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春晚官方微博2月1日发表中央电视台春晚剧组和中央电视台法规处的联合声明,称媒体和个人不要再发表春晚彩排视频,以避免承担法律责任。 声明称,2013年央视春晚即将播出。晚会处于排练阶段,为将最好状态的春晚呈现给观众,希望媒体和个人尊重各方人员为春晚付出的辛勤劳动,尊重央视的版权权利,不要在各类媒体上未经央视授权播出春晚及春晚排练阶段的视频,尤其是网络媒体对这些视频应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避免承担法律责任。 2月4日,《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尝试在网上搜索发现,尽管还有多个“央视春晚彩排视频”内容,但均为彩排后央视新闻节目的报道,此前曾经出现过的具有“偷拍”性质的侵权视频已经难觅。 据悉,从1月底至今,央视2013年春晚已进行4次彩排,由于彩排门票只发给内部员工或部分合作单位,导致地下交易异常活跃,一张彩排票甚至被炒到3000元。 央视春晚视频侵权案件已不是第一次发生。据了解,去年9月,北京海淀法院曾公开审理一起春晚视频侵权案件,由于一家网站通过“uusee网络电视2012版”软件就可以观看央视春晚,引发央视国际的不满,认为网站未经授权擅自播放构成不正当竞争而将其诉至法院并索赔各项费用101万元。(牛春颖)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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