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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者稿酬標準幾十年不變 創作激情難保護

國學新聞| 文化新聞

2012-12-28 19:16| 發布者: 買櫝還珠| 查看: 1667| 評論: 0|來自: 光明日報

摘要: 標準低,繳稅多 稿酬啥時不再『寒酸』   1999年,經修訂的【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定】規定,原創作品除另有約定外,其基本稿酬標準是每千字30元―100元。根據上世紀末國家整體經濟水平和一般文化產品的市場價格而 ...
標準低,繳稅多 稿酬啥時不再『寒酸』
  1999年,經修訂的【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定】規定,原創作品除另有約定外,其基本稿酬標準是每千字30元―100元。根據上世紀末國家整體經濟水平和一般文化產品的市場價格而制定的此項規定,沿用至今。雖然近年來不少報刊、雜誌順應市場競爭需要,自行提高了稿酬標準,但對於多數圖書等出版物來講,還是固守著『政府定價』。
  然而,就在稿酬『羞於出口』的情況下,作者還要承擔較高的個人所得稅。1980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規定,稿酬個稅起征點爲800元,800元是當時普通大學畢業生月工資的10餘倍。這一規定並沒有隨著2006年、2008年以及2011年工資、薪金個稅起征點的上調而發生變化。
  在十八大報告提出要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的大背景下,提高稿費標準、提高稿費所得稅起征點兩個老生常談的話題,再次被人們提起。 
  稿費少,創作激情難保護
  上世紀末,隨身攜帶三五十元出門,尚且能買到一兩件心儀的禮物,夠兩三個好友吃一頓大排檔。可如今,帶50元上街,已是囊中羞澀。今日的新作,領取的卻是與十幾年前相同的稿酬,這是現在許多寫作者面臨的尷尬。
  在讀者中頗有名氣的【十月】雜誌,2012年以前一直執行著60元―80元/千字的稿費標準。爲了吸引更多更好的作者以增加自身的競爭力,2012年,【十月】將稿費標準提高到200元―300元/千字,但長篇小說連載,作者的稿費標準則不按這個標準執行。【十月】雜誌社負責印製發行的王輝給記者算了一筆帳:以前執行老標準時,每冊平均分攤下來的稿費占定價的12.75%;2012年稿費標準提高後,稿費一項占比已經升高到30%。加上數字閱讀的日益興起,雜誌社生存的空間日漸萎縮。
  目前,同樣的標準,只有【收穫】、【人民文學】等有影響力的雜誌才能負擔得起。而像【雜文選刊】等一般性期刊,其稿費標準仍舊維持在60元―80元/千字。發行量上萬冊的大眾類文學雜誌尚且如此,學術期刊的情況又如何呢?
  【哲學研究】是中國社會科學院所屬的核心期刊,由於今年入選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資助,稿費標準調高到80元/千字。相比以往,這個標準翻了一番。即使以這看似不起眼的千字80元標準來支付,【哲學研究】每年支付給作者的稿費也要20多萬元,這對不以營利爲目的的期刊社來說已經是很大的負擔。
  【浙江大學學報】今年也首次獲得了國家社科基金資助。有了國家給的40萬元,【浙江大學學報】終於有了點兒活泛錢,支付稿酬時不再捉襟見肘。刊登的每篇文章視字數、作者知名度、社會評價等因素,稿費從500元到800元不等。而以前,作者拿到的200元稿費,只是象徵性的鼓勵。
  退休後筆耕不輟的譯林出版社原社長李景端說:『現在無論報紙還是雜誌,支付給作者的稿酬簡直太寒酸了。這些年來物價漲幅有目共睹,而稿費標準幾乎沒有與時俱進,這麼低的稿費標準不能不說是對知識的不尊重。如此一來,最直接的後果是挫傷了文化人的創作激情。』
  遼寧省社會科學院WTO研究所所長、研究員張天維對此持同樣觀點。他說,學者以多年的知識積累寫出專著,換來的稿費微薄得令人心寒。稿費並不是文人最看重的,然而,稿費高低卻體現了知識的被尊重程度。
  南開大學副教授熊培雲說,豐富的過往經歷,日積月累的知識,各自不同的語言表達,怎能用錢來衡量?
  繳稅多,辛辛苦苦落幾何
  稿費已經低得可憐,稿費納稅更讓作者滿腹苦水。這些年,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從800元逐漸調到3500元,然而,稿費納稅額起征點始終在800元原地踏步。
  一部20萬字的作品,字字傾注心血。算下來,價值幾何?假設定價25元,印量10000冊,以通常的版稅率8%(現實中,一般以4%、6%來計算,知名度高、作品質量好的也可能達到10%或以上)計算,則稿費是20000元。而這20000元應納稅額爲2240元。作家以其深厚的生活閱歷講述世事滄桑,專家學者數載殫精竭慮、苦心鑽研,一朝成書,納稅額竟占了稿費的十分之一。
  爲了能把稿費所得稅起征點繞過去,一些作者、出版單位採取將著作分冊出版,或增加領取稿費人數的辦法,把稿費分攤到『每個分冊』、『每個作者』身上。一位出版社的編輯說,『這純屬無奈之舉。』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出版集團公司原總裁聶震寧曾在今年兩會期間提交【關於大幅度提高稿酬所得稅起征點的建議】的提案。聶震寧在其中強調,在某種程度上,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第一生產力是作者,稿酬制度則直接關係到保護作家、藝術家和學者的創作熱情和個人利益。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作協副主席陳建功也曾兩次提出類似建議。對於起征點的具體數額,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作協副主席張抗抗建議,作家版稅的合理起征點應該提高到3000元以上。
  新標準,協商爲主鼓勵增
  努力保護作者的基本權益,保護他們的創作激情,是促進文化大發展大繁榮之要義。
  人民出版社社長黃書元說:『對於學術精品,出版社通常都會支付很高的稿費。人民出版社長期堅持以出版學術精品爲立社之本,幾十年來每遇到上乘佳作通常都要支付10%或者12%的版稅。也正是因爲人民社尊重知識、尊重人才,所以出版物中精品力作迭出。』他說,出版是一種市場行爲,對於質量不同的作品,稿費給與不給,給多給少,只能由合作雙方協商確定。
  據悉,國家版權局通過對作者、作品使用者、行業協會的調研,已經形成【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定】修訂草案。該草案目前正在多方徵求意見,明年有望出台。國家版權局副巡視員段玉萍說,修訂後的該項規定將提出稿費支付指導性標準,稿費標準總體上有所提高。她同時強調,新的規定將兼顧權利人與使用者之間的利益平衡關係,稿費標準仍以雙方協商爲主,鼓勵作品使用者執行更高的稿費標準。(本報記者 劉 彬)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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