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詞,隨着時間的流轉發生了巨變。比如,『塌房』這個詞兒,現在一旦它粉墨登場,就意味着一聲巨響,漫天塵土飛揚。
在南宋則不然。在南宋,『塌房』不是嚇人一跳的動詞,而是溫文爾雅的名詞,還漫着水汽,泛着光影,明眸皓齒,靜女其姝,有點兒『雲在青天水在瓶』的意思。為什麼這樣說?因為在南宋,尤其在南宋的都城杭州,人們一說塌房,就是指建在湖心島上的房子,這些房子蓋得非常精緻,曲廊飛檐,四面皆水,隔岸有浮橋,租給南來北往的客人,當貨倉或當店面用。 那時候金兵滅了北宋,北方的居民向南逃難。杭州城裡擠滿了蜂擁而至的皇族、軍戶、富商和難民,東西南北數十里,人煙生聚,民物阜蕃。人一多,城就窄,空間就成了金錢。有路子的衙門各顯神通,臨街建邸店,背街建客房,把能開發的土地全都開發了,偌大一臨安,只剩下水面還是空的。於是就有人把發財的希望寄托在水面上:一群皇親和富戶以及大型寺院,在北關水門、梅家橋畔、白洋湖的小島上,見縫插針地建起房子,然後賃出去,按月收租,名曰『塌房』。我們知道,『塌』在唐宋白話里有『貯藏』的意思。蓋好房子,公開招租,希望八方客戶都把貨物貯藏到這裡,所以叫『塌房』。 到了明朝,塌房更是遍地開花。朱元璋定都南京,曾讓工部在三山門外,臨秦淮建塌房,然後賃給商戶。朱棣定都北京,也讓工部在彰義門外建塌房,然後賃給商戶。後來明代宗朱祁鈺執政,不僅京城,連京畿大興、宛平兩縣,也建了上萬間塌房。整體來看,明朝土地並不緊張,但是人們仍然偏向於把塌房蓋到湖心島上,要是沒有島,就填一個島出來。為什麼要這樣麻煩?因為古代中國的木構建築很容易失火,把房子蓋到水裡,就不會被輕易燒掉了。 宋朝塌房多屬私人開發,政府至多只能收些營業稅;明代塌房則全是政府興建。政府有本錢,也有勢力,可以強令商戶們搬進塌房營業,可以讓廂坊長吏代收月租,從客源到管理,每一個環節都沒風險。 來源:廣州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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