓主| 開元之治 發表於 2009-8-27 19:34 | 顯示全部樓層
</P> (三)五行相乘與相海
    1.五行相乘
    五行相乘,是指五行中一行對其所勝的過度制約或克制。又稱『倍克』。
    五行相乘的次序與相剋相同,即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
 
導致五行相乘的原因有『太過』和『不及』 兩種情況。
    太過導致的相乘,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過於亢盛,對其所勝行進行超過正常限度的克制,引起其所勝行的虛弱,從而導致五行之間的協調關係失常。如以木克士為例:正常情況下,木能克土,土為木之所勝。若木氣過於亢盛,對土克制太過,可致土的不足。這種由於木的亢盛而引起的相乘,稱為『木旺乘土』。
    不及所致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過於虛弱,難以抵禦其所不勝行正常限度的克制,使其本身更顯虛弱。仍以木克土為例,正常情況下,木能制約土,若土氣不足,木雖然處於正常水平,土仍難以承受木的克制,因而造成木乘虛侵襲,使土更加虛弱。這種由於土的不足而引起的相乘,稱為『土虛木乘』。
    相乘與相剋雖然在次序上相同,但本質上是有區別的。相剋是正常情況下五行之間的制約關係,相乘則是五行之間的異常制約現象。在人體,相剋表示生理現象,相乘表示病理變化。
    2.五行相侮    五行相侮,是指五行中一行對其所不勝的反向制約和克制。又稱『反克』。五行相侮的次序是: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圖l-5)。
    導致工行相侮的原因.亦有『太過』 和『不及』兩種情況。
    太過所致的相侮,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過於強盛,使原來克制它的一行不僅不能克制它,反而受到它的反向克制。例如木氣過於亢盛,其所不勝行金不僅不能克木,反而受到木的欺侮,出現『木反侮金』的逆向克制現象,這種現象稱為『木亢侮金』。
    不及所致的相梅,是指五行中某一行過於虛弱,不僅不能制約其所勝的一行,反而受到其所勝行的『反克』。如正常情況下,金克木,木克土,但當木過度虛弱時,則不僅金來乘木,而且土也會因木的衰弱而『反克』之。這種現象,稱為『木虛土侮』。
    總之,五行的相乘和相梅,都是不正常的相剋現象,兩者之間既有區別又有聯繫。相乘與相侮的主要區別是:前者是按五行的相剋次序發生過度的克制,後者是與五行相剋次序發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現象。兩者之間聯繫是:在發生相乘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侮;發生相侮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乘。例如:木過強時,木既可以乘土,又可以侮金;金虛時,既可受到木侮,又可受到火乘。因而相乘與相侮之間存在着密切的聯繫。【素問・五運行大論】說:『氣有餘,則制己所勝而侮所不勝;其不及,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而侮之。』這是對五行相乘與相侮產生的原因及其相互關系所作的很好說明。
 樓主| 開元之治 發表於 2009-8-27 19:34 | 顯示全部樓層
</P>     (四)五行的母子相及
    五行的母子相及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兩種情況,皆屬於五行之間相生關係異常的變化。
    1. 母病及子
    母病及子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異常,累及其子行,導致母子兩行皆異常。母病及子的一般規律是:母行虛弱,引起子行亦不足,終致母子兩行皆不足。例如:水生木,水為母,木為子。若水不足,不能生木,導致木亦虛弱,終致水竭木枯,母子俱衰。
    2.子病及母
    子病及母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異常,影響到其母行,終致子母兩行皆異常。子病及母的一般規律有兩種:一是子行亢盛,引起母行亦亢盛,結果是子母兩行皆亢盛,一般稱為『子病犯母』。如火旺導致木亢,終至木火皆亢。二是子行虛弱,上累母行,引起母行亦不足,終致子母俱不足,一般稱為『於盜母氣』。如木不足導致水枯,終至木水皆不足。
    三、五行學說在中醫學中的應用
