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韵国学网 首页 国学新闻 查看内容

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李大华:借鉴贞观律三省制 将法治建立于德治基础上

国学新闻

2015-1-3 18:11| 发布者: 延章| 查看: 9773| 评论: 2|原作者: 深大文学院教授李大华|来自: 南方网

摘要: 贞观之治使唐朝成为当时的中央帝国,当时的世界中心是靠什么样的手段建立起来的?又是靠什么样的制度文明赢得万邦来朝、万民齐颂和万里繁荣的?为何说《贞观律》是一部好的法律? ... ... ...
李大华:借鉴贞观律三省制 将法治建立于德治基础上

二、《贞观律》的缘起

大家现在看到的《贞观律》满街卖的叫做《唐律疏议》,这个对唐朝法律做解释的人是太宗的大舅子长孙无忌,长孙无忌做了注释,这个注释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中国历史上讲究律令格,律是国家的法律,令是解释这个法律,还有格,律令格,从大到小。就像我们《宪法》,《宪法》下面有一般的法,法下面有具体的条例,律令格,长孙无忌就做了这个解释,这个解释具有否定效力。

那么,《贞观律》是如何出现的?说到这里我们要说说唐朝之前的法律是怎么回事。在历史上,战国时期秦朝搞了“商鞅变法”,商鞅、韩非子这些人都是力主依法治国的,秦朝的确是出现了法律,但是这部法律太严苛,不近人情。

陈胜、吴广是怎么起义的?他们从江东发配到长城去,北方修长城,正好遇到雨的季节,年月不堪的雨,河水暴涨,按照规定时间他们不能够到达长城,依照秦朝的法律,比如说一个月必须到达长城,你这个月没有到达,一律处死。陈胜、吴广就想,反正都是死,还不如反了,所以就有了揭竿而起,砍了一根竹子,随便拿块布条就起义了,这样就起义了。

秦朝的法律做的有什么错呢?秦朝的强大是因为商鞅变法,依法治国,使国家强大了,同时,它也是因为法而亡了国。那么,秦朝错在哪里?唐朝的柳宗元写了一篇文章叫做《封建论》,总结了秦朝灭亡的历史教训,他说秦朝的过失不在于他的法,不在于他的政,而是在于他的做法错了,不近人情,没有体现人的关怀。所以柳宗元就说,那时候有叛贼没有叛将,将领没有一个叛变的,没有一个背叛朝廷的,因为它是法治,法非常严厉,他的治理关键是这里错了。

过后汉朝立国,萧何这个人跟着刘邦走南闯北,征战天下。但是,萧何每到一个地方,别人去抢财物,抢金银财宝,萧何一律不干这事,他每到一个地方就搜集典籍、文献,所以立国的时候刘邦叫他搞一部法律,他就搞出来了,这部法律叫做《九章律》,我们现在看到的成文的法律最早的就是汉朝的《九章律》。《九章律》当然也是比较简单,中国的法律健全的时期,一个真正建设的时期是在南北朝时期。南方和北方,中国分裂了,北方是胡人统治,南方是汉人统治,但是,汉人没有注重法律建设,倒是北方的人搞了法律建设。所以,我们现在看到的所谓的法律依据的文本除了《九章律》,主要是依照北魏这些国家的法律文本。之后就是,隋朝有个《大业律》,但是隋朝统治的时间很短,20几年就完了。留下来这部《大业律》到了李渊进驻长安之后,天下还没有太平,李渊就修法律,搞了个《武德律》。大家知道,李渊做皇帝只有8年时间,《武德律》是依照大业律来进行修改的,比较仓促,而天下还没有太平,东边、南北边还在打仗,南边还没统一,岭南地区,广东、广西、云南这些地方都完全没有统一,《武德律》比较仓促。

