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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 男子刀劫8岁女童“乘”警车到广州站被毙 有悖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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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之治 發表於 2012-8-12 13:1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格里历2012年8月11日,广州花都狮岭发生一起持刀劫人案,案中施害者在得允乘警车到达广州站后被毙,毙前受害者已受伤。案件详情如下:


“1,2,3……”持刀男一个数字一个数字地计着时,被劫持女童命悬一线!“5、6、7……”,“7”字刚落,狙击手果断开枪。

昨日上午,湖南籍男子唐某在花都区狮岭镇持刀劫持一名8岁女童,并要求警方提供警车送其抵达广州火车站广场。在火车站地铁A出口地中海商场,与警方对峙多时后,在拿刀对人质女童实施伤害时,被警方依法开枪击毙。

女童颈部被割3刀,经过抢救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

男子曾在花都区一间手袋厂工作,女童及其父母与其素不相识。

6:45 地点:花都区狮岭镇永兴市场旁发狂男子冲进早餐店夺刀

昨日6时45分许,花都狮岭镇永兴市场后内街一包子店老板娘邓女士一个人在店里切姜丝。

此时,原本安静的街面,传来一名男子怪异的叫喊声:“来啊!来啊!”一名30多岁的男子赤裸上身,穿一条长裤,没穿鞋,在街上跑来跑去,一边口中不停说话,一边挥舞着一截砸烂的啤酒瓶。

“一开始我以为是神经病,没理他。”邓女士说。不过,男子突然出现在她的店门口,并冲进来一把夺走她的刀。邓女士赶紧跑到对面的肠粉店,当时店里也只有几个人,大家都不敢上前。眼看着男子右手提着菜刀,左手提着啤酒瓶,一路挥舞着又往永兴市场方向跑去。

“他一直朝街上的人乱喊,吓得别人到处躲。”坐在邓女士包子店约100米处的柏姓婆婆说,男子口中喊着他“杀过人”,菜贩见他提着刀,全都吓得躲开,不少人还听到男子口中还大喊“报警啊”。

眼见街上的人都躲得远远的,男子又折返回来,向着盘古中路方向跑去。邓女士见状立即打电话报警。此时,女童小化(化名)正和父母一起,买完早餐往金狮大道西的路口走着。

7:30 地点:盘古中路与金狮大道中十字路口劫犯劫持女童搭上警车

男子看见身穿花裙的小化,“一下冲上去,就把孩子抱住了。”目击者称。

男子一开始抱着孩子站在马路中间,扔掉了手中的酒瓶,左手捂着小化的嘴,右手用菜刀架着女孩的脖子。小化吓得不知所措,手中还提着刚买好的包子。

民警到场后,在盘古中路设置封锁线,男子显得很烦躁,声称要与警方对话。

双方对话约半个小时,根据男子的要求,警方开来一辆越野型警车,他带着小化上车。目击者称,当时车上只有一名开车的警员。

“孩子被带上车时,一直在哭。”目击者说,孩子的母亲一直在旁哀求,希望放了孩子,但男子不为所动。载着唐某和小化的警车开走后,几辆警车随即跟上,等到现场解封,许多店铺才敢开门。

9:00 地点:广州火车站广场劫犯乘警车进入火车站广场

昨日上午9时,在广州火车站广场卖玩具的金先生发现了往常少见的一幕。第一辆警车有些破旧,由环市西路驶入广州火车站广场,后面还跟随了数辆警用摩托车和警车。

“驾驶第一辆警车的是一名穿制服的警察,后排坐了一个男子,赤裸上身。”金先生说,开始以为遇见了警察的车队,但透过第一辆警车的后排窗户仔细一看才发现,男子怀中抱着一个小女孩,并用手紧紧捂着她的嘴,“另一只手垂下,看不见拿着什么”。

长年在火车站推车卖饮料的张先生也看到了这一幕。

9:05 地点:火车站广场男子挟着女孩下车步行

张先生说,其远远地看到,警车停下后,驾驶室内的警察和后排男子有些交流,男子在车上坐了数分钟时间,随即开门从车辆的右侧下车,“后面跟随了很多警车及警用摩托车,有六七辆”。张先生称,但后方的警车停在了距第一辆警车十几米开外的地方。

