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提高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标准化建设水平,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江苏省宿迁市近日正式出台《宿迁市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计划到2015年,全市1476个行政村全部配备标准化卫生室,要求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三名乡村医生,特别鼓励配备中医乡村医生。 方案规定,标准化村卫生室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须开通宽带实施信息化管理,基本配置包括诊断床、诊桌椅、观察床、输液躺椅、治疗处置台、听诊器、体温表、血压计、血糖仪、治疗盘、有盖方盘、输液架、氧气包、耳鼻镜、身高体重器、出诊箱、污物桶、紫外线灯、便携式高压消毒镜、药柜橱、电脑、电视、空调、健康档案柜等。方案提出到2015年结束,每年分别完成30%、40%、30%任务。 在人员配备方面,方案要求按照辖区户籍人口1~1.2%比例配备就业人员,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三名乡村医生,特别鼓励配备中医乡村医生。2015年全市1476个行政村将全部配备标准化卫生室。 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代管,作为公益性、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赵理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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