到了太宗,太宗时期就开始要建一部好的法律,在贞观元年太宗下令重新修律,缘起是这样的,太宗决心要修律,他想谁去做这个事情呢。当时他的大舅子长孙无忌是有功劳的人,就把长孙无忌任命为宰相。但是,长孙皇后坚决反对,第一次反对不成,再次反对就跟他说:“皇上,你真是要我们长孙式家族好,请您就不要叫他做宰相,我们家族已经恩宠过重了”,长孙是一个了不起的女性,非常睿智,不让他的哥哥去做宰相,这一次长孙皇后下跪求太宗免去长孙无忌的宰相职务,这下太宗才把他免掉。免掉之后长孙无忌在家无所事事,太宗说你有事情干了,请您来主持修唐律,不要急,慢慢来,花10年、8年的,于是这部《贞观律》就这么开始来修定的。

参与修定的有几个人呢?长孙无忌是一个,还有房玄龄、杜如晦、魏征。魏征后来做了门下省的长官首领,唐朝实行三省制度,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这三省之间形成监督平衡。所以,我们现在很多制度还没学到,前几年深圳想搞一个政府内制度的相互监督都没有做到,到现在还没出台,没有搞出来。但唐朝实行三审制度,中书省是决策机构,门下省是监督机构,尚书省是执行机构,这三个机构互相监督,尚书省就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国务院,但是我们现在没有中书省和门下省。皇帝的诏令、所有的文书由中书省来起草,他决定,他起草之后门下省不签字不能发布,皇帝也不能发布,经过门下省审查皇帝签署之后再交上书省去执行,三省制度。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魏征这几个人领衔去修唐朝的法律,一修就是十年,一直到贞观11年才颁布天下。可见在修这部法律的时候花了多少心思,太宗说不要急,慢慢修,一定要修一部好的法律出来。

那么,什么才是好的法律?有关这个问题我们中国人可能缺乏这方面的意识,好象法律随便可以修。日本这个国家也很不严肃,一会儿修法律,一会儿修《宪法》,《宪法》能随便修吗?再说美国的《宪法》,美国的《宪法》从建国到现在200多年了,《宪法》一个字都没有改过,不能改,一个字都没改。美国只有《宪法修正案》,《宪法修正案》其实就是对《宪法》没有规定的东西再做一些补充。大家知道美国现在有枪支的问题,来福枪协会势力很大,从克林顿时期一直要禁枪,到现在奥巴马也没有完成,我看他在任也完不成这个事情,完不成。根源在哪里?不是来福枪协会势力大,而是美国的《宪法》有这条规定,因为美国《宪法》要防止国家领导人专断、独裁,他说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人民有权去起义,是这个原因,根深蒂固的原因在这里,《宪法》不能随便动。

唐朝的法律修了10年,在贞观11年才郑重的推出,可见他的慎重,它成为世界上一部最好的法律之一,它不是没有缘由的。在修定过程中其中有一些基本的原则,比如说要从原来繁琐的法律要宽谨,这是基本的原则。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延章 2015-1-3 19:01
三省制很棒,但是仍然不足,作者如有机会,不妨参考一下:
关于无为制度下五大功能政府的简单阐述《新五权分立》http://www.guoxue.co/thread-43799-1-1.html

比三省制更有学术理论依据——比决策、执行、监督多出两省:立法、司法,也应当成为今后政治制度的发展方向。
引用 延章 2015-1-3 18:58
越讲越离谱,一开始不错,如讲到三省制,讲到德治法治关系,都很能启发人,但到中间,讲到西方的“权利”制度,就开始离谱了,或者说,矫情了。

权利,本来就是权与利两回事,怎么能放一起当一回事?西方都已经错了,也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如社会动荡,不公正,怎么能引入到中国来呢?权有官权民权,作者本来意思是用权利指民权,但是权是权,利是利,权与利有一定关系的,不能放一起。

法治建立于德治之上,本来也是个很不错的方向,但是经过作者的嘴一描述,就变成了非常容易矫情,非常容易引起崇拜主义的东西。法治之所以要建立德治之上,自然是法本身的不足,而且建立德治之上还不够的,中国传统还有道统与治统的分别,而道统是德治基础。所 ...

查看全部评论(2)

小黑屋|手机版|举报|桂ICP备2022007496号-1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华韵国学网|国学经典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