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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酬標準或翻數倍 自由撰稿人稱靠寫作維生難

國學新聞| 文化新聞

2013-9-25 18:44| 發布者: 對酒當歌| 查看: 1234| 評論: 0|來自: 廣州日報

摘要: 在相關領導多次在公開場合就現行文字作品報酬標準過低的現象表態後,國家版權局終於有了實際的行動:前日,該局在其官網上向社會徵集【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辦法】(修改徵求意見稿)(下簡稱『新辦法』)的意見和建議。 ...
在相關領導多次在公開場合就現行文字作品報酬標準過低的現象表態後,國家版權局終於有了實際的行動:前日,該局在其官網上向社會徵集【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辦法】(修改徵求意見稿)(下簡稱『新辦法』)的意見和建議。 
  新辦法在稿酬標準和版稅率等與作者收入直接相關的部分作了大幅度的提高。那麼,那些以寫作爲生的人們,如何看待這一新辦法?『碼字工人』的春天來了嗎?
  文 記者李鋼
  提高文字報酬標準呼聲高
  現行的【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定】(下簡稱『原規定』)爲1999年4月由國家版權局發布。但是14過去後,中國社會的經濟和物價水平都有了巨大的飛躍,上世紀的文字報酬標準已經明顯落後於時代。
  對於這一點,國家版權局的相關領導也有足夠的認識,並且在公開場合表態,原規定已經過時,需要提高報酬標準。就在9月16日,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副司長湯兆志就表示:『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定多年來沒變過,如文字作品千字稿酬爲30元至100元,廣大作者意見很大。新的稿酬標準將在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年初出台。今後圖書出版、期刊甚至網際網路等使用一些作品時的付酬都將有參照標準。』
  稿酬標準或將翻數倍
  與原規定相比,新辦法在諸多方面都在與時俱進,有了很多較大的變化。
  如原規定只適用於以紙介質出版的文字作品。新辦法中也包含了網絡時代的內容:『在數字或者網絡環境下使用文字作品,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使用者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付酬標準和付酬方式付酬。』
  徵求意見稿規定,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可以選擇版稅、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或者一次性付酬等方式。
  在稿酬標準上,原創作品的標準由原來的每千字僅30至100元,提高至每千字100至500元。其他如改編、彙編和翻譯作品的稿酬標準也提高了至少三倍。
  在版稅率上,原規定爲『原創作品:3%~10%;演繹作品:1%~7%』,新辦法爲『原創作品:5%~15%;演繹作品3%~10%』。
  網絡媒體轉載文字作品的付酬標準和方式應參照報刊刊載、轉載作品的付酬標準和方式。如果網絡媒體轉載他人作品,未與著作權人約定付酬標準的,也應按每千字不低於150元的標準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自刊發之日起兩個月內支付報酬。未按此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的,應當將報酬連同郵資以及轉載、摘編作品的有關情況送交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代爲收轉。
  自由撰稿人:
  要靠寫作維生非常困難
  新辦法徵集意見的消息,立即在寫作界引起了不小的轟動,不過在記者採訪中,有自由撰稿人則認爲,新標準的變化幅度並不大,讓他們感到失望。
  劉述濤和妻子彭宏英從2000年開始就成立了寫作工作室專職寫作,也被稱爲『中國第一對夫妻自由撰稿人』。
  但是在談及新辦法的時候,劉述濤顯得很謹慎,認爲幅度不算大。『即使新辦法正式出台了,那麼刊物出版社等也會按照最低的標準也就是千字百元給付報酬,結果就與原規定的最高標準一樣,沒有什麼實質性的變化。我希望能夠達到千字500元的最低標準,那才是真正的提高。』
  劉述濤告訴記者,完全靠撰稿來維生是非常困難的,在他們夫妻剛剛起步的時候,給刊物投稿經常是杳無音訊,在面對生存的時候,壓力是非常巨大的,所以最終還是要有一個過程,逐漸地獲得認可,通過自己的文字質量去謀得生存和發展。
