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書出版單位 應受到約束 對於出版社不願意支付作者稿酬,或者稿酬過低的問題,即將出台的【教科書使用作品支付報酬辦法】或可成爲有效的保障。【教科書使用作品支付報酬辦法】(徵求意見稿)對教科書稿酬進行了提高,規定教科書彙編者支付報酬的標準是文字作品千字300元,美術、攝影作品每幅200元等。張洪波認爲,此次【教科書使用作品支付報酬辦法】要落到實處,首先要確保作者的知情權,『如果連自己的作品選進了教科書都不知道,就根本談不上向出版社主張獲酬權了。』 近來文著協也建議,應賦予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檢查教科書編寫、出版單位支付稿酬情況的權利,教科書編寫、出版單位應定期將教科書入選的篇目、目錄(標題、作者等)向管理文字、美術攝影、音樂等作品和錄音製品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備案,相應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應當及時公告。同時,建議將各教科書編寫出版單位執行著作權法的情況納入出版社年檢範圍,給予約束。 此外,在解決教輔侵權方面,文著協最近將起訴幾家大型出版社,維護作者的權益。同時文著協也希望會員或者作者集體授權文著協維護權益,這樣作者可以節省作者大量的時間與精力。(師文靜) 來源:齊魯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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