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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讀書報 初具科學化的『國文』課程 時間推移至民國時期,這是思想大發展、文化大變革的時代,語文教育開始逐漸脫離封建教育的樊籠,往科學化方向邁進。
1911年10月中華民國成立初期,政府在教育上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將清政府的學部改爲教育部,將小學堂改爲小學校,禁止使用清學部頒行的教科書,在課程上廢除了「讀經講經」科,等等。在教育改革觀念的推動下,語文學科也有了統一的稱名,小學和中學統稱爲『國文』,但是教學目標和教學內容有別。1912年制訂的【小學校教責及課程表】對國文科的規定是:
國文要旨,在使兒童學習普通語言文字,養成發表思想之能力,兼以啟發其智德。
初等小學校,首宜正其發音,使知簡單文字之讀法、書法、作法,漸授以日用文章,並使練習語言。
高等小學校,首宜依前項教授漸及普通文之讀法、書法、作法,並使練習語言。
1912年的【中學校令施行規則】則規定:
國文要旨在通解普通語言文字,能自由發表思想,並使略解高深文字,涵養文學之興趣,兼以啟發其智德。
國文宜首授以近世文,漸及於近古文,並文字源流、文法要略,及文學史之大概,使作實用簡易之文,兼課習字。
這個時期,中小學雖未涉及『白話』『國語』一類的概念,但都提到『普通語言文字』,昭示著語文學科正在擺脫文言的桎梏,更加貼近生活、貼近語言使用的實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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