  『一般來說,大多數的刊物給付的稿酬都很低,而且這類刊物的徵稿要求比較低,門檻低了後,就會有很多人去投稿,只要刊物給出一個投稿郵箱,馬上就會被各類來稿所塞滿,這樣子的話,寫作者根本就沒有和刊物議價的可能性。』
  爲此,劉述濤開始轉型參與各種徵文活動,因爲如果在徵文活動中獲獎,其獎金數目遠遠高於刊物給出的稿酬。
  『我參加一個微小說的徵文活動獲得了一等獎,獎金有1萬元,但是文字上只不過是140個字而已。有著十幾年的文字功底,我對於自己的作品還是很有信心的,參加一些徵文活動獲獎的可能性也很大,所以我現在主要是參與這一塊的寫作。』
  當然,也不乏一些刊物可以給出較高的報酬,如一份在國內頗爲知名的雜誌,其稿費就可達到千元千字。而劉述濤則告訴記者,雖然這類刊物稿酬高,但是如果是要撰寫紀實類的稿件,需要出差在外,其成本也大,所以從收益來說並不高。
  對於出過書的劉述濤,雖然自己的作品也獲得了認可,可以得到8%的這一較高的版稅稅率,但是對於寫書來說,最少都要花費兩三個月,而出版之後的版稅收入也不過一萬多元,收入並不高,只能說是勉強維生,卻不能依靠出書讓自己和家人過上高質量的生活。
  劉述濤說當下的自由撰稿人數量比熊貓還少。不過,寫作界其實也是呈現了金字塔結構,真正知名的頂尖作家位於最高端,可以獲得非常高收入,而大量的位於底端的作者,不過是在苦苦維生而已。
  而對於當下頗爲流行的網絡寫作,劉述濤則表示,網絡寫作要求作者每天更新,並且保證一定的寫作量,對於自己來說,已經無法承受如此高強度的寫作。
  劉海英,是大連市一名頗有名的作家,但是她告訴記者,自己除了偶爾接受一些報社的約稿之外,已經很少寫作了。退出寫作領域,一方面是由於自己的嚴重風濕病所致,一方面也是由於這個圈子發生了很多的變化。
  劉海英說:『除了稿費低的原因以外,現在的網絡時代對於我們這些撰稿人的衝擊也很大,很多刊物都直接從網絡上摘登現成的稿件,不再需要我們這些原創寫手。』
  作家:
  知名作家不用擔心稿費問題
  作家魯奇曾經做過四年的獄警,並以此經歷寫成了暢銷長篇小說【預警手記】。不過他告訴記者,他本人是兼職寫作,這也是中國目前絕大多數作家的寫作方式。
  他則認爲,從大方向來說,將稿酬標準提高肯定是好事情,『稿酬標準的提高對作者來說是好事,更是盼望許久的心願。稿費的長期低標準就像長期低增幅的工資一樣,令人對這個行業失去信心。』
  但是他說,自己在2000年的時候,稿費就已經是千字百元,也就是按照當時標準的最高一檔,但是十多年過去之後,物價水平已經攀升,自己所獲得稿費的水平依然在原地踏步,實際收入水平其實是在大幅度地下降。
  『稿費調整是好事,但是調整後的稿費標準,大多數的刊物出版機構還是會參照最低標準來付錢。』
  魯奇還認爲,稿費的增長應該是全方位的,應該避免出版商因爲作者稿費的增長,而減少印數和隱瞞印數,甚至拖欠稿費。『很多作者苦苦掙扎,爲出書,爲出名,但是出書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不僅出版環節複雜嚴格,對選題的要求高,出版周期還比較長,所以,作者從寫書到出版,再到拿到稿費,至少需要一年的時間。』
  魯奇還認爲,除了調整稿費標準之外,更應該調整稿費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作者出一本書,辛苦幾個月寫成,版稅不到二萬元,卻要交將近兩千元的稅金,稅率達到了11.2%。』
  『個人感覺,這一稿費標準還是給那些普通或者剛入門的作者設的,或者說是廣大普通作者。對於知名作家來說,不受稿費標準的限制,更多的人是以稿件質量定價,我們在討論稿費標準的同時,更應該注重作品質量的提升。』
  某刊物編輯江小姐則對記者表示,從他們編輯部的運作來說,約稿所給的稿費要高很多,視約稿對象的水平和名氣而定,少者可達千字400元至500元,多者則可達千字千元的標準,而對於主動投稿的作者,開出的稿費標準就低了很多,大約是在每千字80元左右。
  文學網站:
  稿酬體系與傳統方法不同
  那麼,這一新辦法,對於時下頗爲流行的網絡文學網站來說,又會如何看待。
  一家名爲『創世中文網』的網站總編輯楊晨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他們網站和傳統的稿酬計算不太一樣。
  『網絡文學的核心商業模式是銷售分成,作品取得多少的銷售,網站和作家按照約定比例分成。這種模式更類似於商業合作,與亞馬遜電子書、App store,乃至一些電商平台的分成。所以,稿酬方面,主要還是依賴於作品的銷售。正如前面所說,我們保障簽約作品的銷售權,實際上就是保障基本稿酬的獲得。』
  『至於說福利,則是由我們出資,針對性扶持和激勵創作的制度。屬於額外的獎勵和保障。報酬標準的話,正如前面所說的,具體還是看合作形式、模式以及具體合約。畢竟隨著網絡文學的發展,各種合作形式都在嘗試。但有一點是確定的,作家收入必然將不斷提高。正如在網絡文學萌芽階段,一個作家一個月稿費過千元都值得稱道,現在呢,年入百萬元一點都不稀奇,千萬元級才算頂級,甚至連最低保障的都1500元了。』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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