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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網江蘇省南京市網友:jkingson
很古怪,5520斤的切糕還是不便宜嘛,而且是全損?!人員返程是強制的?為何費用要算在個人頭上。如果不是強制的,那也沒有算在個人頭上的道理呀!都是輕微傷,醫藥費沒多少,還算全休多少天,還弄個看不懂的『後段醫藥費』?誤工費似乎也是笑談之資吧?!還有營養費?!直接吃切糕好啦,反正都已經賠過了,洗淨、消毒後肯定沒問題。第四條好歹總計也有¥47475的費用呢(這數字看來挺吉利,計算得不錯)!!!
看似清楚,實則越來越糊塗;警察同志們的頭腦真的與眾不同——智商低了些,邏輯性很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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