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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 医保定额弊超利 广州病患因强制出院亡 监管制度无可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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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發表於 2012-12-6 10:1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2012-12-06  09:13  来源: 金羊网-新快报                                                                                                                                                      

医保定额弊超利 广州病患因强制出院亡 监管制度无可替代

医保定额弊超利 广州病患因强制出院亡 监管制度无可替代

图1/1

漫画:王云涛
  ●中科院博士称母亲因“医保定额”被强制出院
  ●院方称病人为异地医保,不涉及“医保定额”问题
  ■新快报记者 罗仕
  中科院广州地化所博士龚晓峰的母亲吸着氧气从四川赶到拥有“古中医疗法”的广州市慈善医院求医。龚晓峰说,正当病情有所好转时,医生要龚母出院一周才能重新入院。刚出院不久的龚母却因病死亡。龚晓峰认为医院因为“医保定额”强制母亲出院导致其死亡,医院却表示龚母达到出院标准才让其出院。
  龚晓峰说法
  母亲出院未超过62小时又入院
  龚晓峰系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在读博士,龚母患风湿性心脏病已20多年。“我在CNKI(专业学术期刊网)上搜索到,古中医疗法对风湿性心脏病有效果。于是让母亲从四川来广州治疗。”龚晓峰说。
  今年10月17日,龚母乘火车吸着氧气来到了广州入住广州市慈善医院。入院一周以后,病情出现好转,脸色、胃口、下肢水肿情况都有所改善了,可下床在家属搀扶情况下轻度活动。
  正当全家人为母亲病情好转高兴的时候,11月6日(龚母住院第20天),医生要求龚母办理出院手续。龚晓峰在微博里说:“因为我母亲是医保病人,医生让我父亲马上办理一个转院手续(即假出院手续)才能继续住院,我父亲即去办理了手续。随后医生通知我父亲由于医院新的规定住院一般不超过17天时间,让我父亲去退钱,必须出院一周才能重新入院。”龚晓峰说:“当时母亲病情确实有一些好转,但由于大便次数多导致气虚,白天需要间歇性吸氧,晚上需要一直吸氧。另外母亲心衰严重,需要睡枕很高,宾馆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在广州也没有亲戚,也没地方煲中药。”龚晓峰说,虽然自己苦苦哀求,但医院在病床空闲的情况下,还是坚持要求母亲出院7天后再入院。
  11月9日凌晨,龚母出院未超过62个小时后出现发高烧,龚晓峰马上打车将母亲送往医院,当天早上转到重症室。11月17日凌晨,龚母病情继续恶化,17日15时因抢救无效死亡。
  龚晓峰认为,医院因为“医保定额”要求母亲强制出院,导致母亲死亡,医院须承担责任。
  院方说法
  患者病情稳定达到出院标准
  近日,记者走访了广州市慈善医院,该院中医经典临床应用研究基地科室主任颜芳否定了因为“医保定额”强制龚母出院的说法。“根本没有这回事,病人在住院期间病情明显好转,达到出院标准,我们才让其出院。”他表示,因为风湿性心脏病治疗不能“一蹴而就”,病人不可能痊愈,在病人病情稳定的时候,医生按照卫生部规定的出院标准让其出院。
  至于医院有没有病人只能住院17天的规定,颜芳否认有这样的规定,并表示没有要求龚母出院7天后再入院。颜芳说:“医院按照卫生部的要求,会尽可能缩短住院周期,使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他同时表示,龚母为四川医保,来广州治病为异地医保,全自费,根本不涉及到“医保定额”的问题。
  广州市人社局巡视员郑玉华指出
  因“医保定额”赶病人确实存在
  “个别医院将这个指标还分解到科室,那就很麻烦了,你说一个肺炎病人、一个支气管炎的病人,一个脑出血的病人,他的费用肯定是不一样的,当你用同一个平均定额和衡量的时候,这个科室肯定就会赶人。这是医改对医院的管理问题,超出了医保的能力。”
  ——郑玉华说
  何为“医保定额”?11月20日,广州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张学文曾表示,“医保部门的定额,是一年对医院所有参保人住院全部病人费用,平均下来计算的。”他打了一个比方,“比如一个医院有1万个病人,医院当年医疗费总支出是1亿元的话,那么该医院每个病人定额就是1万元。但这不是说每个病人都用到了1万元,可能13个人的费用,远远超过1万,而87个人的费用,又低于1万。”
  张学文说,医保定额制度本是为控制医院滥用医保,对医院的总体规范,从来没有具体到每个人的数额。但在医院的执行中,出现了新问题。“假如一个医院的定额为1万元,在定额制度下,有医生给病人看病,一看才花了4000元,就又给病人搞两个检查,花足1万元。原来是100个病人中,87个花得少的病人补足13个花得多的病人,这样一来,医院的费用肯定超了。”
  广州市人社局巡视员郑玉华在此前向市人大的汇报中也曾表示,广州市目前确实存在病人达到“医保定额”,在病人不够出院标准,医院赶病人,出院后再入院,赚取平均定额数的情况。
  “我们从来没有告诉医院,到了平均定额,你就应该出院。因为这是一个平均定额,是拉平的定额。但是个别医院将这个指标还分解到科室,那就很麻烦了,你说一个肺炎病人、一个支气管炎的病人,一个脑出血的病人,他的费用肯定是不一样的,当你用同一个平均定额和衡量的时候,这个科室肯定就会赶人。这是医改对医院的管理问题,超出了医保的能力。”郑玉华说。
  网友吐槽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点评
  这个也是新医改出现的问题
  在母亲去世后,龚晓峰通过长微博将自己母亲的遭遇发布出来,引来了众多网友的围观,网友们纷纷就“分解出院”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医生哥波子(广东省卫生厅廖新波):这个也是新医改出现的问题。普遍否?还不知道。
  @不典型医生(知名医生):这事太普遍了,只不过因此而发生的恶性事件还不多,医保给医院定指标,比如均治费用3年零增长,医院给科室定指标,所以医生不敢收重病人,因为收了一个重病人必须要动员3~4个本不需住院的轻症病人冲费用。@柳叶刀客721(知名医生):作为一名医生,对此现象很痛心,也很无奈,去年我的亲戚在山东因肺癌晚期,医保患者被多家医院拒收,后好不容易住到附近的医院,但住院两周必须出院一周,当时患者已离不开吸氧,回家特别不方便。但医院没办法,不但限制平均住院日,还限制该医院每年收治医保患者人次。
  @stassiazh:回复@医生哥波子厅长,很诚实地跟您说,确实普遍,我们江门、中山、佛山、珠海的同行大家聚一起都在吐槽这个医保政策,收病人越多亏得越多,病人危重亏得更多!去年起我们医院就为医保超额焦头烂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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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2-12-9 09:42 | 顯示全部樓層
医保定额之争不能迷信指标    来源  羊城晚报   作者  剑 客

