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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乌木案将开庭 镇政府:乌木并非吴高亮发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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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6 17:11| 发布者: 偷月| 查看: 1819| 评论: 0|来自: 成都商报

摘要: 广受关注的“彭州乌木案”有了新的进展:吴高亮和通济镇镇政府分别收到成都中院的传票,明日下午1时20分,乌木案将正式开庭,双方将就吴高亮是否发掘乌木、乌木是否在其承包地下、通济镇政府是否有非法行政行为3大问 ...

广受关注的“彭州乌木案”有了新的进展:吴高亮和通济镇镇政府分别收到成都中院的传票,明日下午1时20分,乌木案将正式开庭,双方将就吴高亮是否发掘乌木、乌木是否在其承包地下、通济镇政府是否有非法行政行为3大问题进行举证。

镇政府:

政府在河道里挖出所有乌木

在向成都中院提交的答辩状中,通济镇政府表明了自己的立场。

今年7月26日,吴高亮正式向成都中院提起诉讼,称7根乌木是他在自己承包的地里发现并挖掘的,被通济镇政府强行拉走,要求归还乌木所有权。在此前的媒体报道中,吴高亮也一直是乌木的发现者。正是基于这个前提,乌木的所有权归发现者所有还是归国家所有,成为法律争议的焦点。

不过,在通济镇政府的答辩状中,吴高亮并不是乌木的发现者。通济镇政府称,今年2月9日23时许,镇政府和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通济镇麻柳村河采挖砂石。随后,相关人员赶往现场,发现通济镇麻柳村十七组河段中间被挖了一个大坑。坑中直立了一根木头,“采挖人员和机具均已不在现场”。

根据镇政府的答辩状,在彭州相关部门确定河道中的木头是乌木后,通济镇政府紧接着在河道里挖掘出了所有乌木,包括2根乌木、2个树桩以及3节树节,花费近24万余元。

在昨日答辩状中,通济镇政府否认了在拉走乌木时存在非法行政行为的问题。通济镇政府认为,乌木一直没有确认归吴高亮所有。因此,镇政府在征得河道主管部门批准后,才拉走乌木并对其进行保管、保护行为。这是事实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

吴高亮:

找到4个围观村民出庭作证

吴高亮则认为通济镇政府“把事实都推翻了”。按照他的回忆,今年2月初,吴高亮和朋友在家附近河道和地里溜达,无意中发现一截冒出来的木头,经过鉴定确定为乌木。2月9日,他雇了一辆挖掘机开挖。到当天傍晚7点,那根34米的乌木已经露出20余米的“躯干”。因为天黑无法作业,挖掘工作停了下来。晚上11点过,通济镇政府的人就赶到了……

昨日,吴高亮向记者表示当天根本没有人在河里采挖砂石,“麻柳村自古以来就没有在河沟里采砂的”。至于通济镇政府提到的“采挖人员和机具均已不在现场”,吴高亮高声吼道:“我雇的挖掘机就在现场啊,没有走啊。”为了证明自己说的话,吴高亮从前日下午开始,找到当日围观的4个村民,希望他们能够给自己作证。昨日下午,吴高亮在电话那头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只要是为事实作证,这些村民都愿意出庭。

除了证明乌木是自己发掘的,吴高亮还要证明这根乌木是在自家承包地里发现的。于是,在更早之前,他和代理律师就到当地的国土局,通过遥感地图获取他的承包地与河道的详细划分。之后,他们又到当地水务局,找到自己门前河道的具体称谓―――羊叉沟。吴高亮测量了羊叉沟仅宽3米,认为算不上河道。吴高亮称,那根34米的乌木只有3米多在河沟里,其余部分都在承包地里;而且另外还有6根小的乌木也都是在自家承包地里发现的,根本不是在河道里。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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