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是儒家倫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亦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內容。然近代以降,儒家的孝道遭到了嚴厲的批判,被全盤否定為愚孝思想,是禁錮中國人的精神枷鎖。這一看法直至當今仍深有影響,究其緣由,則在於對儒家的孝道思想尚乏全面了解,尤其是對先秦時期原始儒家的孝道觀缺乏深入認識。春秋戰國時期,以孔子、孟子、荀子為代表的儒家對上古三代的孝道思想進行了新的詮釋,以仁禮論孝,倡導行孝以禮,孝合乎義,展現了多重意義上的理性精神,與後世的愚孝思想判然有別。 一、仁禮論孝 孝道思想在中國淵源深遠,西周時期已經是一種普遍的宗教道德。至春秋戰國時期,禮崩樂壞,建立在傳統宗教基礎上的孝道發生了動搖。以孔子為代表儒家應時代之需,對傳統孝道進行深入闡發,將之納入仁與禮的體系之中,視孝為仁之本、禮義文理,閃現着理性之光。 先秦儒家依仁論孝。孔子把仁列為其學之最高德目範疇,並指出人人需有仁心,否則『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論語·八佾】)。仁為何?【論語·顏淵】載:『樊遲問仁。子曰:「愛人」。』即仁的基本含義就是『愛人』。儒家主張仁者愛人又有先後、等差之別,遵循着由親及疏、由近及遠的原則,即【中庸】中所言『仁者愛人,親親為大』、孟子所言『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其中『親親』所基於的即是血緣之情,亦即孝。葛兆光先生曾說:『在所有的情感中,血緣之愛是無可質疑的,兒子愛他的父親,弟弟愛他的哥哥,這都是從血緣中自然生出來的真性情,這種真性情引出真感情,這種真感情就是孝悌。』(葛兆光:【七世紀前中國的知識、思想與信仰】)儒家把仁建立在血緣關係的親親之孝基礎上,並將之推擴至更廣的同類,即『泛愛眾』。正是因為親親之孝與仁愛思想有如此緊密的關係,故孔子認為『君子篤於親,則民興於仁』(【論語·泰伯】),揭示了仁、孝息息相通的關係。其弟子有子云:『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與』(【論語·學而】),何晏【集解】解釋說:『本,基也。基立而後可大成也。』朱子【集注】解釋說:『本,猶根也。』直接闡發了孝為仁之根本的思想。孔子師徒援仁論孝、以孝釋仁,由此形成如下三段論:人當有仁、孝為仁本、人要行孝,從而論證了孝道的正當性。誠如學者所論,先秦儒家立仁於孝,援孝入仁,『由孝到仁的過渡,是一種由特殊到普遍、由具體到一般、由倫理規範到道德原則的理性提升過程。』(朱嵐:【論孝為仁之本】,【中國哲學史】1999年第2期。) 此後孟子繼續深入地以仁論孝。他提出性善論思想,指出仁發端於人類本有的『惻隱之心』,仁是人道之根本,即『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孟子·盡心下】)。同時,他又言:『親親,仁也』(【孟子·公孫丑上】),『仁之實,事親是也』(【孟子·離婁上】),直接明了地指出仁的最基本涵義是『事親』、『親親』。而親親之孝又是不學而能、不慮而知的良能良知,所謂『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者。及其長也,無不敬其兄也』(【孟子·盡心上】)。可見,孟子不僅僅把『孝』作為『仁』的最基本條件和發展前提,同時將其列為先天的良知良能、自然之性,從人性論的高度為孝道找到一種根本依據,在『慎終追遠』、『孝者善繼人之志』的報恩述志之外,另獲理論上的支持。 在先秦儒家論為何行孝中,對孝子的身體關注較多,修身的色彩更重些。這與儒家仁道本義在於忠恕、立己達己的旨趣互為表里,密切相關。如【孝經】和【禮記】中所示,孝是孝子『立身』、『修身』、『終其身』、『慎行其身』、『成身』之要,立人立己之本。他們從仁者愛人、親親為大的角度論孝,關注孝子之身體,視孝為一種立人之法,成人之道,都強調了其孝終極目的在於培養仁人志士,孝學是為己之學。如何行孝,也是緊緊圍繞成人之道而論,特別是如何通過立人達人,實現立已達己。如何使孝行為自身或他人帶來的利益最大化的思想,使儒家孝道具有一定的功利性和實用理性。 第二、先秦儒家承禮論孝。禮,【說文】載:『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追其本源,禮與原始宗教祀神儀式相關。【論語·泰伯】中載孔子稱讚禹『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不難窺知孝亦與敬仰鬼神有關。另考諸西周初禮器金文『天子明哲覯孝於申(神)』、『用享孝於前文人』、『用禪追孝於皇考惠仲』、『其用亨(享)孝於皇神祖考』等記載,可知孝的初意為敬鬼神、奉祖考,實屬於禮義之事。故而,從起源上看,禮與孝則有着緊密關係。肖群忠先生指出:『孝與禮均是中國倫理史上出現的較早之德目,二者均是從祭祀活動中產生的。在這一過程中,二者也是相互憑藉,相伴而生的。』(肖群忠:【孝與中國文化】)【左傳·文公二年】載:『孝,禮之始也。』直陳孝與禮的密切關係。 先秦儒家在肯定孝為禮之始的原義上,並對禮與孝的關係作了拓展性論析,進一步闡發,使行孝更具合理性。代表人物為荀子。他認為『孝子之道,禮義之文理也』(【荀子·性惡】)。而禮,在荀子看來,其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先祖者,類之本也;君師者,治之本也』(【荀子·禮論】),即禮源於不可移易的三種根本:天地、先祖、君師。踐行禮義就要做到『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其中尊先祖即是行孝道。『禮者,人道之極也』(【荀子·禮論】)『人無禮不生,事無禮不成,國無禮不寧』(【荀子·大略】)在荀子眼中禮為天地、人間秩序之根本,而孝是禮義之文理、禮之本身要求,為報本返始之必須,由此詮釋了孝道存在的合理性,與孟子不同,荀子認為孝道並非先天人性的自然發揚,而是後天踐行禮義的結果,但共同的旨向是:努力從理性的角度闡發孝道理論,使其具有正當性、正確性和合理性。 台灣學者曾昭旭把孝定義為『吾人一切所作所為,都願對往古來今的祖宗(以至於天)與子孫負責,以護持此繼世不絕的大生命的心情』(曾昭旭:【骨肉相親•志業相承——孝道觀念的發展】),確然不謬。先秦儒家繼承了基於上古社會的祖先崇拜而生的孝道思想,將孝納入仁、禮體系,突出孝是人之為人、報本返始的意義,是對傳統孝論的一種創新,使孝具有不可置疑的道德來源和價值基礎,體現出儒家的理性思考之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