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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瘟疫背后的思想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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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舟 發表於 2012-11-15 19:2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贵阳文史

  
  那么,这种在今人看来几乎是毫无效力的解释和应对何以流行?这就与基督教的“神谴”思想有关了。在《圣经•旧约》之《创世纪》中,人的始祖亚当和夏娃为上帝创造后被安排在伊甸园。他们可以随意吃园中树上的果子,只是不能吃智慧树上的果子。但后来由于受到蛇的引诱,夏娃吃了智慧树上的果子,并让亚当也作了同样的事,这就违背了上帝的意志。因此上帝惩罚了蛇和人,并将人赶出了伊甸园。(注:《创世纪》第3章,第14-19节。)这就是基督教“原罪”的来源。但是,《旧约》并未过分地渲染“原罪”思想,也没有对人类始祖所犯下的“原罪”与人们的“本罪”作出严格的划分。但是,在基督教中,“原罪”的思想非常明显地突出出来。奠定基督教神学基础的圣保罗在《新约•罗马书》中论道,“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中世纪西欧基督教正统神学的奠基者奥勒利乌•奥古斯丁(AureliusAugustinus)则进行了更加系统的论证,他说,人类始祖滥用了上帝所给予的信任,由从善走向了从恶,这种从恶的倾向不仅使得他们自己遭受了惩罚,还给他的后代带来了世代遗传的“原罪”。人类从出生之时起,就继承了始祖堕落的本性,必然犯下“本罪”。就这样,“‘原罪’的地位非常明显地突出起来,乃至成为整个基督教信仰的起点和前提。”(注:赵林:《中世纪基督教神学发展的逻辑线索》,《世界宗教研究》,1996年第4期,第121页。)
  在“原罪”思想下,基督教的尘世人生也就成为了一种罪感的人生:人类在尘世的生活只是一个过渡期,是人类赎罪的过程,赎罪的目的是重返天堂;耶稣的死就是在为人类赎罪,是人类承担罪恶和苦难的极端象征。耶稣死后三日复活,要求人类信仰上帝,行善免恶,等待末日审判的到来。届时上帝将按照各人行为施行报应。信上帝者上天堂,行恶者则下地狱。在这种赎罪的过程中,带着“原罪”罪责的人类不时犯下“本罪”,而上帝也不时对之进行惩罚。但是,在原始基督教中,上帝的惩罚对象并没有严格的区分上帝的子民和上帝子民的敌人,并且与“末日审判”中对基督敌人那种毁灭性的惩罚纠缠在一起。而随着基督教信徒的增多和教会地位的渐趋稳固,原先基督教团体那种为末日审判来临作准备的传教活动被渐渐偏置和反对,上帝对人类“本罪”的惩罚与那种对敌人毁灭性的“绝罚”严格地区别开来,并在中世纪正统神学家那里成为一种有利于人类更彻底赎罪的途径。奥古斯丁认为,上帝允许恶的存在是为了从中引出善。“罪恶从而成为宇宙中的一种结构,而且是对善良的人很宽容的一种结构。”(注:〔法〕罗贝尔•穆尚布莱著:《魔鬼的历史》,张庭芳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页。)中世纪经院哲学的集大成者托马斯•阿奎那(ThomasAqiunas)也认为,虽然上帝对于悔罪的人将免降永远的刑罚,可是某些今生暂时的刑罚,是补偿罪人对上帝的亏欠。这样的刑罚也能使人避免将来犯罪。这就是“悔改的果子”。(注:张绥著:《中世纪“上帝”的文化――中世纪基督教教会史》,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61页。)这样,警示、告诫、拯救成为神谴理论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甚至一些尘世的磨难被视为上帝的恩惠。比如麻风病就是如此,麻风病人此世的痛苦会抵消掉来世的苦难。(注:JosephP.Byrne,TheBlackDeath,London:GreenwoodPress,2004,p.39.)
  但是,在现实中瘟疫、战争、饥荒这样的惩罚往往远远大于人类罪孽的破坏程度。对于上帝“从重”处罚涉罪之人的原因,12世纪曾任英国坎特伯雷大主教的安瑟伦(Anselino)等人有着系统的论述。尽管这种论述并没有严格的划分原罪和本罪,但为中世纪人从“本罪”出发解释惨烈的天灾提供了可行性。安瑟伦说:  “……如果上帝按照人应得的惩罚进行惩戒,那么,上帝创造人类的目的便无从实现,而且人也无力作出足够的补赎;这是因为,首先,人所做的,永远不能超过他份内所能做的事;其次,因为人违反上帝的意志,损害上帝的荣耀,这需要的补偿已是人力所无法办到的;最后,整个世界不足以抵偿对上帝意志的丝毫违反,与人的罪相当的补赎必须大于除了上帝以外的宇宙中的一切。”(注:转引自张绥:《中世纪“上帝”的文化――中世纪基督教教会史》,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48-149页。)
可见,在中世纪西欧基督教正统神学看来,人类因“原罪”而犯“本罪”,上帝为了警示人类,使之更好地赎罪,就会降下比“本罪”本身应受惩罚严重得多的灾难。不过,在这里还存在着一个问题:既然瘟疫是上帝对人间罪恶的惩罚,那么医生还可不可以对瘟疫作出力所能及的防治?这样作不是对上帝惩罚行为的阻拦吗?对此,笔者并没有见到英国神谴论者的解释,倒是意大利教会医生乔万尼•达•拉帕塞萨(GiovannidaRupescissa)论述可供参考:上帝的惩罚是神圣的,那些有罪之人肯定会因此丧生。而那些没有犯下相关罪孽的人,只是受到了一种“间接伤害”(collateraldamage),对于他们来说防治是必须的,因此医生可以防治,也不需要区分防治对象。(注:JosephP.Byrne,TheBlackDeath,London:GreenwoodPress,2004,p.40.)
  这种基督教信仰上的“神谴”思想,正是英国教会对瘟疫认识的基础。比如约克大主教威廉•苏支(WilliamZouche)1348年7月28日,他在对教省机构发出的警告中说:
  人生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一场战争,不足为奇,那些战斗因为事情的变幻不定而浸入痛苦之中,瞬息顺利通畅,瞬息阻碍重重。因为万能的上帝有时会允许那些他所爱的人遭受折磨,因为他们的力量因为精神的美好流露而变得完美,缺点随之减少。没有一个人不知道,因为这已经众所周知,如此巨大的一场死亡,瘟疫和空气的传染,现在威胁着世界上不同的地方,特别是英格兰。这很显然是由于人类的罪孽所引起的,因为他们享受着美好的时光,却忘记了这是最高施舍者的恩赐。(注:WilliamZouche,Intercessionaryprocessions(1),In:Horrox,transanded.,TheBlackDeath,p.111.)
  那么这种罪行具体是什么呢?在基督教神学中,“救赎”与“原罪”息息相关,而中世纪教会所共同关注的问题之一便是那些关涉神圣德行(或义务)和来世人生的问题,即为了在最后审判时得到上帝的赎救,人们应当修养哪些神圣德性或者履行哪些神圣义务?为了在来世享受极乐至福,人们在此生应当怎样生活?(注:杨方:《西方伦理学各期基本特征概述》,《吉首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第34页。)鉴于此,如前所述,“妇道”、淫荡等社会道德问题成为了教会解释瘟疫时所关注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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