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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关于语言的模糊性与模糊化认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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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世 发表于 2012-12-3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语言文字报
三、模糊语言与范畴化认知
  
  世界万物都是客观存在的,只有被人感知、认识才有意义。当我们将某物称为“车”、“床”、“马”等时,便是在对事物进行识别和分类,并赋予他们以相应的名称,这些事物也因此而具有了意义。这种客观作用于主观,主客观互动支配下识别事物,对事物进行类属划分的过程便是所谓范畴化过程(categorization),其结果即所谓认知范畴(cognitive category)。根据认知范畴理论,人对事物的识别是基于已有的认知和经验基础之上的模糊识别,范畴的建立以个别事物为基础,其意义又不同于个别事物。“车”、“床”、“秃头”、“非秃头”等便是在范畴化认知活动中对他们各自所代表的具体事物的种种属性特征进行对比分析、归纳概括而建立的范畴,他们也因此分别获得了针对这些个别事物而确立的意义。范畴的意义适用于所有成员,具有同一性。范畴的同一性意义如同家族的血脉,将所有成员维系在一起。范畴的同一性意义是丰富的,但它并不意味着范畴成员资格的取得必须具有同一性意义所蕴含的关于该范畴的所有属性特征或共同属性特征。恰恰相反,任何事物,只要和同一性意义相关联,都可成为该范畴的成员。事实上,所有范畴成员都只部分地享有某些共同属性特征,成员之间也仅具有某些共同的特性,以相互重叠的属性组合共处于一个大家庭之中。范畴成员因其享有的共同属性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身份地位,享有更多共同属性的成员是中心成员,即原型,其余的是边缘成员。越是边缘成员,模糊性也越大,如“车”这一范畴,作为现代运输的工具,从功能上讲,首先应是用来解决人的交通需要,其次是运输货物,然后才是满足各种特殊需求。如此,轿车较之于其它成员具有最大相关共同属性,是原型范畴,其它诸如卡车、洒水车、工程装载机、拖拉机、玩具车等也都或多或少地享有“车”的同一性意义的某些属性特征,是边缘成员。范畴成员的属性也有典型的区别性属性和非典型的边缘性属性之分。边缘成员及其边缘属性与邻近范畴成员及属性相交叉,其身份往往呈不确定状态,并与相邻范畴成员相互重叠。如象“玩具车”,它集“运输”、“玩耍”以及“有轮子”、“能行走”等多种属性于一身,因此既可以说它是“车”,也可以归于“玩具”范畴,甚至还可称为“机动装置”,究竟为何物,皆取决于我们如何对它典型属性特征的认定。
  在认知活动中,人除了识别事物,认识事物,还无时无刻地与各种事物打交道,以动作作用于外部世界。这样,除了事物范畴,人们还可通过对自己的生存空间中发生的各种动作行为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种种事件的认知而建构起相应的范畴,如“大小”、“长短”、“远近”等空间范畴,“走”、“跑”、“跳”等行为范畴以及“吃饭”、“开车”、“工作”等事件范畴。事件的发生还会引起人们情感的变化与波动,于是人们又有了“幸福”、“郁闷”、“痛苦”等情感范畴。无论什么范畴,都是人的范畴化认知活动的结果,它们的特点和构建的过程并无两样,即范畴的建立是一个围绕原型建构的模糊的识别过程,范畴同一性意义的内涵属性及其数目都是不确定的,范畴的外延呈向外扩展的趋势,其边界是模糊的。范畴成员的地位或隶属关系只是程度大小的问题,隶属于同一范畴的诸成员中只有共同的家族相似性,即模糊的相似性。范畴以概念的形式储存于大脑中,语言作为其外在表现形式,自然不可避免地带有模糊性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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