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省政协十一届八次常委会议上,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化厅厅长徐向红通报了山东城镇化进程中历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情况。《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进入立法程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城乡规划和建设中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保护。国家、省和地方配套累计投入资金近10亿元,受益民众超过500万人。
集中开工文物保护重点工程88项 山东省根据全省区域文化分布特点,打破现有行政区划,提出了“七区两带”(曲阜、淄潍、泰山、黄河三角洲、半岛、沂蒙、鲁西等片区和大运河、齐长城两条文化带)文化遗产保护片区的战略规划,并结合城镇建设规划,制订曲阜片区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大运河历史文化长廊”建设规划,集中开工文物保护重点工程88项。国家、省和地方配套累计投入资金近10亿元,受益民众超过500万人。 《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进入立法程序,该条例中明确指出,对历史文化积淀深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地域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所涉及的建筑物、场所、遗迹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城乡规划和建设中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 山东原有34个剧种 目前仅存24个 地方戏传承人才匮乏是山东面临的一大难题。目前,我国有300多个地方剧种,平均每年有一个剧种在消亡。“文革”前,山东有34个剧种,目前仅存24个,经常演出的只有十余个,其中包括九个“天下第一团”。 据山东省艺术研究院最新调查情况,现在全省曲艺曲种能坚持正常演出的只剩10余个,技艺精湛的老艺人所剩无几,传承队伍后继乏人。 我国现有国家级传承人60名,省级传承人324名。“山东已建立传承人收徒传艺机制,要求每个代表性传承人至少收徒3名。”徐向红称,目前,全省各级代表性传承人共收徒12390名。 来源:济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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