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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略論宋代市易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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裏人 發表於 2013-3-6 18:2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歷史春秋網
 縱觀宋代史料,市易法對商業和民眾的危害程度超過了大商人壟斷商業的危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雖然壟斷競爭和寡頭壟斷也存在經濟效率的損失,但市場仍能部分地實現配置資源的能力,而封建政府壟斷將使價格信號扭曲,使市場配置資源的能力完全喪失。市易司的官員『務多收息以干賞,凡商旅所有,必賣與市易;或非市肆所無,必買於市易。而本務率皆賤買貴賣,重入輕出』,『凡牙儈市井之人,有敢於與市易爭買賣者……小則笞責,大則編管』。由於有整個國家的權力作後盾,這樣的政府壟斷經營對商業活動正常發展所起的阻礙作用比私商的『較固取利』更加惡劣。由於在政府壟斷過程中委託人(皇帝)與代理人(各級官吏)的目標並非完全一致,前者追求的是財政收入的最大化,後者追求的是個人利益的最大化(包括物質利益和升遷機會),這就使得政府經營活動的運行成本高昂而效率低下。如民間高利貸利率的一二倍與市易務借貸利率的20%之間的巨大差價,使權力尋租應運而生。商人要借到20%利息的貸款,必須向主管官吏支付租金。因此,市易法放貸的最大得利者是主管的官吏,而遭受損失的無疑是政府,即投入巨大的資本,卻賺不到什麼,甚至虧本。元v元年(1086年)十月,大臣王覿就指出:『臣伏見前日朝廷行法之初,其意未嘗不善也,皆因奸吏營私以亂法意,浸以為患……市易之法本以平物價,而奸吏為之,乃使民無故而破產……臣訪聞市易本錢約一千二百萬貫,其法每歲收息錢二分。市易官以收息之多,歲歲被賞。行之一十五年之間,若收息皆實,則子本自當數倍矣。今勾收還官及別作支用者,僅足本錢而已。蓋奸吏恣為欺罔,凡支錢出外未見增耗,買物入官未經變賣,並先計息而取賞。既以得賞之後,物貨損惡,本錢虧損,則皆上下相蒙而不復根究。故朝廷有得息之虛名,而奸吏有冒賞之實弊也。』
  2.市易務是封建壟斷性官營機構,必然設置大量官吏,政府必須為此付出數額巨大的管理和監督費用,加上貪官污吏的貪污受賄、營私舞弊,使官營商業高成本運作,非但不能贏利,虧本是必然的。正如蘇軾所指出:『今官買是物,必先設官置吏,簿書廩祿,為費已厚,非良不售,非賄不行,是以官買之價,比民必貴,及其賣也,弊復如前,商賈之利,何緣而得。』元v元年(1086年)六月,韓川在【乞罷市易奏】中也認為:實行市易法,『倉務共占官六員,專副書吏、庫級等不減百人,月給俸食幾千緡,所收之息,不補所費之半。竊惟市易之設,雖曰平均物直,而其事則不免計較以取利,使獲其利,實足以佐用尚不可,而又所收不補所費,顧可為邪?』
  3.政府要扭轉市易務的虧本經營,使其長期、全面運轉,在國家財政補貼無力支付的情況下(其實政府不但不想補貼,還想通過市易務贏利,增加財政收入),唯一的辦法只能依靠政府的強制力量,將成本積累轉嫁到普通消費者頭上。市易法發展到後來,把最初的『並不得抑勒』的規定拋到腦後,對許多商品實行強買強賣。如前所引,任職於市易司的魏繼宗說:『凡商旅所有,必賣於市易;或非市肆所無,必買於市易。而本務率皆賤以買,貴以賣,廣收贏餘。』食鹽專賣後,『鹽價既增,民不肯買,乃課民買官鹽,隨貧富作業為多少之差。買賣私鹽,聽人告,重給賞,以犯人家財給之。買官鹽食不盡,留經宿者,同私鹽法。於是民間騷怨』。市易法增加了交易成本,導致一定數量的商品價格上升,消費者的購買數量下降,本來不滯銷的商品都成了滯銷商品,官府又不能虧本,市易務等機構還要靠賺錢維持運轉,就只好靠強買強賣盤剝百姓了。市易務在贏利中其職能逐漸異化,平物價抑兼併的初衷完全喪失,在官營壟斷商業中連蠅頭小利也不放過。正如蘇轍所批評的:『今自置市易,無物不買,無利不籠;命官遣人,販賣南北;放債收息,公行不疑;杜絕利源,不予民共。觀其指趣,非複製其有無,權其輕重而已也。徒使小民失業,商旅不行,空取專利之名,實失商稅之利。』最後以至連水果芝麻梳朴之類的小商品也作為官府的經營對象。市易務還採取各種辦法抽稅,官吏甚至敲詐勒索。如鄭俠就揭露說:商人出京師城門,『但是一二頂頭巾,十數枚木梳,五七尺衣着之物,似此等類,無不先赴都務印稅,方給引照會出門』。
  4.市易務在借貸方面也損害了中小商人和城市居民的利益。王安石的弟弟王安禮就對神宗說:『市易法行,取息滋多,而輸官不時者有罰息,民至困窮。』元豐二年(1079年)八月,都提舉市易司也承認『諸路民以田宅抵市易錢久不能償,公錢滯而不行,欠戶有監錮之患』。因借市易錢而遭監錮的事實說明,中小商人在市易法的實施中不是獲得好處,而是受到損害。
  從宋代市易法可以看出,儘管市場是不完善的,政府管制是對市場失靈的一種反應,但是,政府太多的手可能比市場『看不見的手』更糟糕。在封建市場中,政府失靈比市場失靈更差。因為管制會導致比未受管制市場更加扭曲的價格信號,使市場配置資源的能力喪失,
  權力尋租應運而生,管制本身的執行實施成本大於政府干預所帶來的收益,政府不得不將成本積累轉嫁到普通消費者頭上,從而損害了廣大民眾的利益。(作者:方寶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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