男子下车后,右手提着刀,左手紧抓小女孩的后衣领处,缓慢后退,将女孩劫持至火车站广场正中央靠近环市西路一侧的一间报刊亭旁。报刊亭的老板告诉记者,当时约为9时05分。“持刀的男子穿着一条黑色西裤,好像没穿鞋。”该名老板回忆到,小女孩穿着一身碎花连衣裙,短发,手上还提着两个用塑料袋装好的包子,持刀男子将小女孩劫持至报刊亭门口的一棵大树处,背靠地中海商场的护栏,“短暂停留后,持刀男子又沿着护栏径直走到广场另一侧的地中海商场入口处,并下了楼梯,进入地中海商场”。

“当时我正在开店,装有手表的柜子都已经拉出、摆开。”地中海商场内宏光商行的一名工仔告诉记者,其于昨日上午9时05分许乘地铁5号线抵达店内,5分钟后,便看到了该名持刀男子,缓缓地走下楼梯,“当时他拿着一把菜刀,刀把是黑的,随后大批警察也从楼梯处下来,我才意识到出事儿了”。该名工仔说,等其反应过来想关闭商铺时,已经来不及,只得匆匆从持刀男的一侧跑开至旁边的麦当劳处,“当时那个男子离我只有两三米的距离”。

9:15 地点:地中海商场内持刀男子向警察要钱要枪

当男子进入地中海商场后,此时已有大量的街坊围观,外围的警察开始在火车站广场设置警戒线,同时也安排地中海商场内部的街坊进入地铁5号线火车站一站的A出口内躲避。宏光商行的工仔告诉记者,他被安排进入地铁躲避前,持刀男子已将小女孩挟持至宏光商行旁,小女孩满脸泪水。

地中海商场内的兴佳超市位于宏光商行斜对面,超市员工王小姐未被安排到地铁站内躲避,一直站在超市内侧,目击了随后发生的一切。9时15分许,男子背对宏光商行站定,左手环抱住小女孩肩膀,右手持刀架在小女孩颈部,十余名身穿制服及便装的警察与其对峙。“男子其间大吼‘你们为什么要逼我死’。”王小姐称,虽然警方让其她躲在超市最里侧,她仍能听到持刀男子与警察的对话,“持刀男子说要钱、要枪、要局长和他谈话”。

“一名身穿制服的警察随即高举双手,将他身上的一把枪贴着地面丢给了持刀男子。”王小姐说,持刀男子弯腰捡起枪后又随即大吼,说枪里没子弹,“是假枪”。“给你们一分钟时间。”王小姐称,持刀男子当时这样怒吼道。随即一名自称是“局长”的警察站了出来,与持刀男子对话说:“兄弟,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把刀放下来,有事情慢慢说”。

王小姐回忆到,被劫持的小女孩似乎在向持刀男子苦苦哀求,但持刀男子始终不肯放下菜刀,并开始数数,“1、2、3……”

9:25 地点:地中海商场内黄衣便衣一枪击毙持刀男子

昨日上午9时20分许,金先生收拾好售卖的玩具,赶至位于地下的地中海商场附近围观。金先生称,地中海商场围栏处,一名上身穿黄色T恤的男子拿出了一把狙击枪,并迅速架设。

9时25分许,“砰”的一声,金先生说,他亲眼看到黄衣男子开枪,且只开了一枪,“由于持刀男子在我的下方,我没法看到下面的情况。”

在同样的一瞬间,王小姐称,持刀男子正数到“7”。金先生称,黄衣男子开枪后,随即提枪下去查看,另还有十余名手持盾牌及警棍的男子一同下去,数分钟后,黄衣男子又折返至开枪点,此时狙击枪已被一块布包裹住。

“应该是一枪毙命。”王小姐说,其因为害怕躲在超市内侧,只能时不时地看一眼持刀男子,但听到枪响后,她随即探出头去瞄了一眼,“持刀男子的头轻摆了一下,便再一动不动,流了很多血,应该是打在了头部”。王小姐称,此时小女孩颈部已被割伤,三名警察连忙将小女孩抬出,其中两人护送小女孩走上火车站广场。

