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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文史網 二、『拒絕任命與賜予』型
皇帝任命某位臣子出任某一官職,通常情況之下必須應命赴任,即便是對新任命有所不滿,也不能有所表露。反之,即便是用委婉的方式表達不願意就職的想法,也就成爲需要說明的『問題』了。例如,漢宣帝認定時任少府的蕭望之『材任宰相』,爲了考查其政事能力,任命他爲左馮翊。蕭望之根據一般慣例,認爲從少府出爲左馮翊屬於貶職『左遷』,推測自己有不合皇帝心意之處,立即移書稱病。漢宣帝得知,猜透了蕭望之的心事,派人前來解釋本意,蕭望之這才放心地就職視事。(【漢書】卷七十八,【蕭望之列傳】)這個事例說明,如果沒有特殊原因,臣子是不能拒絕皇帝所任命的新職務的。
如果有臣子公開表示拒絕接受新職,那麼,在行爲的定性上,就屬於『不奉詔』了。漢武帝時期的耿直大臣汲黯,就是此類不多見的代表性人物。
在創立五銖錢之初,民間的『盜鑄』現象嚴重,其中尤以楚地爲甚。漢武帝以爲淮陽是楚地的要害之處,必得名臣就職才可以有所作爲。於是,召拜汲黯爲淮陽太守。不料,汲黯並不了解武帝的用意,也以爲由朝臣改任地方官是外放受貶,所以出現了汲黯抗命的一幕:『(汲)黯伏謝不受印綬,詔數強予,然後奉詔。』在殿上,君臣二人還有一番推心置腹的交談。武帝寬慰汲黯:『君薄淮陽邪?……吾徒得君重,臥而治之。』(【漢書】卷五十,【汲黯列傳】)汲黯這才到淮陽郡赴任。兩漢時期,以隱士身份而抗命於皇帝徵召的名士不在少數,但是身入仕途之後,敢於抵制皇帝任命者,確實不多。汲黯此舉,不應該簡單地視爲留戀中央官職,更重要的是,他表達了這樣的信息:在改變大臣的職務時,皇帝也應該對臣子的意願有一定程度的尊重。
按照常規,皇帝賞賜臣子禮物,不論價值高低,均是表示欣賞、信任、寵幸,是一件榮耀的事情,被賜予者是要感恩戴德的。偏偏漢代就有面拒皇帝賞賜的大臣,這就構成了一種特殊的『不奉詔』行爲。漢文帝時期的名臣衛綰,以謹慎守禮而得到皇帝的信任。文帝決定賞賜他寶劍。不料,質樸的衛綰卻直截了當地拒絕了:『先帝賜臣劍凡六,不敢奉詔。』(【漢書】卷四十六,【衛綰列傳】)此舉使得漢文帝十分意外。
此類的『不奉詔』,主要表現出當事人的謙遜自守、處事有度,在意外降臨的『皇恩』面前,保持著難得的清醒。它以個人的道德修養而引人注目,但在政治運作方面卻不具備太多的意義,故存而不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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