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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 论息县在中国县制史上的地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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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知 发表于 2012-12-28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历史春秋网
民国时期(1911年--1949年),息县仍旧其名,仅隶属有所变异。依时间顺序,它的上级管辖机构名称为:河南省豫南道(1913年),汝阳道(1914年至l927年),豫南行政区(1927年至l929年),河南省第九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32年一l949年)。
新中国成立后,息县始隶河南省潢川行政区专员公署。l952年10月,信阳、潢川两专署合并为河南省人民政府信阳区专署,息县又归属信阳,为信阳区专员公署下辖的十七县之一。l955年10月,信阳区专员公署改称信阳专员公署,息县仍属。l998年6月,经上级批准,信阳专员公署改为地级信阳市,息县仍为其属县。
“息县”自古代建县以来,其由县升州时有一个特点:它仍然作为一个县而存在!并非有了息州而新息无存。关于息县的地域,也有一个特点:其县治始终不离新息故址!这决定了息县地望的相对凝固性;要变,也是围绕着新息故址(即息国新都址)而有伸有缩。关于其地域范围,史载长期缺如。唯清时有一大致的交待,即所谓“东西七十五里,南北八十五里”(《大清一统志》“息县裂)j今县面积为1895平方公里。
总之,息县建县最早,县名最古且无更易,这在中国“县制”史上是独一无二的。
作者:宋公文 伍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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