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
来源: 汉川草庐 作者: 汉川草庐 金史 《金史》,元朝脱脱等撰的纪传体金代史,共135卷。包括本纪19卷、志39卷、表4卷、列传71卷,记述了从女真族的兴起到金朝建立和灭亡。后附《金国语解》1卷。清朝施国祁有《金史译校》10卷。
《金史》纂修始于元世祖忽必烈时期。中统二年(1261),议修辽、金二史。灭宋后,又议修辽、金、宋三史。但终因体例无法确定而不能成书。元顺帝至正三年(1343)三月,诏修辽、金、宋三史,以中书右丞相脱脱为都緫裁官,翰林学士欧阳玄等六人为緫裁官,主持修纂。五年十月,辽、金、宋三史告成。元人修《金史》所依据的资料主要有金代实录,包括完颜勖所撰《始祖以下十帝实录》三卷,以及《太祖实录》、《太宗实录》、《熙宗实录》、《海陵实录》、《世宗实录》、《章宗实录》、《宣宗实录》等。唯卫绍王无实录,现存的材料是由王鹗多方收集而来。金末的事迹则多取材于元好问的《王辰杂编》和刘祁《归潜志》、王鹗《汝南遗事》、杨奂《天兴近鉴》等。由于《金史》依据比较完整的《实录》,经元好问、王鹗等补充,元初以来又经几次修撰,实际上是经营已久,与宋辽二史仓卒成书不同,故在三史之中号称最善。传记中有关诸人参预的同一事件,则在首要人物的传中详见事实本末,其他传中则旁参侧见,避免重述。但是,《金史》也存在一些记事互相矛盾、重叠,史实错误、踈略,年次颠倒脱舛,人地名混乱和记述战事则扬胜讳败的现象。清人施国祁著《金史详校》十卷,校勘和考订《金史》四千余条。
《金史》于元至正年间刻成。明代有南北两监本、清有武英殿本。乾隆间,四库馆臣校勘武英殿杰将地名、人名等译名任意改译,造成混乱。1935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百衲本《金史》,是以元至正刊一百三十五卷本(其中八十卷是初刻,五十五卷是后来的复刻本)影印的。1975年,中华书局出版了《金史》标点校勘本,以百衲本为底本,并与监本、殿本参考,又参考有关史料进行校勘,吸取了前人的考订成果,是目前较好的版本。
以上资料来源:维基文库 卷一‧本纪第一 世纪 | 卷二‧本纪第二 太祖 | 卷三‧本纪第三 太宗 | 卷四‧本纪第四 熙宗 | 卷五‧本纪第五 海陵 | 卷六‧本纪第六 世宗上 | 卷七‧本纪第七 世宗中 | 卷八‧本纪第八 世宗下 | 卷九‧本纪第九 章宗一 | 卷十‧本纪第十 章宗二 | 卷十一‧本纪第十一 章宗三 | 卷十二‧本纪第十二 章宗四 | 卷十三‧本纪第十三 卫绍王 | 卷十四‧本纪第十四 宣宗上 | 卷十五‧本纪第十五 宣宗中 | 卷十六‧本纪第十六 宣宗下 | 卷十七‧本纪第十七 哀宗上 | 卷十八‧本纪第十八 哀宗下 | 卷十九‧本纪第十九 世纪补 | 卷二十‧志第一 天文 | 卷二十一‧志第二 历上 | 卷二十二‧志第三 历下 | 卷二十三‧志第四 五行 | 卷二十四‧志第五 地理上 | 卷二十五‧志第六 地理中 | 卷二十六‧志第七 地理下 | 卷二十七‧志第八 河渠 | 卷二十八‧志第九 礼一 | 卷二十九‧志第十 礼二 | 卷三十‧志第十一 礼三 | 卷三十一‧志第十二 礼四 | 卷三十二‧志第十三 礼五 | 卷三十三‧志第十四 礼六 | 卷三十四‧志第十五 礼七 | 卷三十五‧志第十六 礼八 | 卷三十六‧志第十七 礼九 | 卷三十七‧志第十八 礼十 | 卷三十八‧志第十九 礼十一 | 