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任姍姍
文化部副部長王文章委員12日向記者透露:今年,文化部擬會同國家稅務總局和有關金融部門進行專題調研,爲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的金融支持、稅收減免、出口優惠等政策提供依據。此外,文化部還將於近期組織專家赴各地督察,對已列入國家級非遺名錄但未做到依法保護或保護不力的,將進行通報並督促其限期整改,嚴重者或將退出名錄。這意味著目前已進入國家名錄的1219項非遺項目將首次接受『體檢』。 王文章介紹,非遺生產性保護主要適用於傳統技藝、傳統美術和傳統醫藥藥物炮製類項目。它不僅使項目傳承人獲得經濟效益,爲項目的可持續發展提供經濟基礎,同時也增加了社會就業。然而,目前的非遺生產性保護多數屬於個體、零散的生產狀態,難以保持其活態傳承的核心,難以保護完整的非遺技藝,很多項目很難進入產業發展格局,大多面臨著利潤低、稅負重的現狀。 『儘管現在中央財政每年對進入國家級非遺目錄的傳承人進行扶植和支持,全國1488名傳承人每人每年可享受1萬元的補貼。但是,不少非遺生產性保護依然面臨資金難題。』他說,文化部擬會同國家稅務總局和有關金融部門進行專題調研,爲制定非遺生產性保護的貸款、減稅及出口等方面優惠政策提供依據,以期破除非遺生產性保護項目利潤低而稅負重、信貸難的政策門檻。
去年6月1日【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的實施,標誌著我國非遺保護步入依法保護的階段。『爲糾正個別地方重申報輕保護的現象,文化部近期將對各地派出專家督察組,根據非遺法的要求,對已經進入國家名錄的項目保護、傳承人保護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督察。對項目及傳承人未能發揮作用的,將進行通報,督促其限期整改,嚴重者將失去受名錄保護的資格。』他介紹,督察工作由文化部牽頭組織北京及地方有關非遺保護的專家和從事保護工作的機構承擔。 來源:人民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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