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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浅谈忻城土司文化的历史源流与理性思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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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知 發表於 2013-2-26 18:3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历史参考
论文摘要:忻城莫氏土司文化源于土司制度,忻城土司制度文化既是多种制度文化的结晶,本身又立体地呈现了土司制度文化的基本特征。土司制度文化本身的进步因素与落后因素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土司制度下的其他文化.如民俗文化与建筑文化。民俗文化与建筑文化既存在特色因素。也存在文化再现的缺失。从制度文化、民俗文化、建筑文化三方面探讨土司文化的历史源流.并对这些制度文化进行理性思考。

  忻城土司文化源于土司制度.这一源头本身的特质决定了我们应该用理性的眼光来探讨与思考土司文化。毛泽东说:“中国的长期封建社会中。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明。清理古代文化的发展过程.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的精华。是发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条件.但是决不能无批判地兼收并蓄”在继承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之余.多一点理性的思考。客观、历史、辩证地看待土司文化的现实意义.可以更好地做好文化的继承工作。
  一、土司制度文化的历史源流与理性思考
  忻城莫氏土司制度由来已久.考证它的历史源流.有助于我们理性地思考
  (一)土司制度文化的历史源流。忻城土司制度首先是多种制度文化的结晶。我国在历史上可谓地广物丰.为管理好这样一个东西南北跨度都很大的国家.历来.朝廷都是采取多种管理制度。隋朝以前.大多是世袭制,隋唐以来.朝廷采取开科取士的科举制度选拔官员.并通过铨选派遣官员到各地任职管理地方。但由于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为便于管理.朝廷不得不采取多种管理制度。对于广西这样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历史上就经历过郡县制.羁縻制和土司制由于羁縻制不编户上籍.不向朝廷纳税.各州县处于“互不统属”的分散割据状态。明代。为加强地方管理,朝廷最终采取编户上籍“皆赋役之”的土司制度取代羁縻制土司制度一方面是中央通过少数民族土著首领对少数民族实行间接统治.另一方面还由此获得各民族首领承担的政治、经济和军事义务。忻城地属广西.瑶壮土民聚居.实行的土司制度正是多种制度文化之下的结晶。
  明代是广西土司的极盛时期.大小土官有300多人。清初,仍有大小土府、州、县等128个。广西历史上被称为“南蛮”之地,忻城更是地处山区。要了解土司制度全貌,通过忻城土司制度可见一斑。忻城土司制由莫氏世袭.莫氏土司管理的忻城的土地、经济、教育等制度都是比较清晰的。他们“世官其土.世有其民”,维护封建王朝的统治.立体地呈现了土司制度文化。
  (二)土司制度文化的理性思考忻城土司制度正式源于明弘治九年(1496年),至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第十七任土司.莫绳武因“纵匪殃民”罪被撤职废除.历明清两朝4l1年。而若从其始祖莫保协理算起,时问跨度为500年。奠氏土司能够长时间地统治地方.而又最终被取消.其进步因素与落后因素均值得我们思考。
  1.进步因素。首先.忻城土司制度是固有社会生存发展的主动脉。忻城是山区.自古以来以农业为主。莫氏土司是当地土著居民,熟悉忻城的主要交际语言瑶话壮话,编户上籍.帮助朝廷征收赋役,并且确立农业生产为基础的经济政策.比较顺应当地的社会发展。
  土官不领朝廷俸禄.但得到中央王朝的确认.对土县境内的土地具有所有权,有权对境内土地进行分配对于为土官及家人服役的土民。土官是不发银两的。但为了让士兵、厨子、厨娘、轿夫、鼓手甚或捕鱼捞虾的等人能够比较忠心地为土官服役.土官把能够维持其生活的地分给他们,这就是役田管理制。耕种役田的虽实为农奴,服劳役世世相袭.但对役田也能够世世相袭.并且无需缴纳租税.这就使得耕种的人能够相对独立地耕种役田.积极发展生产并维持生活。在阶级矛盾激烈的明清时期.这一举措满足了土民的愿望。基本符合社会生存发展需要。
  其次.忻城土司制度还是维护封建统治长治久安的基础。世袭土官们不仅注意修正与朝廷的关系.还制定与完善一套适合忻城各个历史时期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政策.起到推动社会前进的一定历史作用。如土官及其官族还通过建立学馆,撰写诗文。加强教化,安抚民心,维护统治。