卷三十九‧志第二十 乐上 | 卷四十‧志第二十一 乐下 | 卷四十一‧志第二十二 仪卫上 | 卷四十二‧志第二十三 仪卫下 | 卷四十三‧志第二十四 舆服 | 卷四十四‧志第二十五 兵 | 卷四十五‧志第二十六 刑 | 卷四十六‧志第二十七 食货一 | 卷四十七‧志第二十八 食货二 | 卷四十八‧志第二十九 食货三 | 卷四十九‧志第三十 食货四 | 卷五十‧志第三十一 食货五 | 卷五十一‧志第三十二 选举一 | 卷五十二‧志第三十三 选举二 | 卷五十三‧志第三十四 选举三 | 卷五十四‧志第三十五 选举四 | 卷五十五‧志第三十六 百官一 | 卷五十六‧志第三十七 百官二 | 卷五十七‧志第三十八 百官三 | 卷五十八‧志第三十九‧百官四 | 卷五十九‧表第一 宗室表 | 卷六十‧表第二 交聘表上 | 卷六十一‧表第三 交聘表中 | 卷六十二‧表第四 交聘表下 | 卷六十三‧列传第一 | 卷六十四‧列传第二 | 卷六十五‧列传第三 | 卷六十六‧列传第四 | 卷六十七‧列传第五 | 卷六十八‧列传第六 | 卷六十九‧列传第七 | 卷七十‧列传第八 | 卷七十一‧列传第九 | 卷七十二‧列传第十 | 卷七十三‧列传第十一 | 卷七十四‧列传第十二 | 卷七十五‧列传第十三 | 卷七十六‧列传第十四 | 卷七十七‧列传第十五 | 卷七十八‧列传第十六 | 卷七十九‧列传第十七 | 卷八十‧列传第十八 | 卷八十一‧列传第十九 | 卷八十二‧列传第二十 | 卷八十三‧列传第二十一 | 卷八十四‧列传第二十二 | 卷八十五‧列传第二十三 | 卷八十六‧列传第二十四 | 卷八十七‧列传第二十五 | 卷八十八‧列传第二十六 | 卷八十九‧列传第二十七 | 卷九十‧列传第二十八 | 卷九十一‧列传第二十九 | 卷九十二‧列传第三十 | 卷九十三‧列传第三十一 | 卷九十四‧列传第三十二 | 卷九十五‧列传第三十三 | 卷九十六‧列传第三十四 | 卷九十七‧列传第三十五 | 卷九十八‧列传第三十六 | 卷九十九‧列传第三十七 | 卷一百‧列传第三十八 | 卷一百0一‧列传第三十九 | 卷一百0二‧列传第四十 | 卷一百0三‧列传第四十一 | 卷一百0四‧列传第四十二 | 卷一百0五‧列传第四十三 | 卷一百0六‧列传第四十四 | 卷一百0七‧列传第四十五 | 卷一百0八‧列传第四十六 | 卷一百0九‧列传第四十七 | 卷一百一十‧列传第四十八 | 卷一百一十一‧列传第四十九 | 卷一百一十二‧列传第五十 | 卷一百一十三‧列传第五十一 | 卷一百一十四‧列传第五十二 | 卷一百一十五‧列传第五十三 | 卷一百一十六‧列传第五十四 | 卷一百一十七‧列传第五十五 | 卷一百一十八‧列传第五十六 | 卷一百一十九‧列传第五十七 | 卷一百二十‧列传第五十八 | 卷一百二十一‧列传第五十九 | 卷一百二十二‧列传第六十 | 卷一百二十三‧列传第六十一 | 卷一百二十四‧列传第六十二 | 卷一百二十五‧列传第六十三 | 卷一百二十六‧列传第六十四 | 卷一百二十七‧列传第六十五 | 卷一百二十八‧列传第六十六 | 卷一百二十九‧列传第六十七 | 卷一百三十‧列传第六十八 | 卷一百三十一‧列传第六十九 | 卷一百三十二‧列传第七十 | 卷一百三十三‧列传第七十一 | 卷一百三十四‧列传第七十二 | 卷一百三十五‧列传第七十三 | 金国语解 | 附录‧进金史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