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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學灌水] 不穿裤子的女人才是守法公民? 揭秘巴黎裤子禁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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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酒当歌 發表於 2013-3-15 17:3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环球时报
1799年11月17日,“雾月政变”之后第八天,巴黎警察局长签署一项法令:所有想要穿男性衣服的女性必须在警察局取得合法许可。所谓“男性衣服”,就是我们今天随处可见的裤子。时至2013年1月31日,在该法运行200多年之后,法国终于正式废除这条在现代社会形同虚设的法令。巴黎女性穿裤子合法了。
在19世纪的巴黎,想要在警察局申请到穿裤子的许可证,不仅要有医学证明,还需要有市长或者派出所的证明。在当时人们的意识中,长裤和套裤是男性特有的服装,尤其在法国上流社会中,女性穿裤子更被视作惊世骇俗之举。19世纪卫生运动之后,法国人发明了女性穿着的套裤和短裤,在此之前,法国女子的罗裙内没有任何衣着。那么奇怪的女性穿裤子禁令是如何来的呢?
在17、18世纪的法国,男性已有裤装。长及膝盖的套裤是当时贵族等社会上层的着装,套裤之下是长筒袜子。套裤算不上裤子,衣衫褴褛的平民穿不起这样的服饰。不过不论男性穿着什么样的裤装,社会风俗都不允许女性穿裤子。
在法国大革命之前,“无套裤”是贵族对平民的讥刺。但大革命期间,“无套裤”却成为革命党中极端民主派的光荣代称。典型的无套裤党人头戴红色的圆锥形自由帽,穿着衬衫,身着长裤,脚上一双厚木屐。在无套裤党人中,还出现了一些穿裤子的女性。裤子、女性、革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对于女无套裤党人,有人称之为一群散发着血腥气味的歹徒和凶手,有人则赞赏她们是群众中最能够代表人民的、有良知和勇敢的人。事实上,法国大革命期间的重大事件,她们带领其他妇女,多次参与其中。比如1789年10月5日下午,以妇女为主的约6000人的队伍,拥入凡尔赛的制宪议会会场,占满旁听席。当天晚上至次日清晨,她们又参与了与国王禁卫军的流血冲突。在1793年,还出现了一个著名的妇女俱乐部――革命共和派女公民俱乐部,主要由街头巷尾的普通妇女代表组成。她们表现得特别活跃,后来这个俱乐部还被称为西方第一个妇女政治组织。

        来源: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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