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鵬飛:家齊國乃治
換句話說,個體與群體生命的茁壯成長,遵循的是同一套道德標準。【禮記·大學】所講述的道德邏輯,也就因此不難理解了:『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齊家治國,未必有事實上的因果關係,但個體的善能促成整體的善,整體的善同樣能幫助個體的善,卻是一以貫之的。 如果把個人的道德精進理解爲一種志業,家庭、團體、社會、國家就是一種共同的志業,一種共善。基於此所形成的習俗、制度、禮儀、律法等道德規範,是作爲群體得以集體遵守的是非標準。例如家庭制度是一種共善,任何破壞家庭的行爲,因此就要面對社會輿論的譴責甚至制裁。某港星偷腥被揭發後,雖然辯稱是『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誤』,但還是不敢否認自己的行爲是個『錯誤』。 前述的老先生迷途知返,完善了自己,也完善了與妻子的共善——家庭。他所培養出來的下一代,若繼續秉持相同的道德理念,擴而充之,對親人如此,對陌生人也如此,社會風氣自然會趨善。國家的繁榮富強,不能光靠個人的努力,還必須有健全的家庭、團體與社會風氣支撐。主張個人權利意識的自由主義,認爲外在的規範,尤其是道德戒律,都是對人性的桎梏和壓迫。但失去了規範,人或容易因放任地滿足欲望而淪爲沒有長進的動物性存在,社會集體所仰賴的共善也就無從談起。 李顯龍總理近來所提倡的改革,從去年的『同舟共濟』到今年的『文化轉變』,均涉及認識和理念的改變。或許無人能否認同舟的事實,但若缺乏對共善的共識,能否共濟就難以確定了。這僅是多元價值所可能產生的困擾之一,它對國家未來所形成的另一衝擊,還在於根據個人權利意識,挑戰且削弱人們履行道德義務,完善自身和群體的家庭制度——未婚先孕、單親媽媽、墮胎年齡年輕化、離婚率上升、獨身主義、同性婚姻平權主義等,並非是對共善毫無威脅的價值觀。要改變文化價值,真是路漫漫其修遠兮,但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作者是本報評論員 yapph@sph.com.s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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