    五行學說在中醫學的應用,主要是以五行的特性來分析歸納人體臟腑、經絡、形體、官竅等組織器官和精神情志等各種功能活動,構建以五臟為中心的生理病理系統,進而與自然環境相聯繫,建立天人一體的五臟系統,並以五行的生克制化規律來分析五臟之間的生理聯繫,以五行的乘侮和母子相及規律來闡釋五臟病變的相互影響,指導疾病的診斷和防治。因此,五行學說作為中醫學主要的思維方法在中醫學理論體系的建立中起着重要作用,而且還對中醫臨床實踐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一)說明五臟的生理功能及其相互關係
    五行學說在生理方面的應用,主要包括以五行特性類比五臟的生理特點,構建天人一體的五臟系統,以生克制化說明五臟之間的生理聯繫等幾個方面。
    1.說明五臟的生理特點
    五行學說將人體的五臟分別歸屬於五行,並以五行的特性來說明五臟的生理功能。如木有生長、升發、舒暢、條達的特性,肝喜條達而惡抑鬱,有疏通氣血,調暢情志的功能,故以肝屬木。火有溫熱、向上、光明的特性,心主血脈以維持體溫恆定,心主神明以為臟腑之主,故以心屬火。土性敦厚,有生化萬物的特性,脾主運化水谷、化生精微以營養臟腑形體,為氣血生化之源,故以脾屬土。金性清肅、收斂,肺具有清肅之性,以清肅下降為順,故以肺屬金。水具有滋潤、下行、閉藏的特性,腎有藏精、主水功能,故以腎屬水。
    2.構建天人一體的五臟系統
    五行學說除以五行特性類比五臟的生理特點,確定五臟的五行屬性外,還以五臟為中心,推演絡繹整個人體的各種組織結構與功能,將人體的形體、官竅、精神、情志等分歸於五臟,構建以五臟為中心的生理病理系統。同時又將自然界的五方、五氣、五色、五味等與人體的五臟聯繫起來,建立了以五臟為中心的天人一體的五臟系統,將人體內外環境聯結成一個密切聯繫的整體。如以肝為例:『東方生風,風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肝主目』(【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東方青色,入通於肝,開竅於目,藏精於肝,其病驚駭,其味酸,其類草木……是以知病之在筋也』(【素問・金匱真言論】),這樣把自然界的東方、春季、青色、風氣、酸味等,通過五行的木與人體的肝、筋、目聯繫起來,構築了聯繫人體內外的肝木系統,體現了天人相應的整體觀念。
    3.說明五臟之間的生理聯繫
    五臟的功能活動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聯繫的。五行學說不僅用五行特性說明五臟的功能特點,而且還運用五行生剋制化理論來說明臟腑生理功能的內在聯繫,即五臟之間存在着既相互資生又相互制約的關係。
   (1)以五行相生說明五臟之間的資生關係:肝生心即木生火,如肝藏血以濟心,肝之疏泄以助心行血;心生脾即火生土,如心陽溫煦脾土,助脾運化;脾生肺即土生金,如脾氣運化,化氣以充肺;肺生腎即金生水,如肺之精津下行以滋腎精,肺氣肅降以助腎納氣;腎生肝即水生木,如腎藏精以滋養肝血,腎陰資助肝陰以防肝陽上亢。
    (2)以五行相剋說明五臟之間的制約關係:腎制約心即水克火,如腎水上濟於心,可以防止心火之亢烈;心制約肺即火克金,如心火之陽熱,可以抑制肺氣清肅太過;肺制約肝即金克木,如肺氣清肅,可以抑制肝陽的上亢;肝制約脾即木克士,如肝氣條達,可疏泄脾氣之壅滯;脾制約腎即土克水;如脾氣之運化水液,可防腎水泛濫。
    (3)以五行制化說明五臟之間的協調平衡:依據五行學說,五臟中的每一髒都具有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的生理聯繫。五臟之間的生克制化,說明每一髒在功能上因有他髒的資助而不至於虛損,又因有他髒的制約和克制,而不致於過亢;本髒之氣太盛,則有他髒之氣制約;本髒之氣虛損,則又可由他髒之氣補之。如脾(土)之氣,其虛,則有心(火)生之,其亢,則有肝(木)克之;肺(金)氣不足,脾(土)可生之;腎(水)氣過亢,脾(土)可克之。這種制化關係把五臟緊緊聯繫成一個整體,從而保證了人體內環境的統一。
    應當指出的是,五臟的生理功能及其相互資生、相互制約的關係,是以五行的特性及其生克規律來論述的。然而,五臟的功能是多樣的,其相互間的關係也是複雜的。五行的特性並不能說明五臟的所有功能,而五行的生克關係也難以完全闡釋五臟間複雜的生理聯繫。因此,在研究臟腑的生理功能及其相互間的內在聯繫時,不能囿於五行之間相生相剋的理論。
 樓主| 開元之治 發表於 2009-8-27 19:34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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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說明五臟病變的相互影響

