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 2014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将“着力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列为主要任务,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将驶上快车道。国务院最新发布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中,明确提出加快发展中医医疗服务能力的要求。但是,中医药服务投入机制存在的问题,制约着传统中医药服务的发展。 主要问题: 一、政府对中医药投入偏少。中西医之间政府投入的差距越来越大,中医事业费占卫生事业费的比例逐年下降;政府对中医医院财政投入的增长速度和人均水平都远低于综合医院,同地区、同级别中医医院的人均人员经费水平远低于综合医院。由于历史欠账较多、长期投入不足,中医医院基础差、底子薄的现状未得到根本改善,许多中医医院收不抵支。 二、现行投入政策未能真正照顾到中医药自身特点。由于财政补助比重低,医院运营和发展主要靠创收,“收入归己、自行支配”的政策导致公立医院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而中医药服务项目数量不多且价格低廉,使得中医医院的中医药特色优势淡化。统计显示,2003年以来,全国中医医院中医人员总量基本未增长,中西医人员之比逐年降低,中医医院针灸、推拿、肛肠等中医特色科室诊疗人次数及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逐年递减;中医医院普通门诊中,中西医结合治疗的门诊人次数增长最快,中医医院住院治疗方式以中西医结合为主,采取纯中医治疗方式的患者不到1/5。 三、现行中医药服务投入政策较大地影响了中医药服务的提供。现行的7大类97项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近2/3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亏损,中药利润微薄。在目前价格及人员经费水平下,还有44.0﹪的中医人力成本无法通过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收入、中医挂号、中医诊查收入、中药经营以及财政补助补偿,这部分成本只能通过提供化验等检查及西医项目服务和西药经营等方式的结余进行补偿。由于中医服务项目定价不合理,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导致一些行之有效的中医药服务项目无法补偿提供服务的成本,因此当中医医院面临生存压力时,就缺乏提供中医特色诊疗服务的动力,甚至将其废弃。调查显示,由于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太低,104项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中,亏损100-200元之间的中医项目占到73%。还有院内制剂因申报程序复杂、门槛高、定价标准相对较低及很多在医保中不予报销等。这些都是中医特色服务减弱的现象发生的原因。 四、政府中医药投入机制没有形成。政府对中医药的投入机制没有很好地体现出中医药自身的规律和特点,也没有根据发展现状和困难对中医药投入予以照顾和倾斜;政府对中医药投入没有明确和具体的政策要求,缺乏有效保证和制度保障。 相关建议: 一、完善政府中医药投入政策。一是增加中医药服务项目,如:中医辨证论治、中药饮片调剂等,要充分反映中医药技术劳务特点及价值;二是适当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在进行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将现行价格调整到能基本弥补服务成本的水平;三是建立中医药服务政策性亏损财政补贴制度,既包括对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合理补贴,也包括对中药服务的合理补贴,探索建立中医药特色优势诊疗项目财政补贴目录,试点实施,逐步推进。四是积极探索建立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补偿办法,推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提供和使用。 二、建立政府中医药投入的制度保障。国家在制定相关健康保障和卫生政策过程中,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重点发展领域,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以及提供中医药服务方面的责任。确保现行的投入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加大中央财政对中医药专项转移支付力度。中央和省级财政应逐步加大对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民族医药、中药发展、农村和社区中医药、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中医事业费增长速度应等于或适当高于财政支出增长速度,中医事业费与卫生事业费的比值应逐年提高。 三、建立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公立中医医院投入机制。确保每个县级以上地区重点办好一所中医医院。逐步加大政府投入,公立中医医院开办费和发展建设支出,包括房屋建设与修缮、大型设备购置等由同级财政全额保证,重点学科建设等由同级财政补助;离退休人员经费由同级财政全额保证或纳入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予以保障。通过适当增加财政补贴和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弥补医院支出,按照提供的服务量的一定标准核定基本运行经费。 四、建立鼓励中医药服务优先提供的国家医疗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优先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定点机构、城镇居民医保定点机构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院内中药制剂和中成药优先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支付范围,逐步增加纳入报销范围的中医诊疗项目和中药品种,降低中医药报销起付线,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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