报载,广州一位博士的母亲因风湿性心脏病从四川到广州某大医院求医,病情有所好转后按医生要求出院,不料出院不足3天又发病,最终病亡。博士怀疑医院因为“医保定额”强制母亲出院导致其死亡,医院则坚称是患者达到出院标准才让其出院。这起医疗纠纷中的是是非非暂且不论,由“医保定额”所引发的问题却再次引起各方关注。

何为“医保定额”?就是某家医院一年所有参保人住院费用的平均数。比如一家医院收治1万个住院医保病人,当年医疗费总支出是1亿元,那么该医院每个病人定额就是1万元。医保定额制度的本意是为了控制医院可能出现的滥用医保,只有对医院的总额要求,没有具体到每个人的数额。但在执行过程中,医院为防总额超标,往往将医保定额作为每个医保病人的费用上限,要求医生控制住院费用、住院时间甚至医保患者的收治数量,导致部分医保患者住院困难,或者入院后在用药、治疗上遭受“二等公民”待遇。

医保部门的规定不能说没有道理———医保资金是全体参保人的,医保部门当然有义务当好公共资金的“守夜人”。但是,医院面临的现实困难也不是矫情———医保部门对超额部分不予支付,垫钱的买卖肯定长久不了。“一抓就死,一放就乱”,“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可谓是我们的特色。为了保证医保总额不超标,医院就将指标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个人;医生为了保证自己的病人不超额,可能会让费用即将超标的病人半途出院,然后再入院;为了“消化”危重患者高额的超标费用,可能拉上若干本无需住院的医保患者入院以摊平费用;倘若医保总额已超标,甚至以各种理由推诿医保病人……

理论上说,医保支付若能做到“一对一”的个性化服务,实报实销,所有的问题即可迎刃而解,但目前条件下的监管难度使其难以实施。前段时间舆论热议“探索单病种付费”、“临床路径”等手段,以期通过治疗的标准化达到费用的可控化,无疑都是有益的思路。但别忘了一点,制度并非万能的。过分迷信制度,简单求助于指标,常常使得医疗问题“按下葫芦浮起瓢”。患者的个性化,决定了医疗过程和收费模式很难绝对地标准化。我们当然要设法堵塞制度的漏洞,但过度的怀疑和防范,会无谓地增加社会的成本。其实,每个医务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和操守,才是医疗过程顺利实施的最终保障。就像食品生产者一样,如果他铁了心要把不能吃的东西加到食品里去,那真的是防不胜防。无论如何,医保定额的缺陷,不应该让患者的利益成为牺牲品。(作者是医疗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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