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屠狗商贩,遍于三吴 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比较盛行,在此之前,食狗的人基本都在北方,但此时大批的北方人口涌入到长江中下游地区,于是南边也开始纷纷地养起了狗。在建康、吴郡、会稽、闽中等地区,也就是我们今天的江浙与湖北等地,养狗的风气不但盛行,还有不少人专门从事屠狗、贩狗行业。而且屠狗的商贩里还经常出现一些名人,比如南朝齐临淮射阳人王敬则就是一个屠狗之人,后来帮助萧道成取代宋,成为侍中。 随着北方游牧民族的南迁,中原地区的食狗之风才开始衰退,狗肉也很少作为主要肉食出现在食谱当中。即便是招待宾客,也很少用到狗肉了。 贾思勰的《齐民要术》主要是记载这一时期北方农牧业生产经验的书籍,但上面关于狗肉的做法仅有一例:“犬肉三十斤,小麦六升,白酒六升,煮之令三沸。易汤,更以小麦、白酒各三升,煮令肉离骨,乃擎。鸡子三十枚著肉中,便裹肉,颤中蒸,令鸡子得干,以石连之。一宿出,可食。” 第四阶段:挂羊头卖狗肉 隋唐时期,狗肉的地位急剧下降。在很多地区,狗肉已经是难登大雅之堂的贱肉,贵族的宴席上绝对不允许出现狗肉了。即便是在平民百姓的家中,他们招待宾客时也不用狗肉。在正式的宴席上,狗肉菜肴基本不会出现了。 但是在下层比较贫穷的人家中,他们还是会关起门偷偷吃狗肉。其实当时市面上,狗肉已经非常便宜,于是才会有“挂羊头卖狗肉”这样的说法。对于下层民众来说,狗肉比较容易得到,价格又便宜。这主要是因为养狗的成本不高,而且还会常常有“丧家之犬”。 虽然当时人们也会养猪和羊用来取肉,但是只能是在节日庆典或者红白喜事、宴请宾友时才会破费去买猪肉羊肉打牙祭,日常生活里,就只能去买价格非常便宜的狗肉来解馋。在这种前提下,人们常常吃不到肉,偶尔吃到的也是狗肉,所以狗肉就会显得十分好吃。民间有这样的俗语:“要吃飞禽,还是鹤鹑;要吃走兽,还是狗肉。” 唐以后,不管是民间的土方还是中医的研究,都更多地关注到了狗肉的食疗和药用价值。民间有“小狗补肾、中狗补血、老狗去风湿”的说法。而《本草纲目》卷五十上也记载:“狗肉气味咸酸,温,无毒。主治安五脏,绝伤,轻身益气,宜肾,补胃气,壮阳道,暖腰膝,益气力,补五劳七伤,益阳事,补血脉,厚肠胃,实下焦,填精髓。” 与平民相反的是,此时一些贵族人群将狗逐渐变成了宠物,他们会花大量的钱财去供养自己的宠物狗,就如同今天的某些人群一样。在上层社会中,贵族们养的狗甚至吃得比下层社会的人都要好,自然也不会有哪个贵族愿意杀了如此名贵的狗。 上层人士的生活非常富裕,他们经常消费的肉食是猪羊肉或者各种水产品。狗肉十分廉价,上层社会对吃狗肉是十分不齿的,将是否食用狗肉变成了区分上层和下层的标志。由于上层人士比较容易引导社会风俗的发展,因此隋唐后就罕有狗肉被做成菜肴。 不过这种情况也不绝对,在中国南方和北方的不同地区,也会有上层人士同样爱吃狗肉的情况。比如边疆的朝鲜族等少数民族,就以喜爱食狗而闻名。 爱吃狗肉的朝鲜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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