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敬科刘志峰)为加快中医药示范省建设,将具有中医特色的医改之路推向深入,日前,甘肃省卫生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工作的通知》,对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的中医药机构设置、制度规定、人才配备、特色服务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通知指出,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必须成立中医管理科和中医科。全省县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均要成立中医管理科,配备专职人员和办公设备,积极开展中医药服务管理和考核工作。各综合医院要制定并落实发展中医药服务的方案、考核制度、分配制度和中医师到西医科室查房制度等。要积极指导、督促西医临床科室开展中西医结合服务,重点做好重症医学监护室(ICU)等西医科室应用中医药情况的考核工作。 建设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在对院内各科室进行绩效核算时,要将中医药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等综合指标列入,要给予政策激励,鼓励包括中医科室在内的临床各科室开展中医药服务。加强中医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中医应急体系,制定中医应急方案,适时组织演练;综合医院设立中医科,住院部中医病床数不低于医院总床位数的5%,具备一定规模的医院,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独立病区。在人员配置和资质要求方面,每床至少配备0.4名中医类别医师和0.4名护士。医疗用房门诊诊室的面积应满足开展业务的需求,并配备相应的专科诊疗设备。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大对中医科室业务建设的支持力度,为中医药科室发展创造积极条件。省级医学临床中心和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监护室(ICU)要积极开展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 通知要求,要加强中医药服务内涵建设和质量管理。要大力加强中医专科(专病)建设,突出中医药优势特色,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积极创建省、市级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根据临床需要提供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多种中医药服务。加大对中医药的宣传力度,依托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举办健康讲座、开展业务咨询、发放科普宣传资料等,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中医药“简、便、廉、验”的特点和在预防、保健、养生、康复中的独特魅力和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看中医、吃中药的积极性;要通过科室间定期中医会诊、转诊和中医师到西医病区开展定期查房和中医特色服务等方式,把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医院相关临床科室,使综合医院中医参与治疗率达到80%以上,纯中医治疗率达到3%以上,非手术治疗率逐步提高。同时使中医药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逐步提高,抗菌素使用量逐步下降。经过2~3年努力,使全省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中西医并重和中西医结合。 大力组织开展中医药学术创新、技术服务项目引进推广活动,使就诊群众在接受西医西药诊疗技术服务的同时,也能享受到及时、安全、有效、便捷的中医药服务;要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和《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行业标准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医医疗质量控制措施,提高中医诊疗技术质量水平;要注重突出中医药在优势病种的独特疗效,推进综合医院中医特色专科(专病)不断发展、做专做强。更好地开展中西医临床人员交流学习、培训,提高临床各科人员的中医技术服务能力,在临床上广泛推广针灸、推拿、刮痧、穴位贴敷等简便易行的中医传统适宜技术项目;积极结合治未病的预防措施和临床中医综合治疗手段,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内涵。 另外,要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中医特色护理优势。大力开展“西医学中医,中医学经典”活动,做好中医药五级师承教育工作,对没有认真跟师的徒弟要取消资格。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人员配备,积极引进和培养中医药人才,合理补充基层中医药人员,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有计划地充实队伍,形成年龄、学历、专业合理的中医药人才梯队。不断强化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还要积极开展中医护理培训工作,加强中医护理人才的培养工作。对综合医院的护理人员进行中医基础理论知识及技能培训,积极倡导“护理整体观”、“因人施护”、“因病施护”、“辨证施护”,开展中医特色护理项目,对病人心理、饮食、用药、康复等实施整体护理。同时,充分发挥中医中药特色,开展中药熏蒸、中药热敷、穴位注射、推拿按摩、真气运行等特色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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