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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語文網 如果把主語和受動短語裡的受事調換過來就成了施動短語作謂語。施動短語作謂語時對上述要求不是強制性的,而是可有可無的,如:
(9)這輛車我買貴了。―一這輛車我買了。
(10)那套西裝王師傅做大了。―一那套西裝王師傅做了。
施動短語作謂語,一般不受這麼嚴格的限制,其主語一般是非生命體,在語義上是作謂語的施動短語中動詞的受事(這是最常見的形式),但也可以是生命體。如:
(11)桌子我搬走。 (12)這個人我認識。
例(12)的主語和施動短語中的施事都是生命體,可見施動短語作謂語對句子的主語和短語本身結構的要求都不嚴格,只要是生命體作施動短語的施事就可以了。又如:
(13)誰的孩子媽都愛。
當然,這方面沒有限制,那方面就要有所『補償』。從變換式上來看,許多施動短語作謂語,其主語又是非生命體時,二者往往不能自由互換,下面例子中右側的句子都不成立:
(14)漢語我輔導,(英語你輔導。)―一*我漢語輔導,(你英語輔導。)
(15)桌子小王搬走了―一*小王桌子搬走了。
有的施動短語作謂語,雖然主語是非生命體,但二者仍然互換,如例(9)(10)句可變換成例 (6)(7)那樣,這可能和二者之間具有領屬關係密切相關,例(14)(15)句的主語和施動短語中的施事之間沒有領屬關係,因而二者不能互換。
還有一種受動短語作謂語的情況,如:
(16)姐姐手扎了。 (17)我眼睛迷了。
這種受動短語作謂語和上文講過的情況不同,其主語在意念上並不是受動短語中的動作的施事,而是受事,真正的施事是另外一種事物,如『針、木刺』或『沙子、風』等等,在表層結構中它們都沒有出現。主語和受動短語中的受事,在意念上不是施受關係,而是領屬關係。正因爲二者都是受事,它們之間儘管具有領屬關係,仍不能像例(6)和(9),例(7)和(10)那樣互換,而且這種『O[,1](受事)―一O[,2](受事)―一V』句式的謂語只能是受動短語,下面的句子是不成立的:
(18)*姐姐木刺扎了(手)。 (19)*我沙子迷了(眼睛)。
5.2 作賓語
施動短語和受動短語都可以作賓語,表示事件或抽象的事物。但它們作賓語時,整個句子的謂語動詞要受到一定的限制(這一點和它們作主語時對謂語的要求是一樣的),即很少以動作性很強的動詞作句子的謂語,往往由表示心理活動、感覺現象或表示判斷的動詞來充當。因此,從總體上說施動短語和受動短語作賓語時沒有什麼太大的區別。但是有些意義類型比較特殊的動詞作謂語,對兩類短語有不同的選擇;反過來說,正因兩類短語的內部語義關係不同,才使其一可與此類動詞搭配,另一個不可以與之搭配。如『進行』這個動詞在意義上表示持續性活動,在語法上它是一個形式動詞,本身不表示動作,真正表示動作的是它後面的動詞,『進行』則在動作動詞前承擔表達時態的任務,並把後面的動詞由謂語改變爲賓語。『進行』的賓語一般是動詞,而且用作賓語的動詞本身下能再帶賓語。有時,『進行』的賓語可以由受動短語充當,但不能由施動短語充當。如果我們按結構類型來分析,只能說有時『進行』的賓語可由主謂短語充當,這種說法掩蓋了兩類短語的不同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不同的語法現象。下面的兩個句子都是不成立的:
(1)*進行幹部學習(材料)。 (2)*進行我們交流(思想)。而我們可以這樣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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