  第四任土官莫廷臣开始举办学馆.“嘉靖年间,忻城土官莫廷臣在县城办学.延请名士专教莫氏官族子弟。”而第十五任土官莫振国不仅创立义塾.以儒家正统思想教授官族及堡目子弟,还亲自制定类似今人校规的《教士条规十六则》示于学堂.从思想意识,道德修养到做学问和日常行为都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
  土官当中有不少土官及族人勤于撰文的,土官莫镇威、莫宗诏、莫元相、莫振国、莫景隆等人及官族诗人莫震、莫云卿、莫煦南等人都有诗文传世。诗书礼乐教化显然对维护土司统治.安抚民心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2.落后因素。忻城土司制度的落后。首先体现在它等级森严的统治上“土司土官对辖境内从土地到臣民有自主之权……土司土官实行的是封建农奴制而一般州县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的水平较高.属封建地方制。”日(p印6)生产关系是封建农奴制的忻城土县.生产力低下.土官对土民的统治等级森严土民在衣食住行各方面都要严格体现出对土官的毕恭毕敬.不得有半点越级之举。如土民“入市不准撑雨伞,吃饭不能与土官、官族同席。出行必须给土官、主人让路,见官必须跪拜土官出巡……路过村庄,村民须收藏所晒之衣物,人屋回避,小孩不许啼哭。村民如回避不及,或就地低头站立,或跪于路边迎候。所到村庄,村庄头人负责招待,按户派要食品,贡纳钱物.供土官及随员享用。”聊(嘲)在这样等级森严,尊卑分明,黄发垂髫不能怡然自乐的情况下.自然会延缓社会发展的步伐。
  此外.莫氏士官在教育上也实行严格的等级制。由于阶级的局限,私心的考虑,土官一方面鼓励官族子弟人学,另一方面对于经济上相对较宽裕的土民百姓.虽然允许他们人私垫读书.但却不允许他们参加科举,唯恐失去对他们户籍的控制对于大多数土民,则实行愚民政策,不准他们读书。这样的等级教育制度显然是极不公允的.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忻城教育的滞后。这样等级森严的统治必然会激化社会矛盾,引起土民暴动。
  利用手中武器进行军事镇压.是忻城土司制度的又一局限及落后因素。忻城莫氏土司始祖莫保在元代即有镇压农民起义的记录.其后代均有维护封建王朝统治的表现.得到皇帝的信任.如第六任土官莫镇威甚至还在镇压瑶壮人民起义中得到万历皇帝的嘉奖土官们针对土民的军事镇压以维护封建统治、土官利益为出发点,大大激发了社会矛盾,从而影响了当地社会生产力的向前发展。
  二、土司民俗文化的历史源流与理性思考
  莫氏土司统治忻城500年问,生产与生活习俗、游艺竞技习俗、岁时节日习俗、礼仪制度习俗等组成的民俗文化多姿多彩。这种民俗文化既有多种民俗文化的特征.又带有土司统治的等级烙印。
  (一)土司民俗文化的历史源流。忻城人民自古以来世代种田,缺乏商品经济观念,加上身处山区的封闭和地理障碍,他们没有也不可能有太多的物质追求。但是,他们在精神上自得其乐.形成了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

  忻城民俗文化是多种民俗文化融合的结晶忻城自古以来生活着壮、瑶、苗、汉各族人民,各族人民在生活生产相互交流的过程中形成了多种风俗。如过年时赶歌圩.开展苗侗族人们喜爱的上刀山、下火海等竞技类娱乐活动。三月清明节祭祀,家家户户要煮五色饭.七月鬼节吃鸭,端午节吃粽子等等。
  (二)土司民俗文化的理性思考。
  1.特色因素。首先.丰富多彩的民俗缓和了社会阶层间的矛盾。比如过年,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土司封官印停止办政事,~直到十五闹元宵后才又“开官印”办理政事。在封印期间.土官与土民同乐土民在这一个时候可以自由享受过年的快乐.猜拳划码,赶歌圩。此外,颇具生活趣味的传统竞技类娱乐活动,比如上刀山、下火海、踩梨嘴、斗牛、斗鸟、斗鸡等。也颇能吸引人这些传统娱乐活动丰富了人们的生活.缓和了社会阶层间的矛盾.体现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温情。
  其次.忻城土司民俗文化凸显了壮族特有的生存状态。
  歌圩是壮族人民的情人节.明清时期.都有地方官严禁歌圩。而在“以故俗治”的忻城.歌圩得以保持下来,不仅土民平时的禁锢得以释放.而且土官甚至也可以参加歌圩。同享子民的这一盛大节日。如让人记忆深刻的电影《刘三姐》中与刘三姐对歌的莫怀仁的生活原型就是莫氏第十一任土司莫元相。歌圩上.除对歌外.还有抛绣球、碰红蛋、放花炮等节目。热闹的歌圩体现了壮族人民奔放热情、乐观豪迈,向往美好的人性化需求。
  忻城还有织壮锦的风俗。这些壮锦图案别致。有“狮子滚球”、“双龙戏珠”、“丹风朝阳”、“鲤鱼跳龙门”、“字纹”等十多个品种.体现了壮族人民的美好愿望。歌圩、织壮锦等民俗凸显了壮族特有的生存状态。
  2.民俗文化再现存在的缺失因素忻城民俗虽丰富而具趣味性.但这些民俗处于土司制度之下,文化再现存在缺失因素.如不少民俗带有鲜明的等级特征,呈现“异化”状态。即使是在最欢乐的年节也如此如除夕要给土官家族送扫把等礼物.而要进庙上香也要等土官祭拜之后方可。袭任的土官上任前一天要到城隍庙烧香.举行大祭。土民要承担这些活动的所有费用。土民的衣服颜色不能鲜艳.只能着蓝、灰、黑三色衣服.长袍不能穿在身.嫁娶等人生大事不能坐车骑马。
使其三原 發表於 2013-4-21 10:47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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