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总体上看,文化对人的教化作用是通过三种方式实现的: 一是对人的行为的规范。每一种文化都提供具有约束性、普遍起制约作用的行为规范。每个社会都会通过家庭启蒙、学校教育、社会示范、榜样引导、公众舆论等文化手段,将行为规范加之于个人,实现文化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二是对人的能力的培养。文化具有承载和传递文明的功能,并通过教育启蒙和知识传递,为人们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提供可资借鉴的思想资源,从而不断提升人的能力。文化的传递可以是历时性的,即时间上的从古到今,也可以是共时性的,即空间上的文化交流。正是这种传递,使人们可以在几年、十几年、几十年之内掌握人类几千年积累的经验和知识。如果一切都要“从头开始”、“重新开始”,那么,我们现在仍然是原始人。 三是对人的境界的提升。作为价值体系和行为规范,文化提供着关于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好与坏等判断标准,并可以通过社会教育而内化为人的是非感、正义感、羞耻感、审美感、责任感等等,从而提高人们的道德情操、审美水平和认识水平,提升人生境界。而人生的境界又直接决定着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他人关系的认识水平和处理方式。 一个国家、民族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凝聚,社会力量的凝聚有赖于民族认同,而民族认同主要来自于文化认同。文化具有培育民族精神的作用。一个民族的文化体现了该民族在价值观念、信仰追求、思维方式、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共性,因而能够凝聚民族的共同利益和理想追求,能够形成强烈的感召力和向心力,从而使整个民族凝聚起来,把整个民族动员起来,自觉维护民族利益,积极推动民族振兴。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和精神家园。文化的力量,深深地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 作者简介: 杨耕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部委员、“长江学者”,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发展研究的教学与研究。先后出版《为马克思辩护:对马克思哲学的一种新解读》、《危机中的重建:关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现代阐释》、《东方的崛起: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哲学反思》、《静水深流:哲学遐思与文化断想》等著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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