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日前公布了第二批1949年後已故著名書畫家作品限制出境的名單。我認為對文化遺產保護的主要途徑是展示和傳播,它不僅是對公眾的藝術普及,也是樹立和輸出國家文化形象的方式。在我看來,採用行政手段限制出境,並不是保護文化遺產和防止珍貴文物流失的最佳方式。 說句老實話,畢加索總比吳冠中、陳逸飛他們在世界藝術史上的地位重要吧?為什麼他的國家不制定限制所有畢加索的作品出境呢?事實上,西方國家至今還在向我們輸出畢加索和其他一些大師的作品,我們卻將吳冠中鎖死在國內,這豈是對文化遺產負責的態度? 藝術是沒有統一的評判尺度的,沒有絕對量化的標準,優秀的藝術家,優秀的藝術作品應該具備個性獨特的形式表現和深刻的思想內涵,歷史上不存在沒有個性風格和思想內涵的作品而流芳百世。【限制出境鑑定標準(第二批)】中的『原則上不准』、『代表作不准』和『精品不准』這種劃分方式本身就隱含了今後操作上的『不規矩』。『代表作』、『精品』誰又能統一或明確鑑別? 已故畫家有限制出境令,如果真是為了保護優秀作品不外流,在世的中國畫家中藝術水準再高難道就可以隨便出境?不保護了嗎?我認為判斷藝術家作品的藝術價值和他們是否在世沒有任何關係。所以我想了解有關部門制定這條限令的標準是什麼?論據是什麼?請他們將標準和論據向社會公開,要具有說服力。為什麼是這些畫家?我認為包括吳冠中在內的所有畫家都是需要歷史和時間來檢驗他們的藝術價值和藝術貢獻的。現在很多藝術家違背創作理念,單純的迎合市場。藝術家都把心思用在了出名上,要沉下心進行藝術創作才行,一定要把藝術價值放在首要位置,作品的個性化語言、風格,藝術思想的獨立性,藝術家的創作態度等等,這才是考量作品是否有價值的前提。 即使現在進入名單的藝術家,我認為也不等於肯定了他們的藝術地位。舉例來說,陳逸飛純粹是炒作出來的名氣,是限制他出國前那些『假大空』作品出境?還是限制他在國外和回國後畫那些粉脂氣的仕女們出境?他對繪畫藝術沒有任何貢獻,他的技法、形式、內容都是抄寫西方國家幾百年前的寫實繪畫。所以,反觀這條限令名單,仍有許多地方讓人疑竇叢生。 來源: 京華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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