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文化企業不僅引領着文化產業的發展方向,而且是文化產業發展的脊梁。國有文化企業應在文化與國民經濟、國民教育、城鄉建設以及科技和旅遊融合過程中尋找發展機會。當前,特別需要組建若干家中央文化企業集團公司,推動中央文化企業儘快上市壯大實力,引導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發展 今天,文化產業已經成為一個戰略性新興產業。日前,由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的【國有文化企業發展報告(2012)】白皮書,以翔實的數據表明,國有文化企業不僅引領着文化產業的發展方向,而且是文化產業發展的脊梁。 白皮書顯示,2003年至2011年期間,國有文化企業的年均增量達到446.6戶,超過了以往任何時期,是20世紀50年代的4.2倍、90年代的2倍多。這個數量的變化,與文化體制改革的實際進程是相吻合的。 與國有文化企業『個數』增加相對應的是這些企業『個頭』的強大。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底,全國國有文化企業年末從業人員106.3萬人,資產總額15966.44億元,營業總收入7976.95億元,增加值1994.95億元,利潤總額849.94億元。國有文化企業已成為國有經濟的一支新生力量。 作為國有經濟的一支新生力量,大多數國有文化企業經營規模還不夠大,競爭實力也不夠強,但是,它們在文化產業發展中卻發揮着重要的引領作用。這可以從『文化企業30強』中得到印證。2008年起,連續4年入選『30強』的文化企業共有53家,其中國有文化企業43家,占入選文化企業的81%。 白皮書提出,引導國有文化企業發展儘快步入快速發展的軌道,十分必要,而集約化和國際化是兩個重要趨勢。 面對人民群眾快速增加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在短時間內迅速增加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供給能力,迫切需要一批骨幹文化企業。實現文化企業集約化發展,很重要的途徑是打破地區封鎖和行業壁壘,最終依靠市場在文化資源配置中發揮基礎性作用,促進文化資源和要素在更大範圍內流動,推動文化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併重組,引導文化資源和要素向優勢企業適度集中。當前,特別需要組建若干家中央文化企業集團公司,推動中央文化企業儘快上市壯大實力,引導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發展。 企業海外投資規模越來越大、範圍越來越廣,擴大文化對外交流和貿易已迫在眉睫。同時,大力發展文化對外貿易,對於提升國內文化產業發展的水平和質量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這是國有文化企業實現國際化的重要原因。白皮書指出,在一定時期內,文化貿易的重點仍然是大力推動文化產業和服務出口。 當前,在國有文化企業發展的戰略布局上,應該倡導『渠道優先』,把文化傳播渠道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打破地區封鎖,實行跨地區經營。事實上,我國文化內容生產的體系較為完備,而文化傳播渠道顯得『支離破碎』。從文化產業體系的完整性看,文化傳播渠道無疑是『短板』或『短腿』。因此,相對於『內容型』文化企業而言,『渠道型』文化企業更容易在短期內迅速擴大規模、壯大實力。 文化產業發展與經濟發展密切相關。一方面文化生產及再生產離不開國民經濟體系支撐,另一方面文化服務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空間廣闊,文化產業是能夠滲透於國民經濟各行各業的。白皮書指出,國有文化企業應在文化與國民經濟、國民教育、城鄉建設以及科技和旅遊融合過程中尋找發展機會。這也是國有文化企業壯大發展的機會。(錢箐旎) 來源:經濟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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