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仲景对麻黄汤服后医嘱为『不须啜粥』。有关书籍对此或解释为『不需进热稀粥』,或干脆不去进一步解释,使得医生在临床上多固化为『不用进热粥』。
临床上,笔者在患者服用麻黄汤后,只要1~2小时不见出汗热退,必让其饮热大米粥1~2碗,之后往往会汗出热退。由此可知,麻黄汤证尚有需进热粥者,而不是『不需进热粥』。
如果我们详审原文字『不须啜粥』之『须』,即可知张仲景原意应该是『不一定进热粥』,而不是『不需进热粥』,含有『有时可用进热粥』之意。『须』,在〖伤寒论〗原文中当释为『一定』,不应释为『需要』。
申言之,关于麻黄汤证是否需进热粥,张仲景原意是伤寒表实证中,正气尚旺,加之麻黄汤辛温发散力大,不需要进热粥即可达到汗出热退的目的,若此时再进食含一定热量的热粥,很有可能导致过汗,因此不需进热粥;但是如果服用麻黄汤后,汗出不利或未见汗出,这可能归因于正气不足,抗邪力弱,此时即需要进热粥,以借谷气、资中气、助药力,促使顺利发汗,以冀正安邪去。
再说热粥,乃微温醇和之品,多情况下进食并无不妥之处。而患者或多或少的均有正气不足,正所谓『邪之所凑,其气必虚』。进热粥可资胃气,而无恋邪气之虞,只不过在服麻黄汤后进食可能导致过汗,只需注意这一点即可。此外,患者发汗后的糜粥自养,也属正规而得当的处理。
综上,将『不须啜粥』理解为『不一定进热粥』较为稳妥,而不应理解为『不需进热粥』。临床上,在患者服用麻黄汤后,若1~2小时内不见汗出热退,即可进热粥。(安永廷 河北省高碑店市同安堂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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