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普仁提出火針可以治療熱證。根據古人『以熱引熱』『火郁發之』理論,針對熱毒內蘊,拒寒涼之藥不受,清熱瀉火法沒有發揮作用之機,利用火針療法的引氣和發散之功,使火熱毒邪外散,達到清熱解毒的作用。
•面部並非禁針區域,在操作時選用細火針淺刺,不但可以治療三叉神經痛、面癱、面部痙攣等疾病,還可用於針灸美容如祛斑、祛痣,只要操作掌握要領,不會出現永久性疤痕。
賀普仁教授是首屆國醫大師、第一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指導老師、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首都國醫名師。在幾十年深入挖掘中醫傳統理論、針灸技法及臨床實踐中,創立了『病多氣滯』的中醫病機學說和『賀氏針灸三通法』治療體系。『賀氏針灸三通法』在我國的針灸臨床醫療學術體系中具有代表性和原創性,可以說是針灸界的一面旗幟。在理論研究、治療手段、適應症選擇、操作手法以及針具等方面多做出創新,其中對火針療法的創新尤為突出。
【火針療法的文獻記載】
火針療法在【內經】中首次記載,【靈樞·官針】:『九曰焠刺;焠刺者刺燔針則取痹也。』『燔針』和『焠刺』即為『火針』和『火針療法』。【內經】提到火針治療病症有痹證、寒證、經筋病和骨病。漢代張仲景的【傷寒論】中稱火針為『燒針』和『溫針』,認為火針可以助陽發汗以散除外邪,用於治療傷寒表證。唐代孫思邈的【備急千金要方】首次將火針療法的適用範圍擴展到治療外科的瘡瘍癤腫,並提出了火針療法的禁忌穴位。宋代王執中的【針灸資生經】最早將火針療法用於治療內臟疾病,涉及消化系統、呼吸系統和腰痛疾病。火針療法發展的鼎盛時期為明代,【針灸聚英】中對火針療法論述最為全面,從針具、加熱、刺法到功效應用和禁忌等都做了較全面的論述,初步形成了火針療法的理論體系。
但清朝後葉至民國年間,中醫藥事業的衰落使火針療法的發展也有所停滯,新中國成立後火針療法與整個醫學的發展,與針灸其他針具針法的發展很不協調,臨床只有少數醫生能掌握,許多省市正規中醫醫院針灸科無人使用,各級教育部門的教科書中對火針療法論述很少,對於這一具有獨特療效的傳統針法缺少應有的重視,火針療法有瀕於失傳的危險。
賀普仁從上世紀60年代起在火針療法的適應症及治病機理方面作了嘗試和探討,首先發起和倡導了火針療法的臨床使用,使這一古老療法煥發了新的活力,多年來在臨床實踐中堅持使用火針治療多種病症,包括治療小兒弱智、子宮肌瘤、外陰白斑、慢性小腿潰瘍、下肢靜脈曲張、靜脈炎等疑難病症,取得顯著的療效。同時賀普仁還指導研究生深入研究火針的治療作用及其機理,在各級學術刊物上發表多篇有關火針的論文。於上世紀80年代初將火針、毫針、三棱針為主的針具針法提升為『賀氏針灸三通法』,其中以火針為主的溫通理論是『賀氏針灸三通法』的核心部分。該理論豐富了火針療法的病機學說,規範了火針操作方法,包括對火針刺法歸納分類,針刺留針時間及間隔時間,較古人擴大了施術部位,擴大了火針的適應症,歸納了注意事項和禁忌症等。獨創了一系列適用於不同臨床適應症的賀氏火針針具,建立了成熟穩定的製作工藝。是繼【內經】及明代【針灸聚英】後對火針療法的又一次系統總結和全面提升。
【豐富火針療法的機理,完善火針療法的功效】
賀普仁認為:火針療法是利用火針的溫熱作用,刺激穴位或患處,增加人體陽氣,激發經氣,調節臟腑功能,使經絡通暢、氣血運行。火針因其有針有熱,可藉助針力與火力,無邪則溫補,有邪則勝邪。針具較一般毫針粗,可溫通經脈,引邪外出,使經絡通暢、氣血調和,諸疾自愈。火針除具有借火助陽、溫通經絡、以熱引熱等作用外,還具有疏導氣血的作用。其所消之癥結包括氣、血、痰、濕等積聚凝結而成的腫物、包塊、硬結等。瘀血、痰濁、癰膿、水濕等均為致病性病理產物,它們有形、屬陰、善凝聚,一旦形成就會停滯於局部經絡,致氣血瘀滯,臟腑功能低下,引起各種病症,日久形成痼疾、頑症。
