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出版单位 应受到约束 对于出版社不愿意支付作者稿酬,或者稿酬过低的问题,即将出台的《教科书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或可成为有效的保障。《教科书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教科书稿酬进行了提高,规定教科书汇编者支付报酬的标准是文字作品千字300元,美术、摄影作品每幅200元等。张洪波认为,此次《教科书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要落到实处,首先要确保作者的知情权,“如果连自己的作品选进了教科书都不知道,就根本谈不上向出版社主张获酬权了。” 近来文著协也建议,应赋予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检查教科书编写、出版单位支付稿酬情况的权利,教科书编写、出版单位应定期将教科书入选的篇目、目录(标题、作者等)向管理文字、美术摄影、音乐等作品和录音制品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备案,相应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及时公告。同时,建议将各教科书编写出版单位执行著作权法的情况纳入出版社年检范围,给予约束。 此外,在解决教辅侵权方面,文著协最近将起诉几家大型出版社,维护作者的权益。同时文著协也希望会员或者作者集体授权文著协维护权益,这样作者可以节省作者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师文静) 来源:齐鲁晚报 |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