“小女孩的连衣裙上都是血,警察的衣服也被染红了。”金先生说,两名警察一前一后抬着小女孩上楼梯时,他看到两名警察都哭了,一辆警车将小女孩送至医院救治。

10时37分许,殡仪馆车辆赶至现场处理,随后警戒线拆除,大批警车撤离现场。南都记者留意到,现场数名警察对一辆车号为5133的警车进行了调查。“有可能是持刀男子和女孩来火车站广场时所乘坐的警车。”附近目击者称。

致命邂

她和他是素不相识的老乡,只因一次短暂的邂逅,她却成了他刀刃下的受害者。据了解,嫌疑人为唐某,33岁,与8岁女童小化同为湖南人。唐某曾在花都区一间手袋厂工作,而小化在湖南老家上小学二年级,近期才被父母接到花都过暑假。

小化:来广州过暑假遭遇不幸

昨日下午3时许,在院方规定的探视时间,记者在广州军区总医院IC U病房见到被劫持的小女孩小化。她仍在输液,头发被剃光,喉咙处被厚厚的白纱布裹着。护士正在轻声地跟小化说着些什么,但记者并未听到小化的回答,只是看见小化蹬了几下被子。

记者在小化的病历本上看到,9时30分入院,被诊断为“颈部割裂伤”和“气管切割伤”,出现了失血性休克等症状,随即被送进广州军区总医院1号楼12楼的手术室进行抢救。据医院提供的一份关于小化的手术病情简介显示,小化“颈前部有3个不规则横形切口,其中最长切口约10cm”,“气管环横形裂伤”,但气管后壁未完全断裂,“右侧颈总动脉见切割划痕”等。

昨日下午1时30分许,经过近3个小时的抢救,小化的手术顺利完成,被送往IC U病房进行进一步观察治疗。广州市公安局宣传科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小化术后生命体征正常,已脱离生命危险。记者试图采访小化的主治医师,但院方表示,一切以公安发布的消息为准。

昨日下午4时50分许,记者在广州军区总医院1号楼楼下,见到了小化的爸爸、妈妈和姑姑,几名便衣男子将小化的三名亲属带上了一辆汽车后驶离医院。在被带走的间隙,欧阳先生告诉记者,小化在湖南老家读书,上小学二年级,近期被他接到花都过暑假。昨日上午7点多,小化和她妈妈去买早点的路上,由于走的最慢,落在了后面,突然从背后被一手持菜刀的男子劫持而去。

唐某:话不多用假身份租房

在盘古中路内街一栋不起眼的出租屋,唐某和妻子租住在4楼一个不到10平方米的小房间,屋内几乎没有大件家私电器。

最特别的,即是进门处的一张桌子上,放着两张唐某和妻子的合影,照片摄于今年2月2日,地点在广州白鹅潭酒吧风情街。

照片上的唐某显得比较胖,穿着较厚的衣服,身材显得比较壮实,精神面貌不错,搂着妻子照了两张合影。照片中的发型和昨日事发时的一样。

在女房东和其他租客眼里,这对夫妻为人低调。“没听到过夫妻吵架。”由于屋内没有电视,偶尔唐某会坐在楼下,和房东一起看电视聊天。“他话不多的,不像会惹事那种。”

据女房东说,今天5月26日,唐某和妻子以及两外两个湖南老乡,才租她的房子住下。女房东说,唐某两口子都在花都狮岭镇上的皮具厂打工。唐某租住的房子月租200多元。“这两个月他都按时交了租金。”

不过前天下午,唐某却向房东借了100元钱。“他说第二天一定会还。”女房东说,唐某平时会在店里买烟,最爱六七元的红双喜,有时买烟也会赊点小钱,但很快就会还钱给房东。房东还说,唐某有时还会在她店里买啤酒喝。

前天晚上10点多,唐某下班回来,女房东还看见他提着一袋夜宵,并特意承诺昨天一定会还钱。

记者发现,唐某和妻子在房东的租客信息簿上,用的是假身份。唐某登记的身份是荣某,但也是写湖南人。

女房东回忆,昨日事发前不久,约凌晨5时许,唐某还发生了一件怪事。

民警敲门说出租屋内有人报警,经打听才知道是唐某报的警。

很快民警就带着唐某和妻子下来了。“把我带到警察局去。”女房东听到唐某说。民警对唐某说:“你又没犯法,我带你去公安局干吗?”唐某一直情绪激动,他的妻子则始终一言不发。