    五行學說,不僅可用以說明在生理情況下臟腑間的相互聯繫,而且也可以說明在病理情況下臟腑間的相互影響。某髒有病可以傳至他髒,他髒疾病也可以傳至本髒,這種病理上的相互影響稱之為傳變。以五行學說闡釋五臟病變的相互傳變,可分為相生關係的傳變和相剋關係的傳變兩類。

    1.相生關係的傳變

    包括『母病及子』 和『子病及母』兩個方面。

    母病及子,即母髒之病傳及子髒。如腎屬水,肝屬木,水能生木,故腎為母髒,肝為子髒。腎病及肝,即屬母病及子。臨床常見的因腎精不足不能資助肝血而致的肝腎精血虧虛證,腎陰不足不能涵養肝木而致的肝陽上亢證,腎陽不足不能資助肝陽而致的少腹冷痛證,皆屬母病及子的傳變。他髒之間的母病及子傳變,可以此類推。母病及子,多見母髒不足累及子髒虧虛的母子兩髒皆虛的病證。

    子病及母,是指疾病的傳變,從子髒傳及母髒。如肝屬木,心屬火,木能生火,故肝為母髒,心為子髒。心病及肝,即是子病及母。臨床常見的因心血不足累及肝血虧虛而致的心肝血虛證,因心火旺盛引動肝火而形成心肝火旺證,皆屬子病及母。子病及母,既有子髒虛引起母髒也虛的虛證,又有子髒盛導致母髒也盛的實證。另外還有子髒盛導致母髒虛的虛實夾雜病變,即所謂『子盜母氣』,如肝火亢盛,下劫腎陰,以致腎陰虧虛的病變即是。

    2.相剋關係的傳變

    包括『相乘』 和『相侮』 兩個方面。相乘,是相剋大過致病。引起五臟相乘的原因有二:一是某髒過盛,而致其所勝之髒受到過分克伐;二是某髒過弱,不能耐受其所不勝之髒的正常克制,從而出現相對克伐太過。如以肝木和脾土之間的相剋關係而言,相乘傳變就有『木旺乘土』(即肝氣乘脾)和『土虛木乘』(即脾虛肝乘)兩種情況。由於肝氣鬱結或肝氣上逆,影響脾胃的運化功能而出現胸脅苦滿、脘腹脹痛、泛酸、泄瀉等表現時,稱為『木旺乘土』。反之,先有脾胃虛弱,不能耐受肝氣的克代,而出現頭暈乏力、納呆噯氣、胸脅脹滿、腹痛泄瀉等表現時,稱為『土虛木乘』。

    相侮,是反向克制致病。形成五臟相侮亦有兩種情況,即太過相侮和不及相侮。太過相侮,是指由於某髒過於亢盛,導致其所不勝無力克制而反被克的病理現象。例如:肺金本能克制肝木,由於暴怒而致肝火亢盛,肺金不僅無力制約肝木,反遭肝火之反向克制,而出現急躁易怒,面紅目赤,甚則咳逆上氣,咯血等肝木反侮肺金的症狀,稱為『木火刑金』。不及相侮,是指由於某髒虛損,導致其所勝之髒出現反克的病理現象。如脾土虛衰不能制約腎水,出現全身水腫,稱為『土虛水侮』。

    總之,五臟病變的相互影響,可用五行的乘侮和母子相及規律來闡釋。如肝臟有病,病傳至心,為母病及子;病傳至腎,為子病及母;病傳至脾,為乘;病傳至肺,為侮。其他四髒,以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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