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韻國學網 首頁 國學新聞 文化論壇 查看內容

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文化評析·文物資產化須堅守『保護第一』原則

國學新聞| 文化論壇

2018-5-15 21:28| 發布者: 延章| 查看: 2510| 評論: 0|原作者: 鄧海建|來自: 光明日報

摘要: 近期,有關文物該不該『資產化』的話題可謂針尖對麥芒,在業界和輿論場引發諸多熱議。4月3日,【中國文物報】刊發【不可移動文物——從資源到資產】署名文章,強調促進不可移動文物資產化已勢在必行;在5月4日,該報 ...

近期,有關文物該不該『資產化』的話題可謂針尖對麥芒,在業界和輿論場引發諸多熱議。4月3日,【中國文物報】刊發【不可移動文物——從資源到資產】署名文章,強調促進不可移動文物資產化已勢在必行;在5月4日,該報刊載另一篇題爲『文物不得作爲資產來經營』的署名文章,針鋒相對地指出,『把文物當作搖錢樹,乃是中華民族的不肖子孫』。

不可移動文物究竟能否資產化?各有說辭,見仁見智。客觀地說,兩派觀點並非水火不容,而是基於不同視角的價值闡述。比如前者強調,『在有效保護不可移動文物本體及周邊環境的基礎上,通過合理評估資產價格,將不可移動文物用益物權部分權能推向市場』。很顯然,保護是資產化的前提。比如後者論證說,『把文物都變成資產經營,文物保護單位變成企業,國家文物系統變成國內最大的企業集團,豈不滑天下之大稽!』同樣的,也是強調對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才是傳承的永恆主題。

在保護成爲價值共識的前提下,不可移動文物的資產化,似乎也是難以逆轉的趨勢。當然,我們不能以『存在即合理』的邏輯來自洽這個趨勢的合理性。但是,即便從規章制度或法律條文來看,文物資產化顯然不是洪水猛獸。比如【文物保護法】規定我國文物工作的方針是:『保護爲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又比如【國有文物保護單位經營性活動管理規定(試行)】強調,『本著保護好、利用好、發展好文化遺產的原則』。可見,在保護之外,還有『利用』二字。換言之,文保工作不是排他性的,不是說後人在文物保護上除了保護就不能再有其他任何作爲。

文物的資產化,就是有序利用的形式之一。這個既定事實,不是『潔癖式』保護能遮蔽得了的。一方面,文物保護僅靠一腔熱血不行,單單依靠基層政府更難。有數據顯示,全國2853個縣中單設文物局的很少,有近三分之一的縣甚至沒有文物保護相關的行政管理部門。這個時候,拒絕市場化、拒絕社會資本介入,對文物來說可能是滅頂之災。另一方面,文物資產化不是『文物賣身』,更不是監管部門撒手不管。部分使用權的有限資產化,並不意味著產權屬性的根本變化,更不意味著保護管理的失控與失范。如2009年以來,安徽省黃山市就以政府文物保護專項資金爲引導,通過認租、認養、認購的方式,吸引社會力量參與古建築保護利用,先後籌措資金50億元。江蘇蘇州等地,亦有不少實踐。可以說,資產化的文物,並未因此而在保護上出現巨大紕漏。

文物的利用與保護,亦非魚與熊掌的關係。當然,資產化的文物必須要把保護的功課做好、做足。文物確實不等於數位化的資產,老祖宗把文物交到我們手上,是爲接續傳承。因此,文物的資產化之路,須慎之又慎,管理者與監督者須充分尊重其公益性與不可複製性,把保護放在首位、把安全視爲圭臬,不出半點閃失、不能埋下隱患,以『保護第一』的原則守得中華文物的周全與安寧。

(作者:鄧海建,系江蘇南通廣播電視台製片人)


鮮花

握手

雷人

路過

雞蛋

最新評論

小黑屋|手機版|舉報|桂ICP備2022007496號-1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

關於我們|網站地圖|華韻國學網|國學經典

掃一掃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返回頂部