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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聯合早報
多年前,美國新聞雜誌曾有專文報道賭博及貪污橫行的台灣,李登輝的金權政治、陳水扁的貪腐讓全台蒙羞,當時大家曾嘲諷中華民國(ROC)已成賭博及貪污共和國(Republic of Casino, Republic of Corruption)。馬英九上台之後清廉自持、整飭吏治,經過多年努力,好不容易才讓國際組織肯定台灣政治的清廉程度已有改善,結果又出了個林益世事件,再度提醒大家,打擊貪腐、追求清廉是個永無休止的工作。
多年來,大家對國民黨一直有個刻板印象,認為它就是黑金罩頂的貪腐政權。其實,這種現象是在李登輝主政時期,他刻意地把地方派系和金權政治引入中央從事政治鬥爭,才變得更為明目張胆,讓人髮指,難怪後來要政黨輪替。
換了民進黨上台,有些人好不容易奪得政權,吃相更是難看,明火執仗地胡整惡搞,心態上就是選贏了算我好運,不然你要怎樣。後來陳水扁一家及許多政務官員身陷囹圄就是典型的例子。
台灣社會三大公害
台灣政壇亂象由來以久,台灣社會的三大公害一是短視的朝野政客;二為毫不用功的媒體;三是習於捕風捉影的各種名嘴。三者交互作用的結果使得台灣每況愈下,終至走入目前這種惡性循環的境地,不可自拔。其中短視政客尤以立法委員為最,過去台灣比較讓人自豪的是其相對整齊的文官隊伍,所有公務人員都要經過嚴格的國家文官考試才能就任,從來未見有所謂官二代的情形出現,只有民意代表有明顯的延續家族政治的傾向和做法,讓人不以為然。
其實,筆者從來不信,有民意代表會覺得這一輩子為民服務還不夠,下一代還要搶着繼續為民喉舌,若非有不可告人的好處,這些人是瘋了、傻了不成?共產黨有謂,不要被事情的表象所迷惑,而要看清事物的本質,對此再為適用不過。在過去,民意代表和官員是兩個不同的系統,扮演不同的角色,各有職分。如今在民主化的時代,民意代表也能進入公門服務,從好處說他們較能反映民意,從壞處看他們把民意代表關說、施壓的壞毛病也帶進了公務體系。林益世就是個例子。
整體而言,林益世這次捅了個這麼大的簍子,其實不只是他當事人的操守問題,也是制度的缺失。坦白地說,林益世案只是冰山的一角,只要稍微與社會有點接觸的人都知道,今天這種貪腐集團的共犯結構既深且廣,無恥的政客根本就是沆瀣一氣,太多的各級民意代表打着為民服務的幌子,在坑國家、吃社會,國營企業的中鋼、中油、中船、台電尤其是大家眼中的肥肉,好像只有馬英九一個人不知道似的。如今小馬的民調跌到15%,如果現在再舉行選舉,國民黨不輸才有鬼。
前一陣子,中油、台電才因為油、電雙漲成了全民箭靶,這次又換成了中鋼,而所涉金額都是數以億計。大家在媒體揭露之後才知道,這些機構都有所謂的睦鄰經費,事實上都成了各級民意代表的私人金庫,動輒需索,如果所求不遂,則用質詢的方式輕則羞辱,重則凍結預算,逼人就範。這些民意代表左手要錢、右手打人,居然還能義正詞嚴的批評這些國營企業浪費公帑,真是天理何在?罵這些人無恥不算污衊他們。
冰凍三尺,見怪不怪
進一步來看,雖然兩岸相較台灣還是略居上風,但台灣上下交征利的情形已經是冰凍三尺,大家見怪不怪。上行下效的結果,小從基層的村長裏長,大到高層的中央官員;民議代表從地方的縣市議員到中央的立法委員;政府機構中的警政、司法、稅務、工商單位,甚至大學教授風氣之不佳、犯行之多,實在到了有點罄竹難書的地步。生技、教育、交通、金融主管部會就以被其管理的對象為魚肉標的,被捉之後不是自嘆倒霉,就是以歷史共業試圖脫罪,真是豈有此理。
於此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林益世案發之後,前反貪腐倒扁運動總指揮施明德批評馬英九無能無罪、擴權有罪,才會任命像林益世這樣的小混混,是耶非耶當然可留待各界公評。但陳水扁之子陳致中居然也有臉加入批評馬英九,而一向挺扁的某知名媒體人居然要求施明德重出江湖,重新帶領紅衫軍倒馬,還說『這回我也要參加』。難道這些人沒有一點是非之心、羞愧之情,不知道前者是陳水扁本人貪污,後者只是馬政府中民代出身的高層涉貪。兩者豈能不當類比?
最後,不管如何,對馬英九來說,再多的震驚與自責和道歉都已於事無補,是否辭去黨主席也沒有實質意義,道德感召、政策宣示或只是自己清廉並不能解決問題,眾人都說馬英九至少應負識人不清、用人不明的責任。痛定思痛之餘,馬政府還是要拿出魄力和具體的辦法,在用人、考核上都要有一套標準,嚴辦貪腐只是最起碼的要求,如何在制度上建立起一個不可、不能、不敢、不會貪污的環境,詳細列表管制民代關說,充分落實陽光法案的規定,這才是當務之急。
馬總統應效法當年的經國先生,要展現更大的擔當及魄力,進行深入的改革,否則台灣總有一天會給那些貪官污吏及民意代表給玩完了,到那時候哪還有什麼歷史定位可言?
作者是台灣中國文化大學中山研究所教授 【聯合早報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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