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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語典故] 董狐之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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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啟功 發表於 2016-8-28 12:0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董狐之筆】相關人物

董狐,春秋晉國太史,亦稱史狐。周太史辛有的後裔,因董督典籍,故姓董氏。

【董狐之筆】涵義

後人對那些公正不偏,不因為各人的好惡或利害關係,而捏造不實言論的人的稱呼。

【董狐之筆】出處

【左傳·宣公二年】載:趙穿殺晉靈公,身為正卿的趙盾沒有管,董狐認為趙盾應負責任,便在史策上記載說趙盾弒其君。為趙盾所殺。後孔子稱讚說:“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

【董狐之筆】辨析

【董狐之筆】讀音:dǒng hú zhī bǐ

【董狐之筆】用法:偏正式;作賓語、定語

【董狐之筆】造句

1、春秋有董狐之筆,惡不掩,善必彰,當年趙盾弒君之後,梗直的史官秉筆直書“趙盾弒其君”,趙盾連殺數名史官,也無法改變這一事實。

2、先生囑我只管先看鬼故事,將來重看自會參透董狐之筆了。

3、唐德剛是一位公正敢言的歷史學家,尤其以“董狐之筆”評點近代中國人物而出名。

4、他們遵循孔老夫子關於詩歌“興、觀、群、怨”四大社會功能之說,抱屈子之懷,執董狐之筆,秉婉約之心,抒豪放之志。

【董狐之筆】成語典故:

董狐,春秋晉國太史,亦稱史狐。周大史辛有的後裔,因董督典籍,故姓董氏。據說今翼城縣東50里的良狐村,即其故里。董狐秉筆直書的事跡,實開我國史學直筆傳統的先河。

【左傳】宣公二年記載,晉靈公夷皋聚斂民財,殘害臣民,舉國上下為之不安。作為正卿的執政大臣趙盾,多次苦心勸諫,靈公非但不改,反而肆意殘害。他先派人刺殺,未遂,又於宴會上伏甲兵襲殺,未果。趙盾被逼無奈,只好出逃。當逃到晉國邊境時,聽說靈公已被其族弟趙穿帶兵殺死,干是返回晉都,繼續執政。

董狐以“趙盾弒其君”記載此事,並宣示於朝臣,以示筆伐。趙盾辯解,說是趙穿所殺,不是他的罪。董狐申明理由說:“子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討賊,非子而誰?”意思是他做為執政大臣,在逃亡未過國境時,原有的君臣之義就沒有斷絕,回到朝中,就應當組織人馬討伐亂臣,不討伐就未盡到職責,因此“弒君”之名應由他承當,這是按寫史之“書法”決定的。

當時的史官與後世大有不同,他們既典史策,又充秘書,即協助君臣執行治國的法令條文。傳宣王命,記功司過是他們的具體職責,兼有治史和治政的雙重任務,實際就是具有褒貶臧否大權的文職大臣。當時記事的“書法”依禮制定,禮的核心在於維護君臣大義,趙盾不討伐弒君亂臣,失了君臣大義,故董狐定之以弒君之罪。對此,孔子大加讚揚,稱董狐為“書法不隱”的“古之良史”,後世據以稱之為“良狐”,以表褒美之意。這是因為在禮崩樂壞的春秋時期,權臣掌握國命,有着生殺予奪的大權,以禮義為違合的書法原則,早已失去了它的威嚴,堅持這一原則,並非都能受到讚揚,而往往會招來殺身之禍。齊國太史就因寫了權臣崔抒的“弒君”之罪,結果弟兄二人接連被殺。董狐之直筆,自然也是冒着風險的,因此,孔子讚揚他,後人褒美他,正是表彰其堅持原則的剛直精神。這種精神已為後世正直史官堅持不懈地繼承下來,成為我國史德傳統中最為高尚的道德情操。

【董狐之筆】成語接龍:

董狐之筆→筆伐口誅→誅故貰誤→誤認顏標→標新領異→異草奇花→花說柳說→說短道長→長轡遠御→御溝紅葉→葉公好龍→龍驤麟振→振窮恤寡→寡人之疾→疾言厲色→色授魂與→與人為善→善始令終→終而復始→始終不易→易於反掌→掌上觀文→文治武力→力學不倦→倦尾赤色→色如死灰→灰心槁形→形輸色授→授業解惑→惑世誣民→民心不壹→壹敗塗地→地老天荒→荒淫無道→道貌岸然→然荻讀書→書缺有間→間不容髮→髮上指冠→冠絕一時→時不我待→待字閨中→中心搖搖→搖席破座→座無虛席→席門蓬巷→巷議街談→談情說愛→愛才如命→命在旦夕→夕寐宵興→興微繼絕→絕少分甘→甘分隨時→時不可失→失道寡助→助我張目→目迷五色→色膽包天→天災地變→變化無常→常年累月→月落烏啼→啼飢號寒→寒蟬僵鳥→鳥焚魚爛→爛若披錦→錦繡前程→程朱之學→學富五車→車載船裝→裝潢門面→面無人色→色色俱全→全盤托出→出凡入勝→勝殘去殺→殺雞為黍→黍離麥秀→秀才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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