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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文物保护 在挑战中累积"正能量"(2)

国学新闻| 文化新闻

2012-12-27 19:40| 發佈者: 酒滿茶半| 查看: 1329| 評論: 0|來自: 中国文化报

摘要: 历史文化名城期待整体保护 为纪念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历史文化名城”30周年,由中国城科会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办的相关纪念活动于6月8日在北京市规划展览馆启幕。而9月在南 ...

历史文化名城期待整体保护

为纪念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历史文化名城”30周年,由中国城科会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办的相关纪念活动于6月8日在北京市规划展览馆启幕。而9月在南京召开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三十周年研讨会”上,住建部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赵中枢直指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情况堪忧,“其中13座名城已经没有历史文化街区。”

1982年,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2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标志着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进入了按照新的文物保护机制进行重点保护的发展时期。30年间,进入名单的城市已经从24个增加为118个。经过30年的不懈努力,名城保护事业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国家及地方出台了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建筑保护的法规条例;一些名城通过城市遗产和历史街区保护,在改善人居环境、发展文化旅游和传承文化传统等方面都有一定的成就。

尽管住建部与国家文物局2011年1月启动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检查工作,结果尚未公布,然而,在大规模和高强度的旧城改造冲击下,很多名城的整体风貌遭到了较为严重的破坏,空间秩序大为混乱,已是不争的事实。

城市是一个有机体,一个城市少则有数万人、多则有几百万人生活在其中,自然有不断发展的各种需求。名城保护既要注重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也要充分考虑居民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保护的目的就是要使城市的建设发展既符合现代生产和生活要求,又能够保持其特有的文化特征和传统风貌。对历史文化名城应实施整体性保护已成为众多文保专家的共识。

复古风潮中的“拆”与“建”

《河南开封千亿豪赌:4年重造北宋“汴京”》、《“烟雨凤凰”:拟55亿元打造“山寨古城”?》、《河北滦州古城举行开城大典,辽国“国王”“皇后”出城迎客》、《江苏金湖将投资30亿元建设尧帝古城》、《骊y古城复建项目在甘肃金昌开建》……在2012年喧闹的城市复古风潮中,类似的新闻不绝于耳。

这些城市大兴土木的背后便是“拆”,复古风潮下一座座崭新的“古城”拔地而起,真正的文物却永远地消失了。为了打造所谓古城,一些地方不惜拆毁真文物,建造假古董;一些老胡同、老建筑被彻底拆毁,原地却建起所谓“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单位被修缮一新,加盖违章建筑,然后当做豪宅挂牌出售。如此“以旧换新”的结果,就是GDP增加了,政绩闪亮了,可是真文物没了,文化传承也就无从谈起。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近30年来消失的4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朱自煊把目前对文物的破坏分为两种:建设性破坏和保护性破坏。“建设性破坏是由土地经济和地方政府政绩观导致的。而保护性破坏则是打着振兴、恢复的口号,实际上拆旧建新、造假,很多地方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因为背后的经济效益高,口号又迷惑人。”

城市的更新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过程,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古城保护和更新的关系。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张松认为,重建古城的方向是错误的,因为城市文化、城市生活是回不去的,文化遗产的保护才是重点。而一些并不反对再造古城的学者则认为,需要界定好保护性修复现存古城、复建古城与古城再造三者的界限。“是假文物没关系,但要考虑业态。业态规划成功,古城会实现转型;只是物质城墙,可能大量的钱投进去以后收不回来,留给下届政府,最后真正承担的还是老百姓。”


来源: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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