火針藉助火力,焯烙病處,出針後針孔不會很快閉合,如【針灸聚英】所云:『火針打開其孔,不塞其門。』加之火針針具較粗,可加大針孔,故使瘀血癰膿等有形之邪直接排出體外,同時借火助陽鼓舞血氣運行,促使臟腑功能恢復,有事半功倍之效。此時若以毫針,功效則微;若以三棱針,只能刺絡排邪而不能溫經助陽、鼓舞氣血運行。具體功用如下:壯陽補腎、昇陽舉陷;疏通經氣、宣肺定喘;助陽化氣、消症散結;攻散痰結、消除瘰癧;祛寒除濕、通經止痛;生肌斂瘡、去腐排膿;助陽益氣、解除麻木;溫通經絡、祛風止癢;運行氣血、解痙止攣;引熱外達、清熱解毒;健脾利濕、溫中止瀉;補脾益氣、通利筋脈;通經活絡、散瘀消腫。
【賀氏火針療法的突破】
突破熱病不用火針的禁忌 火針借火熱之力刺入穴位,歷來多用來治療寒邪為患,偏於陽虛諸證。【靈樞·官針】中記載『熱則筋縱不收,無用燔針』,指出熱證是火針療法的禁忌證。【傷寒論】也記載了實熱證不宜用火針,以及誤用的危害,如曰:『陽明病,脈浮而緊,咽燥口苦,腹滿而喘,發熱汗出,不惡寒,反惡熱,身重,若發汗則躁,心憒憒,反譫語,若加溫針必怵惕,煩躁不得眠。』【針灸聚英】也講到火針禁忌熱性病,如曰:『凡夏季,大經血盛,皆下流兩腳,切忌妄行火針於兩腳內,及是則潰膿難退。其如腳氣,多發於夏,血氣濕氣,皆聚兩腳,或誤行火針,則反加腫疼,不能行履也。』但賀普仁經臨床實踐,提出火針可以治療熱證。他根據古人的『以熱引熱』『火郁發之』理論,針對熱毒內蘊,拒寒涼之藥不受,清熱瀉火法沒有發揮作用之機,利用火針療法的引氣和發散之功,使火熱毒邪外散,達到清熱解毒的作用。臨床用於治療乳痛、頸痛、背痛、纏腰火丹及痄腮等症。
突破面部不用火針的禁忌 古人認為面部禁用火針。【針灸聚英】中提到:『人身之處皆可行針,面上忌之。』【針灸大成·火針】中記載:『人身諸處,皆可行火針,唯面上忌之。』因火針後,局部有可能遺留小疤痕,加之古代火針較粗的限制,因此古人認為面部應禁用火針。賀普仁指出,面部並非禁針區域,在操作時選用細火針淺刺,不但可以治療三叉神經痛、面癱、面部痙攣等疾病,還可用於針灸美容如祛斑、祛痣,只要操作掌握要領,不會出現永久性疤痕。
突破火針不留針的禁忌 賀普仁歸納了火針刺法。古人認為火針不可留針。【針灸聚英】提到:『凡行火針,一針之後,疾速便去,不可久留。』賀普仁根據火針留針時間,總結了快針法和慢針法。火針以快針法為主,同時考慮到部分病症需要留針,創用了慢針法,火針留針1~5分鐘,發揮祛腐排膿,化瘀散結之功,主要適用於淋巴結核、腫瘤、囊腫、頑固性疼痛等。
【制定火針國家標準操作規範】
創新火針針具 賀普仁指出,火針針具與療效有密切關係,應根據不同臨床需要,選擇不同的火針,基於以上認識,製作了粗、中粗、細、平頭、多頭、三棱火針六種火針針具。
制定火針刺法分類 根據臨床不同需要,制定了經穴刺法、痛點刺法、密刺法、圍刺法、散刺法;根據進針快慢,制定了快針法和慢針法。
規定施術間隔時間 視病情而定,疾病急性期與痛症可連續每日施用火針一次,但不應連續超過三天,慢性病可隔1~3日一次。
為了將火針發揚光大,賀普仁畢生致力於火針的研究和推廣,發表論文及專著介紹火針的應用,同時在全國各地舉辦賀氏火針學習班及專題講座,面傳心授,為推動火針療法的普及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作為賀普仁傳承弟子,理應繼續將火針應用發揚光大,為此,我們將不懈努力,任重而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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