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拉萨9月23日电 (贡桑拉姆)“《拉萨市老城区保护条例》于2013年7月25日西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23日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有关制定实施《拉萨市老城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必要性、重要性和主要内容等情况作了介绍。
据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央金卓嘎介绍,拉萨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同时借鉴了山西、云南两省保护古城、历史文化名城方面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并考虑拉萨市老城区保护的实际需要制定了《条例》。 “老城区的商户将搬迁至建设中的八廓街商场”,连日来,拉萨市老城区内的各居委会干部走街串巷,为老城区内的商户逐户登记造册,商户们对此产生了诸多的猜疑与“不安”。而在即将实施的《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重点发展具有当地民族特色的无污染、无公害产业,保持老城区的传统文化特色。对此在八廓街经营唐卡店的索朗说:“我们的猜疑和不安是多余的。” 今年上半年拉萨市老城区保护工程实施在即,“是否把我们这些原住居民迁出城外?”是老城区许多原住居民心中的产生的一种忧虑,此后拉萨市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马新明的一句“老城区保护工程的实施只为让这里的居民过得更好,我们不会把这里的居民迁出去。”为这里的居民吃了一颗“定心丸”。 央金卓嘎说,加强对老城区的保护,对于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传承和弘扬藏民族历史文化;依法管理、保护、利用,有章可循;完善城市功能,提升旅游城市形象,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以及实现老城区可持续发展和永久性利用目标,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拉萨市老城区以八廓街历史为核心,拥有世界文化遗产大昭寺之外,还拥有小昭寺等27座寺庙、56座古建大院,八廓街较完整地保存了拉萨古城传统风貌和居住方式,集宗教活动、民俗文化、商业购物等功能于一体,是中国历史文化名街,距今已有1300余年建城历史。 据悉,《条例》共六章四十二条,内容包括立法目的、保护范围、保护原则、保护对象、保护措施、管理机构和职责、保护资金来源及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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