之后女房东就和丈夫回家睡觉了,并不知道唐某和妻子去了哪。

警方通报

男子抢菜刀劫人质女童颈部受伤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昨日向媒体通报:昨日7时许,嫌疑人唐某(男,33岁,湖南人)突然冲入花都区狮岭镇永兴村菜市场附近一档口内,抢去店内一把刀具后,挥舞着刀具追砍路人(无人受伤),随后将一名随父母在路边购买早餐的女童(8岁,湖南人)劫持为人质。

民警到场后对嫌疑人唐某进行劝说,但唐某不听,情绪激动,要求警方提供一辆警车搭其离开。为保障人质安全,狮岭派出所一副所长根据嫌疑人的要求驾驶警车搭载嫌疑人及人质于9时左右驶至广州市环市西路。警方派员尾随人质车辆,期间寻找合适机会以随时展开解救行动。到达广州市环市西路后,该男子劫持女童下车,进入地中海商场。警方与之开展谈判劝说,唐某不予理睬,情绪失控,开始持刀划伤女童左侧颈部。在女童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紧急情况下,民警依法果断开枪,将嫌疑人唐某当场击毙,并立即将受伤女童送往广州军区总医院救治。

经过3小时抢救,手术顺利完成。目前,女童生命体征稳定。

经初步调查,唐某曾在花都区一间手袋厂工作,女童及其父母与唐某素不相识。民警在处置过程中发现唐某一直精神狂躁。目前,警方正对该案作进一步调查。

议论

警方开枪,早了还是晚了?

昨日,广州火车站广场男子劫持女童被击毙事件发生后,也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有网友认为,近段时间以来,广东省内及至北京等全国各地相继发生多起匪徒劫持人质事件,警方均予以当场击毙并不合适。也有网友支持警方做法,认为该出手时就出手。

支持:下手应该更早些

网友@维尔茨则认为:“伤害人质了必须被击毙。”网友@ Lee斯特单增最萌则称:“应该下手再早一点,毕竟伤了人质。”

南都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三章第九条之规定,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反对:每个生命都应得到尊重

网友@烂蕃茄6903则说:“反对随意击毙劫持者!在没清楚诉求,没到谈判无效,没有真正对人质做出伤害动作的情况下,击毙劫匪有点不人道。每个人的生命都应该得到尊重。”

疑惑:为何驱车50公里不处理?

此外,有市民提出,从花都狮岭至广州火车站相距约50公里,警方为何不在狮岭或者中途采取措施,而是将持刀男带至人流密集的广州火车站后才将其击毙,这样的处置结果是不是最好的方式?对此,广州警方尚未作出回应。


案件处理方式随后引起舆论争议。或认为施害者已然实施了伤害受害者的行为,应当果断击毙。或认为处理案件过程中,警方无能,无法稳定罪犯情绪,未能瞭解到罪犯动机,及其目的。

还有舆论认为,警方的失职,对案情失去控制,最终导致受害者受伤,施害者损失生命,是执法人员有悖以人为本的原则。应当立法维护以人为本的执法原则。

考虑到任何犯罪案件中,罪犯的生命,且多数罪犯实施犯罪行为前,或曾受害,故应当立法规定,不能在案件处理过程中,随意伤害任何人的生命安全——除非在全然无法阻止罪犯已然实施中的施害行为。

对罪犯的刑罚判决权力仅限于法院,警察无权超越法院给罪犯定罪,何论处死。如果法律肯定可以随便开枪,则许多案例都会成为冤案,深化社会矛盾。如抗拆迁就有许多这样的案例,无可奈何的受害者(屋主),往往会对施害者(拆迁队)做出极端的以暴抗暴行为。在这些案件中,本是受害一方,则转变为施害方,而其犯罪动机或仅限于阻止原施害方对自己实施的迫害。其动机远未达到可判死刑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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