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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汉川草庐 作者: 汉川草庐 隋书 资料来源:深圳汉龙网实业有限公司
隋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本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
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徵‘总知其务’,并主编隋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
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
首先,它有明确的指导思想。下令修隋史的唐太宗亲历了灭隋的战争,在执政之后,他经常谈论隋朝灭亡的教训,明确提出‘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的看法。汲取历史教训,以史为鉴就成了修隋史的指导思想。其次,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徵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如隋文帝之‘刻薄’专断,‘不悦诗书’,‘暗于大道’,隋炀帝矫情饰貌,杀父淫母,‘锄诛骨肉,屠剿忠良’等情况,都照实写来,了无隐讳。
再次,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
宋本原跋 | 卷一‧帝纪第一 高祖上 | 卷二‧帝纪第二 高祖下 | 卷三‧帝纪第三 炀帝上 | 卷四‧帝纪第四 炀帝下 | 卷五‧帝纪第五 恭帝 | 卷六‧志第一 礼仪一 | 卷七‧志第二 礼仪二 | 卷八‧志第三 礼仪三 | 卷九‧志第四 礼仪四 | 卷十‧志第五 礼仪五 | 卷十一‧志第六 礼仪六 | 卷十二‧志第七 礼仪七 | 卷十三‧志第八 音乐上 | 卷十四‧志第九 音乐中 | 卷十五‧志第十 音乐下 | 卷十六‧志第十一 律历上 | 卷十七‧志第十二 律历中 | 卷十八‧志第十三 律历下 | 卷十九‧志第十四 天文上 | 卷二十‧志第十五 天文中 | 卷二十一‧志第十六 天文下 | 卷二十二‧志第十七 五行上 | 卷二十三‧志第十八 五行下 | 卷二十四‧志第十九 食货 | 卷二十五‧志第二十 刑法 | 卷二十六‧志第二十一 百官上 | 卷二十七‧志第二十二 百官中 | 卷二十八‧志第二十三 百官下 | 卷二十九‧志第二十四 地理上 | 卷三十‧志第二十五 地理中 | 卷三十一‧志第二十六 地理下 | 卷三十二‧志第二十七 经籍一 | 卷三十三‧志第二十八 经籍二 | 卷三十四‧志第二十九 经籍三 | 卷三十五‧志第三十 经籍四 | 卷三十六‧列传第一 | 卷三十七‧列传第二 | 卷三十八‧列传第三 | 卷三十九‧列传第四 | 卷四十‧ 列传第五 | 卷四十一‧列传第六 | 卷四十二‧列传第七 | 卷四十三‧列传第八 | 卷四十四‧列传第九 | 卷四十五‧列传第十 | 卷四十六‧列传第十一 | 卷四十七‧列传第十二 | 卷四十八‧列传第十三 | 卷四十九‧列传第十四 | 卷五十‧ 列传第十五 | 卷五十一‧列传第十六 | 卷五十二‧列传第十七 | 卷五十三‧列传第十八 | 卷五十四‧列传第十九 | 卷五十五‧列传第二十 | 卷五十六‧列传第二十一 | 卷五十七‧列传第二十二 | 卷五十八‧列传第二十三 | 卷五十九‧列传第二十四 | 卷六十‧ 列传第二十五 | 卷六十一‧列传第二十六 | 卷六十二‧列传第二十七 | 卷六十三‧列传第二十八 | 卷六十四‧列传第二十九 | 卷六十五‧列传第三十 | 卷六十六‧列传第三十一 | 卷六十七‧列传第三十二 | 卷六十八‧列传第三十三 | 卷六十九‧列传第三十四 | 卷七十‧ 列传第三十五 | 卷七十一‧列传第三十六 | 卷七十二‧列传第三十七 | 卷七十三‧列传第三十八 | 卷七十四‧列传第三十九 | 卷七十五‧列传第四十 | 卷七十六‧列传第四十一 | 卷七十七‧列传第四十二 | 卷七十八‧列传第四十三 | 卷七十九‧列传第四十四 | 卷八十‧ 列传第四十五 | 卷八十一‧列传第四十六 | 卷八十二‧列传第四十七 | 卷八十三‧列传第四十八 | 卷八十四‧列传第四十九 | 卷八十五‧列传第五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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